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百亿同业违规大案尘埃落定,领巨额罚单多人被处理
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马嫡)经过立案、调查、审理、审议、告知等一系列法定程序,多年前一起百亿元同业业务违规大案终于尘埃落定。9月11日,湖北银保监局一口气披露了22张罚单,针对中国工商银行(以下简称“工行”)湖北省辖内分支机构同业业务违规事件,对工行湖北省分行、襄阳分行、荆门分行及19名责任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其中对银行机构罚款合计353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取消高管任职资格、禁止从业、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
北京商报记者从湖北银保监局获悉,工行湖北省分行辖内分支机构通过签订非总行制式的理财协议向同业募集资金,并违规向企业提供表外融资。经查,工行湖北省分行辖内襄阳、荆门分行通过此方式募集资金共计139亿元。截至2019年末,工行已全部兑付出资银行资金。工行湖北省分行按照党规党纪、政纪和内部规章,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内部问责。
其中,工行襄阳分行被罚款金额最高,领罚3050万元,案由为违规出具承诺函;未经上级授权违规签订业务协议;违规启用行政公章;内控管理不到位开展中间业务不规范。此外,工行荆门分行因未经上级授权违规签订业务协议、内控管理不到位开展中间业务不规范,被罚380万元;工行湖北省分行因违规通过表内贷款承接表外债权、管理不力导致分支机构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罚100万元。
同时,监管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也靴子落地,曾任工行襄阳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的张辉,对该行相关违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被取消高管任职资格终身,罚款20万元。另外,该行其他责任人员祝林被警告,罚款6万元;赵磊、邱康、鲁志敏被取消高管任职资格2年,分别罚款5万元;毕永旭、刘洪海、范晨被警告。工行荆门分行、工行湖北省分行相关责任人员亦领到相应处罚。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此前监管部门曾对工行襄阳分行违规办理同业业务作出处罚,2017年12月,因涉及违规办理同业业务,工行襄阳分行被湖北襄阳银监分局罚款35万元。
巨额罚单之下暴露出银行风险管控存在短板。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同业和贷款业务是近些年银行被违规处罚的多发地,多数是因为违反审慎经营原则。此次工行湖北省分行辖内分支机构通过签订非总行制式的理财协议向同业募集资金,特别是未经上级授权、违规启用行政公章等,涉及金额达到139亿元,并违规向企业提供表外融资。虽然资金已经全部兑付,但反映出被罚银行在业务流程、内部风控和管理合规上暴露出严重问题,违反了审慎经营的原则,甚至可能造成银行经营和同业间风险。
事实上,同业、理财等业务一直是银保监会的重点整治领域。今年6月,银保监会下发通知要求开展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要求各级监管机构要对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其中,对于同业业务的整治要点包括,同业业务交易对手选择及授信管理不审慎;同业代持、互持或充当资金通道导致资金空转;同业资金通过多层嵌套等方式违规投向限制性领域等。
青岛交行4人案最终结果如何?
原标题:青岛交通银行“5亿违法放贷案”关联民事案件一审判决:东岳集团诉讼请求被驳回
2018年6月19日,界面新闻记者获悉,在山东省高院审理的东岳集团附属子公司东岳化工、东岳高分子与交通银行青岛分行(第一被告)、青岛市北第一支行(第二被告)、山东恒泰公司、盛泉公司(第三被告)合同纠纷一案下达一审判决:东岳化工、东岳高分子的本诉请求和交行青岛分行、交行青岛市北支行的反诉请求均不能成立,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界面新闻此前报道,2017年12月29日,因“违法发放贷款罪”、“违规出具金融票据罪”,青岛交通银行市北第一支行原行长戚静、原行长助理赵声、原客户经理刘兴尚、原营运主管费璟波被桓台县人民法院判处2-6年有期徒刑和罚金。
交通银行称,地方企业参与办案,涉嫌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侵占国有资产5亿元。企业却呈现了另一个版本:该集团财务总监与银行工作人员、其他企业恶意串联,刻意隐瞒,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造成理财资金损失5亿元。
在东岳集团发布的公告中称,公司的前任财务总监李滨涉嫌挪用资金14.782亿元。其中,两笔存入青岛交通银行市北第一支行的金额分别为2亿元和3亿元的存款余额长期保持未变,经查询后为零。东岳集团立即报案。2016年2月2日,李滨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桓台县人民检察院批捕。
2018年5月30日,持续近3年的青岛交通银行“非法放贷案”有了新进展:其市北第一支行行长、行长助理等人违法发放贷款、违规出具金融票证案被淄博市中级法院发回重审。
在刑事案件发回重审的同日,东岳集团在山东省高院发起的民事诉讼正式开庭审理。东岳集团将交通银行青岛分行、青岛市北第一支行、山东恒泰公司、盛泉公司告上法庭,诉讼原因为各被告恶意串通损害原告利益。
在《民事诉讼状》中,东岳集团认为,青岛交行与盟诚系恒泰公司、盛泉公司伙同东岳集团前任财务总监李滨,未经原告授权下,擅自以公司的名义订立一份《三方合作协议》,并将5亿元保证金存放于市北第一支行。原告申索要求:确认《三方合作协议》无效;交还被指基于《三方合作协议》划扣的人民币5亿元款项,并赔偿利息损失;及该诉讼的相关讼费由各被告承担。
青岛交通银行提出反诉请求:东岳集团及恒泰公司、盛泉公司返还基于《三方合作协议》收到的资金5亿元并赔偿利息损失。
法院审理的争议焦点为:《三方合作协议》是否有效;本案涉及的5亿元款项应如何处
六旬老太“被贷款”150万,客户经理代签名,交行放贷有哪些漏洞?
