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能源学院和大同大学硕士那个收入高
山西大同大学
学校简介
山西大同大学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大同美丽的文瀛湖畔,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由雁北师范学院、大同医学专科学校、大同职业技术学院和山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等四校合并筹建,2006年3月正式成立,7月1日挂牌。现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应用技术大学联盟、全国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山西省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试点高校、山西省首批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
学校由御东校区和新平旺校区构成,校园总占地面积2121.3亩,建筑面积94.09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17亿元,馆藏纸质图书281.14万册、电子图书130万册、电子期刊100.6万册。全日制本科在校生31976人,硕士研究生249人,-学生9747人。教职员工2677人(其中附属医院501),其中专任教师1597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782人,博士教师301人。设有21个学院、3所直属附属医院。有本科专业70个,涵盖文学、历史学、农学、理学、工学、医学等11个学科门类,其中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个、山西省一流专业建设点12个、国家级一流课程1门、省级一流课程70门。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7个、山西省一流学科12个。
困难生资助办法
贫困学生可申请特困补助和助学贷款以及校内勤工助学。
周边环境
大同市简况
位置:大同市位于山西省北部,地处黄土高原东北边缘。平均海拔1056米。北以外长城为界,与内蒙古自治区相邻,西、南与本省朔州市、忻州地区相连,东与河北省相接。
面积:全市总面积1.4万多平方公里。
人口:全市总人口300多万。
区号:0352
邮编:037008
大同市是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又是闻名中外的“煤海”之乡。大同市位于山西省北部,居晋、冀、内蒙交界,内外长城之间。
大同市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全国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有着十分悠久的历史。据出土文物考证,远在一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晚期,大同地区就有人类繁衍生息。春秋战国时期属于赵国,隶属于雁门郡,秦时仍属雁门郡,汉初始设平城县。魏晋之际,鲜卑族拓跋氏兴起,公元398年拓跋圭在平城称帝,至孝文帝迁都洛阳,前后96年,大同一直是北魏的首都。隋改为云内县,唐置云中郡。辽、金时期,大同为陪都,称西京。元属大同路,明、清时设大同府分别隶属于山西布政使司和山西省。
由于大同地处边陲,“山环采凉,水抱桑干,长城界其北,雁塞峙其南,西眺朔漠,东瞻白登,屏全晋拱神京,巍然重镇”所以其军事地位受历代重视,有“九边重镇,北方锁钥”之称,历史上战事频繁。据史料记载,大同地区曾发生大小战事上千次,有8个皇帝御驾亲征,18个皇帝亲自巡视。汉高祖刘邦曾被匈奴大军在此围困“七天七夜”。北宋的杨家将血战金沙滩,明代于谦领导的北京保卫战,都发生在这里。尤其是清顺治六年(公元1649年),大同总兵姜镶反清,摄政王多尔衮率兵亲征,围困9个月才得以进城。为发泄久攻不克之恨而进行的“屠城”,使大同遭到了空前的浩劫。
现存于大同的文物古迹,以古老、雄伟、气势恢弘、无与伦比著称于世,是鲜卑、契丹、女真等北方少数民族与汉族文化融合的珍品。举世闻名的云冈石窟,距今已有1500多年历史,现存大小窟龛53个,石雕塑像51000余尊。这一宏丽的工程是4万人用60多年创造性劳动而构筑的伟大艺术宝库;辽代建筑华严寺,其大雄宝殿规模宏大,壁画之神奇、经橱37种透心花纹刻镂之玲珑、合掌露齿微笑泥塑菩萨之婉丽动人,堪称佛教华严宗的圣寺古刹;明初建筑“九龙壁”,原是朱元璋第十三子朱桂封藩的代王府前的“照壁”,壁面用五色琉璃组成,九条巨龙,生动逼真;被徐霞客称为“天下巨观”的悬空寺,为北岳恒山十八景之首,全寺攀附在悬崖绝壁之上,三十多间殿阁分上下三层,以栈道贯通,整个建筑超凡出奇,巧夺天工,是我国罕见的“空中楼阁”和文化壁龛。此外,大同长城八景、古云中八景、灵丘觉山寺、阳高“许家窑”文化遗址、汉代白登之战遗址、云林寺、天镇慈云寺、广灵壶山水神堂、灵丘赵武灵王墓、新荣区北魏冯太后永固陵、孝文帝虚宫万年堂、镇川北魏思治寺等,都是我国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山西能源学院
学校简介
山西能源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由山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应用型本科高等院校。学院以“服务能源产业链行业、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为办学宗旨,以培养创新型、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围绕“能源革命”发展趋势,面向传统能源和新能源的资源勘测、开采、转化、存储、利用和管理等方面的智能化、高效化、绿色化,大力推进学科专业建设,在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学院是山西省首批开展应用型本科建设院校和全国地方高校“产教融合”建设试点院校,学院的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是山西省“1331工程”优势特色学科,拥有山西省太阳能光电转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6个省级高水平学科和技术转化平台。
困难生资助办法
一、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学院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4000元范围内结合学院实际确定,可以分为2-3档。申请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在本学年内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中,经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学院助学金由学校自行发放总金额为60万,一般分为2-3档,每人每年1000—2000元不等。申请条件:家庭经济困难且国家助学金未覆盖的学生。
二、国家助学贷款。
申请条件:具有我院正式学籍全日制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
三、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1、学费减免 申请条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
2、学费补偿 申请条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
3、贷款代偿 申请条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四、勤工助学。
申请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分为临时岗和固定岗,临时岗每人每天55元,固定岗每人每月200—400不等,
五、绿色通道。
申请条件:若新生入学报到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
天镇办助学贷款的地方在哪儿
国家开发银行。
申请材料:
⒈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⒉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⒊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⒋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审查审批:
学校有关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还款方式
⑴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⑵学生毕业后,观看其可活动资金来还贷款;
⑶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⑷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⑸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山西省贫困生补助金什么时候发放,补助金怎么领取
一、2022年山西省贫困生补助金什么时候发放 按照规定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是每月发放到学生。但是有的学校为了方便,都是一年发两次,一次发一半。 大部分学校对于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一般是在6月中旬发的,而且助学金是分两次发的,每次发一半,还有一次是在一月份发,大都是在每学期快要结束发的。
与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相关的原则是:国家助学金应该帮那些家庭经济困难上不起学的学生顺利地完成学业,而不是单纯按照学习成绩“排出一二等”的做法。再有一点就是应该实事求是,而不仅仅靠一张“贫困证明”来界定,避免出现弄虚作假的发了一笔又一笔,真正贫困的学生却面临着失学、饿肚子的现实,所以助学金的名单一般是要求公示的。助学金一般都是国家拨款或者是学校内部筹集的资金帮助那些学习优秀但家庭困难的孩子的补助资金。国家规定是每人每年3500元、但学校资金足的话会多发点,具体按学校规定。
二、山西省贫困学生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
1.政府资助
对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按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2.社会资助
