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农业银行有了贷款.还能在其它银行贷款吗
1.可以。
2.可以在其它银行贷款,但是能不能贷款成功,得看银行的规定以及个人的资质了,如果是前面的贷款没有逾期还款,那么在其他银行都是可以贷款的。一般都是可以去多个银行贷款,但前提是用户的收入情况非常良好并且个人征信的记录也非常优秀。用户去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主要看用户的信用水平和还款能力。只要用户能够证明自己的信用水平良好,还款能力充足,无论用户申请了多少贷款,银行并不作限制。但需要注意的是,银行比较看重“负债率”,如果用户申请贷款过多,负债率就会增加。负债率超过50%的话,很多银行就会拒贷了。
3.一个人可以在多家银行申请贷款,这个没有限制。只不过申请到了贷款,用户就增加了一笔负债,再申请贷款时,银行会将用户的负债也考虑进去。这时候再申请贷款,银行觉得用户已经有负债了,可能还款能力不足,从而不愿意借钱给用户。而且用户申请的贷款越多,每月需要还款的金额也就越多,对于银行来说逾期的风险是很大的。
拓展资料
关于银行贷款
1.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一般要求提供担保、房屋抵押、或者收入证明、个人征信良好才可以申请。而且,在不同的国家和一个国家的不同发展时期,按各种标准划分出的贷款类型也是有差异的。如美国的工商贷款主要有普通贷款限额、营运资本贷款、备用贷款承诺、项目贷款等几种类型,而英国的工商业贷款多采用票据贴现、信贷账户和透支账户等形式。
2.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利率政策和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根据贷款性质、币种、用途、方式、期限、风险等的不同来确定,其中外汇贷款利率分为浮动利率和固定利率。贷款利率在贷款合同中注明,客户可在申请贷款时查询。逾期贷款按规定加收罚息。
已经在银行贷款了买房还能贷款吗
已经贷了款,要再办理贷款需要银行评估个人还款能力,如果银行评估个人还款能力大于原有房贷+将来贷款金额,并且有银行认可的可靠担保(抵押或其他第三方保证),就可再办理贷款。
拓展资料:
防范借款人贷款风险的担保方式有3种:抵押、质押和保证。在借贷前,还要充分了解借款人贷款的真实目的(自己住或者是投资)、收入来源及家庭状况,通过设定合理的担保方式防范。从实用性、可行性、便捷性的角度分析,住房抵押应该是最主要的担保方式。质押有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方式。借款人要找到与住房价值量大体相当并获得贷款人认可的动产几乎不可能;以权利作为质押,贷款人要求的权利只限于存款单和债券,现实中拥有与住房价值大体相当的存款及有价证券的人要么是人少,要么就是不用申请贷款了,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为他人借款做保证人,非亲非故的情况下,一般人不愿意承担这种风险。由此可知,住房抵押应该作为最主要的防御贷款风险的手段。
贷款条件
有合法的居留身份;
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保证人为其担保;
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提出借款申请时,在建设银行有不低于购买住房所需资金的30%的存款;若已做购房预付款支付给售房单位的,则需要提供付款收据的原件和复印件。
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手续流程
借款人贷款前填写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保险单据;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贷款申请人按月还款。
在一家银行已有贷款,还能在其他银行贷款吗
这个银行需要考虑个人的负债问题了,如果是当月办理的贷款,那么就还可以直接贷款,如果是隔月的,那么就需要看看本人还款能力是否良好,如果有可以抵押的东西,那就直接可以申请二次贷款。
借款人所需条件
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内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
2、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
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
4、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
6、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
扩展资料:
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九条
贷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
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直接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并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第三十条
个人贷款资金应当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向借款人交易对象支付,但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三十一条
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在使用贷款时提出支付申请,并授权贷款人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贷款资金。
贷款人应在贷款资金发放前审核借款人相关交易资料和凭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条件,支付后做好有关细节的认定记录。
第三十二条
贷款人受托支付完成后,应详细记录资金流向,归集保存相关凭证。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贷款,经贷款人同意可以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一)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的;
(二)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
(三)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四条
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事先约定,要求借款人定期报告或告知贷款人贷款资金支付情况。
贷款人应当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贷款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贷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监管措施:
(一)贷款调查、审查未尽职的;
(二)未按规定建立、执行贷款面谈、借款合同面签制度的;
(三)借款合同采用格式条款未公示的;
(四)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
(五)支付管理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
第四十二条
〖贷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除按本办法第四十一条采取监管措施外,还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一)发放不符合条件的个人贷款的;
(二)签订的借款合同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
(四)将贷款调查的全部事项委托第三方完成的;
(五)超越或变相超越贷款权限审批贷款的;
(六)授意借款人虚构情节获得贷款的;
(七)对借款人违背借款合同约定的行为应发现而未发现,或虽发现但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八)严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审慎经营规则的其他情形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行贷款
已经有贷款了还能再贷款吗
已经有 贷款 了还能再贷款吗
现在贷款公司及贷款产品越来越多,用户在想要购房、购车、资金周转时都可以进行贷款。一般来说只要满足贷款的条件,都是可以成功贷款的。
部分用户可能在申请了贷款后,贷款尚未结清的情况下,因为新的资金周转或购房等需要,想要进行新的贷款,那么一般这种情况,二次或多次申请贷款会贷款成功吗?
已有贷款是可以进行二次贷款的,贷款其实除了特定的贷款条件以外,主要考核的还是借款人是信用情况及还款能力,因此有贷款尚未结清能否顺利通过新的贷款,还需要因人而异。
借款人不管是之前在银行申请了房贷、还是其他地方申请办理了信用贷款,想要再次申请贷款,还是主要取决自借款人自身的收入情况,以及前期贷款是否守约还款等。
如果借款人属于前期房贷尚未还清,但是想要再次向银行申请其他贷款的人群,银行会结合所有贷款的月还款情况,根据借款人的收入情况来判定,一般借款人是每月还款额度是不超多月收入的50%的,如果月还款金额占月收入比例较高,那么可能银行会判定用户还款能力不足,从而拒绝贷款。
如果用户是在其他贷款机构或者银行申请了其他贷款,现在想要办理银行房贷,那么首先借款人需要购房 首付 达标,其次需要良好的信用情况,之前的贷款未出现过逾期,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借款人的还款能力,综合月还款负债率不能过高,如果接客人的月收入满足不了每月贷款还款金额,肯定是无法申请再次贷款的。
一般用户在已有贷款,想要再次申请其他贷款时,可以向贷款机构提供有力担保、抵押等进行贷款是可以一定程度提高贷款通过率的。当然用户不管之前有多少笔贷款,一定不要出现逾期还款的情况,一旦用户逾期严重,肯定是无法多次申请贷款的。
想要贷款的用户还是需要考虑清楚自己的实际还款情况,以免自己负债过多,造成较大的经济压力,从而导致后期逾期还款,给自己带来得不偿失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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