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人所得税之前住房贷款已还清,再次购房贷款能扣除吗?
之前的住房贷款已还清,再次购房的房贷是不能抵扣个人所得税的。只有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才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前款所称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包括纳税人本人、配偶、子女、被赡养人等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一定要首套房吗
必须是首套房。
必须拥有住房,纳税人本人或者其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贷款或者公积金贷款在中国境内为自己或者配偶购买房屋。并且贷款购买的房子必须是第一套房子。
贷款还是要还的,抵押仍然在贷款利息实际发生的年份。扣除期限有限制,个人所得税抵押扣除的最长扣除期限不得超过240个月,即20年。
和房租不能共存,如果想用房贷抵扣个人所得税,需要注意的是房贷利息费用不能和房租同时抵扣。也就是说,如果你想用房贷抵扣个税,就不能再和房租同时抵扣个税了,您只能选择两者之一。
【拓展资料】
一、个税房贷抵扣夫妻双方都可以吗?
个税房贷抵扣是可以夫妻双方都行的,并且不管是婚前买房还在还贷中,或者是婚后买房还在还贷中都能抵扣。不过需要确定两点,一个是否满足个税房贷抵扣条件,一个是要确定个税房贷抵扣比例。
二、个税房贷抵扣条件:
分为对纳税人的要求和对房屋的要求。
其中纳税人的要求是需要达到月薪5000或者年收入6万的门槛,否则要是纳税人根本不需要交税,则个税抵扣肯定是没用的。或者是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收入达标,则只能由这一方进行申报。
对房屋的要求是,该套房正在还贷中,并且是享受了首套房贷利率的房子。像要是贷款买了二套房,两套房都在还贷,则只能对首套房进行申报,否则填写的是二套房信息不行的。
三、个税房贷抵扣比例:
有两种比例,一种是100%抵扣,一种是各扣50%。即夫妻可以由一方单独抵扣100%,另一方不抵扣;或者是夫妻双方对半分,每方分别抵扣50%。不过不管比例如何,每个月的定额标准只有1000元,并且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四、个税房贷抵扣标准是多少?
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中的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每年1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20年)。纳税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个税抵扣首套房贷怎么认定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 个人所得税 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首套 住房贷款 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 贷款利率 的住房贷款。也就是说, 个税 专项附加扣除中首套认定是认“贷”不认“房”。 可以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况 1、目前纳税人名下只拥有一套房子,且是首次通过 贷款买房 ; 2、目前纳税人名下有多套住房,但第一套住房执行的是首套房贷利率。 不可以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况 1、当前名下只有一套房子,但并非是第一次使用贷款买房,并没有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 2、当前名下有多套住房,贷款购买的并非是自己的首套住房。 根据规定,不论纳税人是单身还是已婚,也不论是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还是 公积金 住房贷款,只要住房贷款利率执行的是首套房贷利率,纳税人就可以享受个税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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