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二、义务教育
1.免学杂费
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2.免费教科书
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学生字典。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其中,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
4.营养改善计划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对国家试点县和地方试点县给予营养膳食补助,国家试点县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达到每生每天4元的地方试点县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200天计算。
三、普通高中教育
1.国家助学金
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各校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分为2-3档。
2.免学杂费
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对新进入普通高中就读的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能直接认定为可以享受免学杂费等政策,须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重新认定,符合条件的方可享受相应资助政策,其中存在返贫或致贫风险的应认定为可以享受免学杂费等政策。对在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标准予以补助。
3.山西省教育扶贫个人资助账户
资助对象为具有偏关县、宁武县、静乐县、兴县、临县、石楼县、永和县、大宁县、天镇县、广灵县户籍和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且当年被高校正式录取的原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每生只能享受一次。
4.地方政府资助
部分地区出台地方性奖学金、助学金、专项免费等政策。
5.学校资助
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6.社会资助
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项目。
四、中等职业教育
1.国家奖学金
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全国每年奖励2万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国家助学金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我省太行山区和吕梁山区两个连片特困地区的21个县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3.免学费
我省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全覆盖政策,职业高中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免除学费;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普通技工学校按照每生每年2500元的标准免除学费;高级技工班学生按照每生每年2800元的标准免除学费;普通中专体育、艺术类专业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的标准和实际学制免除学费。
4.地方政府资助
在落实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的基础上,部分地区出台地方性奖学金、助学金、免学费等政策。
5.学校资助
中等职业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校内奖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等。
6.社会资助
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项目。
五、高等教育(本专科生)
1.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山西省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中央高校和其他部分省(市)实施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同一学年内,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只能选择申请办理一种类型国家助学贷款。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6.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普通高校2017年及以后年度毕业的应届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山西省内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岗位)就业,连续不间断服务满3年予以学费补偿。补偿标准为每生每年 4000元,补偿三年。不包括定向生、委培生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
7.师范生公费教育 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在 北京师范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 西南大学 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以及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按规定转入公费师范专业,高校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山西省所属 山西师范大学 、太原师范学院、忻州师范学院也实施了师范生公费教育和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报考以上高校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可向相关院校进行具体咨询。
8.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山西省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9.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本息清偿救助
清偿救助因死亡、失踪、丧失劳动能力而确实无力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的未清偿本息(不包含已偿还本息)。
10.勤工助学
高校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11.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2.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事业收入资金以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资金,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实施校内资助。
六、高等教育(研究生)
1.国家奖学金
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全国每年奖励硕士生3.5万名,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1万名,每生每年3万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由各高校确定,标准不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
3.国家助学金
资助全日制研究生的基本生活支出。中央高校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5000元;地方所属高校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不低于130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
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程序同本专科生,贷款额度为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服兵役研究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条件、程序同本专科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6.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普通高校2017年及以后年度毕业的应届全日制研究生,在山西省内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岗位)就业,连续不间断服务满3年予以学费补偿。补偿标准为每生每年 6000元,补偿两年。不包括定向生、委培生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
7.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本息清偿救助
清偿救助因死亡、失踪、丧失劳动能力而确实无力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的未清偿本息(不包含已偿还本息)。
8.“三助”岗位津贴
研究生培养单位设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国家和我省资助政策如有调整,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关于天镇有助学贷款吗和镇远助学贷款的介绍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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