银行内部对放贷信息,放贷流程没有进行一个很好的管控,导致内部人员出现违规操作,包括对房贷客户的资质,也没有一个很好的验证,这些都是银行的漏洞。根据媒体报道,事情发生在北京一位老人身上,老人在银行内部人员的带领下,带着房产证来办理贷款,结果最后钱被转到了其他人的户头,老人还背了上百万的债。警方的调查中发现,放贷过程中涉及的文件,除了那张房产证是真的外,其他全部都是假的,文件签名都是客户经理自己代签的,至于其他个人信息也全部都是虚假的。
目前北京法院已经宣判,该案件银行承担全部责任,必须自己接受损失。而且银保监会也对该支行进行了处罚,该支行的消费贷也被短期内暂停了。据悉,银行方面还不服从法院判决,想要申诉,但二审驳回了它的诉求。
这件事情也告诫着大家,一定要妥善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这位老人只因为一张房产证就被借走了150万,如果其他个人信息泄露出来,那可能会面临的麻烦会更多,所以大家一定要小心保管好自己的信息。
参考资料:
2017年9月30日,北京银保监局出具《信访答复意见书》,在交行和李某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交通银行存在贷前调查不到位,未严格执行面谈面签制度、未严格履行尽职调查职责等问题,北京银保监局已暂停该支行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六个月,并责令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对李某文循环贷款中所发现违规情况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而早在2015年2月,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给予于某辰调离原岗位、通报批评并记过处分。
交行招行建行合计被罚1370万,此次被处罚的原因是什么?
此次4家银行合计被罚1370万元,共同因素都是个人消费贷款流向房地产市场,总行对支行管控不力造成的。
11月4日,银保监会有8张罚单对外界公布:分别是兴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等4家银行因资金流向房市场领域合计被罚款1370万。罚款金额最高的是交通银行为500万元。罚款的主要原因是个人经营贷款流向房地产市场、总行对支行监管不力。此外交通银行的湖北省副行长被处以警告处分。罚款金额第二位的是招商银行,招行的被罚款的原因也是如此。这说明国家之前三令五申的强调个人经营贷款不准流向房地产领域,已经开始付诸行动了。
之前郑州的弃房贷事件的发酵,引起了很多地方的连锁反应。虽然国家为了稳定房地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但原则跟底线还是有的。“房住不炒”这是国家对房地产领域的指导方针。对于累教不改的国有银行,国家绝不姑息养奸,毫不手软。这些被罚款的银行有以下三个共同特征:一是个人经营贷挪用到房地产市场;二是个人消费贷流入房地产市场;三是总行对支行的管控不力。另外,招商银行还存在个人经营贷款“三查”不到位的情况。
个人经营贷“三查”指的是贷前、贷时、贷后,银行机构要对贷款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贷款资料的审核以及贷款后的经营状况进行跟踪。根据相关部门的数据显示:今年的第二季度,住户贷款同步增长了8.2%,经营性贷款同比增长了15.1%.住房贷款增长了6.2%。经营性贷款的增速不正常,不排除经营性贷款流入房地产的可能。这与国家的大方针背道而驰,所以国家要出手进行治理。毕竟房地产行业影响着国家的经济命脉,影响着千家万户购房者的利益。房地产的稳定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国家的江山社稷。所以希望其他银行的同仁们引以为戒,吸取教训。服从大局,全国一盘棋,才是正确的选择。
关于交行百亿违规贷款案和交通银行5亿贷款案件的介绍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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