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积金贷款政策2022
1.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第2次申请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期限不超过2022年12月31日。
2.实施贷款利率优惠政策,第2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利率执行同期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期限不超过2022年12月31日。
3.放宽贷款申请缴存时间要求,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要求,由12个月(含)以上放宽为6个月(含)以上。取消2次贷款间隔限制。借款人家庭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后,即可申请第2次贷款,取消间隔两年限制。
4.持续开展组合贷款业务,长期推行“公积金+商贷”和家庭组合贷款业务。
5.开展异地贷款业务,在省内其他市(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在省外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户籍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的职工,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且符合该中心其他贷款申请条件的,可在该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长春市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满足这些!
; 现在不少地区都在陆续新建商品房,如果用户名下有公积金,符合贷款条件的话,可以选择申请公积金贷款。每个地区的规定不同,今天就以长春市为例,介绍一下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公积金贷款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一、长春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为购买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具有相关的证明文件,并按规定比例支付购房首付款;
5、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按规定正常连续足额缴存12个月(含)以上住房公积金;
6、借款人所购住房的楼盘的开发企业已与中心签订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
7、符合国家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长春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A4纸复印);
2、户口簿的首页、户主页、借款人页及共同借款人页复印件2份;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复印件2份,单身声明(原件)2份;
4、借款人委托银行还款卡(借记卡)复印件2份;
5、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2份;
6、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的首付款收据复印件2份;
7、如共同借款人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要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以及公积金缴存明细。
长春公积金贷款如何确定是首套房还是二套房?
1.对于购买首套住房认定:以借款家庭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由借款人提供经户籍所在地房管部门出具的其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成套住房登记的认定证明为依据。
2.对于购买第二套住房认定:以借款人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未婚与父母同住的子女)名下在户籍所在地房管部门登记信息反映仅持有一套,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含),新购房屋为改善型普通自住房为依据。
对于长春公积金贷款首套条件和长春公积金贷款首套条件是什么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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