借款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借款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只要协议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协商一致,自愿的情况下订立的,且内容合法,不违法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则协议就是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银行贷款有合同吗
有。
贷款购房即按揭买房,指的是用所购住房为抵押的买房方式。按揭买房购房合同是放在银行的。因为按揭购房银行要收取已经登记的购房合同的原件作为抵押,等产权证办好后交给银行,银行再将合同原件退给业主。一般情况下购房者、贷款银行、房管局和开发商手上都应该有购房合同。
【拓展资料】
而客户如果正常还贷三个月后还未领取到房贷合同的话,那也可以主动联系银行要求尽快发放房贷合同。合同一般是一式四份,银行存一份、借款人本人一份、房管局备案一份、开发商一份。若不慎丢失了房贷合同,那客户可以去银行查档补办。
一、贷款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1.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2.银行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购房者应当按照约定向银行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3.贷款买房的,应当进行贷款房产抵押登记,以不动产或其他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4.银行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贷款,造成购房者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购房者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贷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5.购房者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银行可以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或者解除合同。
二、贷款购房支付利息和还款的期限
1.购房者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贷款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购房者可以随时返还;银行可以催告购房者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2.购房者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相关规定仍不能确定,贷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贷款时一并支付;贷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贷款时一并支付。
商业银行贷款时必须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对吗
您好!马*成*律师团律师为您解答,商业银行贷款时必须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理由:
1、 首先,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商业银行贷款合同属于借款合同的一种。
2、其次,《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故商业银行贷款时必须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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