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公章被偷去叫人担保贷款了。
1,公章丢失必须立即报案。
2,担保贷款涉及法人的必须法人签字才有效。仅有公章假冒法人签字担保可以起诉被担保方。
3,对于股东及公司领导擅自盖章提供担保的行为,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其赔偿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4,《公司法》:公司法规定,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所以公司担保要按公司法出具股东大会及公司会决议才可以执行。
5,对于欺骗、盗窃公章进行担保的,可以按盗窃罪加诈骗罪一并起诉。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别人用自己身份证信息贷款并签字盖章,现在银行要求我来偿还这笔钱,我该怎么办?
银行要求你来还,你可以不还,让银行起诉你,你就可以申请签字鉴定。
会计偷盖公章借钱公安局已经立案法院还会判吗
会计偷盖公章借钱,案情并不复杂,可能涉嫌诈骗罪或贷款诈骗罪等罪名。公安机关决定刑事立案侦查,须经严格的法定程序,因此犯罪嫌疑人最终被判刑的可能比较大,当然,在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根据案情也可以作出撤案的处理。按正常刑事诉讼程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案件将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再将案件起诉至人民法院。
一、《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1、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2、第一百八十三条 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 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 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 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二、《刑法》
1、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 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 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 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 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 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我私刻公章办理买房按揭了,会被查出来吗
你好,当然会被查出来的。
关于私刻公章与盗盖公章的问题
行为人私刻公章是指非单位工作人员或本单位工作人员在该单位不知情的情况下,盗用该单位的名称刻制公章进行犯罪活动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单位对行为人私刻公章进行犯罪活动的事实处于不明知的状态。而行为人盗盖单位公章,是指行为人(包括本单位工作人员和非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或其他秘密手段盗盖单位公章对外从事一定的活动进行经济犯罪的行为。两种行为之间的区别是明显的,私刻公章行为的本身即已构成犯罪。行为人私刻公章直接侵害的是被私刻公章单位的名称权及国家对印章刻制的管理,而仅实施盗盖公章的行为而不实施其他犯罪的,不一定是犯罪,行为人盗盖公章直接侵害的是被盗盖公章单位对公章的管理和使用权。行为人的犯罪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害结果与单位之间有无关联性是区分私刻和盗盖单位公章犯罪的重要标准。
1 、私刻公章情况下单位的过错问题
在私刻公章的情况下,由于被私刻公章的单位对私刻的行为并不知情,私刻公章的犯罪行为与单位之间没有任何关联性。且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结果与单位之间也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一般情况下,单位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但是,在另外一种情况下,如果单位对行为人持有私自刻制的本单位名称的印单并使用印章进行经济犯罪活动的事实已经明知,但因出于对本单位声誉、效益或其他方面的考虑,对行为人私刻公章进行犯罪活动不采取任何司法救济措施予以制止,对行为人持有公章并实施犯罪持放任态度,致使行为人再次使用私刻公章实施经济犯罪活动,并给善意第三人造成经济损失,此时,被私刻公章的单位在主观上已明显存在过错。在这种情况下,给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损失,首先应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被私刻公章的单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 、盗盖公章情况下单位的过错问题
盗盖单位公章通常有两种情形:一是行为人利用单位对公章管理的疏漏或者利用自己曾经管理和使用过公章的机会盗盖单位公章;二是行为人利用犯罪手段(如盗窃)盗盖单位公章。《若干规定》第五条对盗用公章签订经济合同进行经济犯罪的行为,不认为单位有过错,做了一般不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性规定。但在行为人盗用单位公章进行犯罪的情况下,若单位对善意第三人所遭受的损失持漠视态度,不论其有无过错,均认定单位不存在过错,使其完全免责,显然不符合过错原则和公平原则。因此,在司法实践中,若能确认被盗盖公章的单位是因对公章管理的重大失误致使行为人盗盖公章进行犯罪活动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就应当认定被盗盖公章的单位存在过错,可以判令其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即根据“轻微过失免责,重大过失赔偿”的原则进行处理,这样更能体现公平与正义的司法理念。
请看以下案例:
【摘要】 昨天,记者从秀峰法院了解到,谢某因涉嫌伪造公章罪,已被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秀峰法院已受理此案。据悉,40岁的谢某是我市一家实业公司职工,去年的时候,谢某定下了一套促销的房子,并付了首付,然后开始着手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桂林生活网讯(桂林晚报记者阳颜通讯员雷娜阳季林)想买房但钱不够怎么办?男子谢某和大多数人一样选择了贷款,但他的贷款是靠他私刻公章骗来的。昨天,记者从秀峰法院了解到,谢某因涉嫌伪造公章罪,已被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秀峰法院已受理此案。据悉,40岁的谢某是我市一家实业公司职工,去年的时候,谢某定下了一套促销的房子,并付了首付,然后开始着手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然而谢某找公司帮盖章贷款,却迟迟得不到同意,贷款的事就这样拖了几个月。2015年10月的一天,谢某在街边看到一张办理各种证件的小广告,马上联想到自己需要公司盖章的证明,于是就拨打宣传单上的电话号码进行了联系,要求刻一枚自己公司的印章。对方很快将为谢某伪造的公司印章交货,随后谢某使用该印章从公积金中心贷得款项21万余元。今年1月底,公司得知谢某没有盖章却办下了公积金贷款,遂向公安机关报案。1月底,谢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检察机关认为,谢某伪造公司印章,其行为触犯刑法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伪造印章罪追求其刑事责任,遂向秀峰法院提起公诉。目前此案已被受理,近日将在秀峰法院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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