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找我去银行给他贷款助力这种事情能做吗
不建议做
助贷人指的是帮忙贷款的个人,为资质不够的贷款人提供担保,帮助对方获得贷款。即风险担保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 您这个贷款协助人,主要看您有没有以保证人的名义去签字,另外要看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第二十条: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一个朋友叫我去银行贷款后借两万给他,因为当时我也缺钱就答应了,事后他不还这么办?算是诈骗吗?有欠条
是否算诈骗还需看行为人一开始是否就有不还钱的目的,如果是就构成诈骗。
法律分析
需要看行为人借钱时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开始就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就构成诈骗,如果是事后不还钱,则不构成诈骗罪,仅是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即可。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人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欺诈行为的对方只要求是具有处分财产的权限或者地位的人,不要求一定是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行为人以提起民事诉讼为手段,提供虚假的陈述、提出虚伪的证据,使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从而获得财产的行为,称为诉讼欺诈,成立诈骗罪。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本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我的朋友叫我去银行贷款钱他用了人出意外了,但是担保人是他,一共贷了十万给我了我6000,应该怎么做?
首先要明确这笔钱是做什么用的,如果是用于家庭开支的话,你还了银行的钱以后,还可以向他或者他的爱人追偿。第二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如果是一般担保,那么银行首先要问你要,其次才会问他要。如果是连带,则银行可以选择任意一人或者一起告。
有个朋友欠了好多债还不起,现在叫我去银行给他担保贷款,该如何拒绝?
有个朋友欠了好多债还不起,现在叫自己去银行给他担保贷款,应该如何拒绝呢?我认为首先不要怕丢了这个朋友,应该果断的进行拒绝,否则自己有可能也成为一个还不起债的人,除此之外,我们一定要了解到一个欠了很多债的人,他的行为可能已经丧失了理智,所以一定要远离这样的人,接下来跟大家具体说明。1、不要怕丢了这个朋友,一定要果断拒绝。
有的人总认为朋友之间的关系非常重要,朋友明明欠了很多债已经还不起了,现在需要用新的贷款来还之前的债,还想用自己做担保,自己不想失去这个朋友,所以不好意思拒绝,这种想法是非常错误的,因为一旦你给他担保了贷款,那么他之后还不起就需要你还,所以你有可能就会欠很多债,为了一个朋友这么做肯定是不值得的,因此不要犹豫一定要果断的拒绝,即使丢了这个朋友也无所谓。2、一个欠了债的朋友可能已经丧失了理智。
在生活中,如果一个朋友欠了很多债都还不起,那么这个人就会想尽各种办法还钱,所以他找你过来担保贷款,有可能就是为了坑你,因为他找你之后他可以不还钱,你是担保人就需要还钱,所以他就可以解除一个负担,因此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果断的拒绝,其次尽量远离这样的人,因为你不知道他会做出来什么事情,毕竟他欠了很多钱,时刻都要还钱。这也是在告诫我们,没事千万不要乱借钱。总而言之,我认为如果朋友欠了很多债还不起,仍然叫自己去担保贷款,首先一定不要为了面子而不好意思拒绝,遇到这样的人一定要果断拒绝,否则自己就有可能成为一个还不起钱的人,而且遇到这样的人尽量远离,因为他们的一些行为可能丧失了理智,最终被坑的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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