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在哪里办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或其合法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地点: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
扩展资料
《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操作规程(试行)》
第六条 贷款对象为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第七条 申请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三)学习成绩较好;(四)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基本生活费);(五)诚实守信;(六)符合《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试行办法》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学校于每年九月十五日前,根据学生的贷款申请,将学校贷款申请报告(包括学校经济困难学生的数量和所占在校生比例,计划贷款额度等内容)报送管理中心。
第九条管理中心将学校贷款申请报告审核汇总后,根据部际协调组确定的学校国家助学贷款指导性计划及财政部核定的年度贴息经费,按照各学校经济困难学生占在校生的比例分配学校的贷款额度,于每年九月三十日前下达给各学校,同时抄送中国工商银行总行。
第十条 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根据年度贷款控制总额和各学校的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将贷款控制总额于十月十日前分解下达到相关分行。
第十一条 各学校收到管理中心下达的国家助学贷款额度通知后,于十月十日开始与经办银行办理具体贷款事宜。
第十二条 学生贷款金额的计算公式为:学生贷款金额=所在学校收取的学费+所在城市规定的基本生活费—个人可得收入(包括家庭提供的收入、社会等其他方面资助的收入)。
第十三条 各学校根据管理中心下达的贷款额度控制学校贷款规模,核定每个学生的年度借款金额。
第十四条 经办银行负责最后确定国家助学贷款对学生的实际发放金额,其中,用于学费的金额最高不超过借款学生所在学校的学费收取标准,用于生活费的金额最高不超过学校所在地区的基本生活费标准。
济南助学贷款部门在哪儿
下列都是可以申请助学贷款的部门:
1、济南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济南市龙奥大厦G区828房间
2、历下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济南市二环东路5617号
3、市中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济南市纬二路162号
4、长清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济南市长清区灵岩路2098号
5、济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济阳县城富强街南正安路东教育局
6、历城区资助管理中心、历城区花园路60号
7、槐荫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张庄路367号
8、天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东路23号
9、高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济南市工业南路28号高新区管委会908室
申请助学贷款的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三、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六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学生每学年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额度:
每个学生每学年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一般来讲,贫困家庭学生需通过就读的学校向当地的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采取一次申请、银行分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办法。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提供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济南那个银行有学历贷
农信社和中行有学历贷。
据了解,目前济南省城受理助学贷款的只有农信社和中行济南分行两家金融机构,农信社实施的是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中国银行实施的是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据悉,济南的银行将以“学历贷”金融服务窗口落地为契机,带动推广“精英贷”“创业贷”“科技成果转化贷”等系列特色信贷产品,联手济南高新区共同优化人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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