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商业贷款合同是不是保存在银行?
购房商业贷款合同是保存在银行。一般来说购房商业贷款合同是一式四份,贷款银行一份,房管局一份,开发商一份,借款人一份。如果用户发现自己没有贷款合同,可以去贷款银行申请补办一份。
购房商业贷款合同一般在银行批款后1-3天左右就可以领取,一般银行工作人员会电话通知,如果没有通知借款人也要记得及时向银行索要贷款合同。
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合同原件是不是保留在放贷银行?
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合同原件不会保留才贷款行,贷款行会和贷款人签订贷款合同,而购房合同是一式三份的,一份在购房者,一份在房管局备案,一份由开发商保存。
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六条 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一、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定的经济收入的证明;
三、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四、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六、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扩展资料: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于放款前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的有关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确定。
第十八条 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贷款合同原件在银行还是自己拿着
贷款合同原件自己拿着。贷款合同至少一式两份,银行保管一份,银行手中一份。如果签订了贷款合同但手上没有合同,则需要向贷款银行索取贷款合同。贷款合同是凭证。如有争议,应出示借款合同等资料。签订购房贷款后,银行会现场将贷款合同交给用户。您需要保留凭证以防丢失。
房屋的贷款合同一式三份,我们一份,开发商一份,借款人一份。借款人的份额一般由开发商转让给借款人,但也有一部分由借款人自己收取。如果您缺一份,您有权要求银行为您补上。如果不发行,则无需偿还。确认是否发放贷款,看是否签了借据。签欠条就是放贷,你要还。此外,您现在将拥有还款证明。还款后可以向银行索取。借款合同和借款合同一般一式四份,你先签字。然后开发商盖章寄给银行审批。如果没有问题,银行会批准,然后开发商或银行工作人员将信息发送到房地产局进行抵押登记。完成后,银行存款一份,房地产局一份,开发商一份,客户买家或贷款人一份。
拓展资料:
1、银行贷款合同鉴定的问题
银行借款合同如何签订及签订银行借款合同应注意哪些条款经银行批准后,借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贷款合同是约定借款人与银行双方的权利,以及借款人与银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的法律文件。贷款合同包括基本条款和法律文件。贷款合同包括四个方面:基本条款、担保条款、违约条款和其他附属条款。及其他附属条款。基本条款,即可以约定的基本内容,主要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可以约定的基本内容,主要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贷款金额。
2、贷款的方式以及发放时间和还款期限
贷款方式、发放时间、还款期限,包括贷款金额、贷款方式、发放时间、还款期限、还款方式、利率和付息方式等。 还款方式、利率和付息方式等。担保条款是为保证资金的顺利还款而设立的一系列条款,是为确保资金的顺利还款而设立的一系列条款,包括贷款目的、相关材料担保、财产抵押,包括贷款目的、相关材料担保、财产抵押、担保人及其责任等及其责任。违约条款是指双方违约的处理方式,是指双方违约的处理方式,主要包括逾期还款或挪用的处理方式。企业贷款情况及银行不按时发放贷款如何处理。如何处理贷款。其他附带条款。这些是与贷款双方相关的其他条款。由于长期借款期限较长,此为与借款双方有关的其他条款。由于长期借款期限较长。
3、债权人承担着巨大的风险。
因此,除了贷款合同的基本条款外,债权人还承担着很大的风险。因此,除了贷款合同的基本条款外,银行等债权人通常在贷款合同中附加各种保护性条款,银行等债权人通常在贷款合同中附加各种保护性条款,以确保企业能够偿还债务。按时足额贷款。确保企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你最好自己保留一份贷款合同。一般房屋贷款合同一式两份,一份给银行,一份给自己。如果签订合同后银行不给合同,可以主动向银行索要。房贷合同可以充分表明您与银行有房贷关系,这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
贷款签完合同以后,把款还完了,是不是合同就没用了?
根据你的提问来看,“把款还完了”,一般情况下可以认为欠债人完成了合同的主要义务,但与此同时还要注意合同当中有没有规定各种从义务——也要注意对方是否已经履行了全部的合同义务,如果确定双方的合同履行都已经完毕,那么合同效力就告终止。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双方的权利义务皆告终止。贷款合同把款还完,一般认为合同规定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但这并不一定包含合同当中所有的义务,除了主要的贷款偿还义务以外,还可能约定了别的义务,如果存在这种约定的,合同的其他条款可能继续生效,因此,合同不一定就“没用了”。
另外,即使已经完成了所有的义务,还可能事后出现争议,在解决争议时,合同原件也是非常重要的文件,建议当事人善加保留。
①对出借人来说,如果要提起相关的诉讼,必须提供能有效证明存在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否则可能面临驳回起诉的风险;
②对借用人来说,如果被提起相关的诉讼,必须注意对方提出的合同条款与先前签订的有无细节区别,否则可能在证据上面临不利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对于贷款合同保留还是关闭和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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