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积金提取
我市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在市内任一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均可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持有效证明、职工持本人身份证)提取业务。
一、提取业务类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二)离休、退休;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四)出境定居;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六)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
(八)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九)支付廉租房房租;
(十)支付公租房房租;
(十一)支付商品房房租;
(十二)在原籍利用宅基地置换还迁房;
(十三)支付经济适用房、限价房首付款;
(十四)纳入工会帮扶系统的职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家庭纳入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家庭成员(职工本人、配偶及其子女)因患重大疾病或遇到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等突发事件造成人身伤害,医疗费用支出过高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子女接受高等教育,学费过高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二、提供材料
(一)公共材料:身份证、《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次性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除外)。提取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另需提供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或结婚证。
(二)按不同提取业务类型,分别增加提供以下材料:
1、购买一手房的,提供:购房发票或税控收据、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再次申请提取时,不再重复提供)、职工家庭户口簿(户籍证明)、单身的需开具单身证明(有效期为30天)、家庭成员(夫妻和未成年子女)的淄博市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有效期为30天)。《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留存原件。
提取有效期限:《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期一年以内。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证、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再次申请提取时,不再重复提供)、职工家庭户口簿(户籍证明)、单身的需开具单身证明(有效期为30天)、家庭成员(夫妻和未成年子女)的淄博市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有效期为30天)。《房屋买卖合同》和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留存原件。
提取有效期限:契证或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登记日期一年以内。
3、在农村购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职工或配偶的农村户籍证明(或证明农村户口的户口簿)。
提取有效期限:《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日期一年以内。
4、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用地批准文件或《房屋所有权证》、规划部门建房批准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购买材料及施工费用要明细到项,下同)。
提取有效期限: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日期一年以内。
5、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住建部门批准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
提取有效期限: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日期一年以内。
6、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
提取有效期限: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日期一年以内。
7、离休、退休的,提供:离休、退休证或人社部门相关证明。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9、出境定居的,提供:户口注销证明。
10、分期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公共材料要求提供。
11、一次性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淄博市一次性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申请表》。已用自有资金提前还清的,另需提供《淄博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结清凭证》。
12、分期归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提供:借款合同(已办理提取备案的,再次申请提取时不再重复提供);贷款银行盖章的还款对账单。若该笔商业贷款银行系非中心受托银行或异地金融机构,另需提供中国人民银行打印带有“征信中心”水印的“个人征信报告”。
13、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自行提取的,提供死亡证明、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1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户口在本市的,当失业满24个月未再就业时,方可申请办理;户口不在本市的,即时可申请办理。提供:解除劳动合
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一、个人公积金怎么提现
1、个人公积金提现,具体如下:
(1)购房提取,到住房公积金办理中心申请全额提取公积金即可;
(2)购房贷款提取,在没有绑定公积金还款的情况下每年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进行还贷;
(3)租房提取公积金,可以拿租房合同提取公积金;
(4)房屋装修提取,提供与装修公司的房屋装修委托合同和相关材料,利用房子装修提取自己的公积金。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公积金提取要满足什么条件
公积金提取要满足的条件,具体如下:
1、满足连续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缴存状态正常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普通自住房;
2、满足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3、满足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满足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未发生过购房记录,首房首贷;
5、满足已签订合法有效的已备案购房合同,并支付符合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发票或首付款收据附加付款凭证;
6、满足能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
7、满足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9年山东淄博规范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14日,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了《关于规范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对淄博市部分公积金提取政策进行了调整。根据新调整的提取政策,对于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手续的,不得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而且在原籍利用宅基地住房置换还迁房的,也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按“先还贷后提取”原则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不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购房发票或税控收据登记日期一年以内,凭有效证明材料,一次或分次提取职工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手续后,不得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照“先还贷后提取”的原则,可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分期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分期提取金额最多不能超过借款合同约定的12个月应还款额。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一年后,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性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失业2年未就业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辞职后未再就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户籍在淄博市的,当失业满24个月没有再就业时,可凭《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证》、户口簿等有效证明材料申请办理销户提取本人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户籍不在淄博市的,可凭《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证》、户口簿等有效证明材料及时申请办理。
职工辞职失业后,仍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不得办理销户提取和分期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只能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性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待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方可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宅基地置换的还迁房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在原籍宅基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职工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随着新农村建设的进程,旧村改造、城中村拆迁等形成了宅基地住房置换还迁房的格局。
对于在原籍利用宅基地住房置换还迁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补缴差价发票。提取公积金金额不得超过补缴差价发票金额。
除了上述材料,还要提供身份证、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签字页的扫描件。
无房且租房的职工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淄博市没有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赁面积原则上控制在90㎡以内,按照7元/㎡的租金价格,以家庭为单位,确定最高提取额度。
同时,当月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职工及配偶当月公积金实际缴存额度。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执行时间以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通知》(建金【2015】19号)下发日期为准。
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身份证、职工本人、配偶以及共同生活的子女名下无房产的房屋登记查询证明。
公积金贷款新政三大亮点
家庭成员工资收入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此次调整制定出台了住房公积金家庭直系亲属合力贷款政策。主要是符合淄博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家庭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含配偶父母)和子女(含配偶)可以合力贷款。住房买受人为借款人,其他参与人员为共同借款人。
“在计算家庭收入时,参与的家庭成员工资收入可以合并计算。这一政策有效解决了因借款人收入低,导致贷款额度低的问题,充分发挥了家庭成员间的互助作用。”4月16日,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外地就业户籍在淄也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根据新的政策,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户籍地在淄博市,如果在淄博购买自住普通住房,同时符合淄博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缴存证明等材料,在淄博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最低首付款比例取消建筑面积限制针对个人首套房贷款,此次调整取消了建筑面积的限制,将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20%。另据工作人员介绍,此次调整还取消了对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职工原住房不超过淄博市人均建筑面积的限制。
淄博公积金怎么提取公积金
1.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根据提取公积金的不同用途,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然后到所在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需要注意的是,要在申请书上盖上单位的印章来保证有效性。
2.申请人携带相关的证件和材料,到缴纳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3.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申请人的实际情况是否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并且确认申请人所提交的相关资料是否是真实有效的。
4.公积金管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之内审核申请人的资料之后,如果申请人资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公积金的申请条件,管理部门会将具体情况通知到申请人,如果资料不完整,申请人就要尽快补齐资料;如果申请人的资料完整且满足公积金提取情况,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会同意申请人的提取请求,那么申请人就要尽快到相应的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5.在公积金申请通过审核之后,申请人需要向部门提交指定银行的个人账号,之后管理部门将会进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6.当管理部门办好提取手续之后,会将申请人申请的提取金额打入申请人的账户,这时候你就可以去银行把公积金提取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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