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常见风险有哪些
一:没有明确的定位
银行属于金融机构,但是小额贷款公司目前的定位并不明确,在信贷行业中算是一个试点阶段,由于其身份定位类似于“准金融机构”,但却不能享有金融机构相关的优惠政策,还会受到金融政策限制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等等,这就导致小额贷款公司的身份模糊,市场定位不明晰,因此也就制约了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健康的发展。
二:信贷资金匮乏
我国对于小额贷款公司有非常严格的规定,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金以及来源于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的资金,并且不具备吸收存款的资格。没有资金循环的机制,而有限的自有资金和后续资金的严重不足将会制约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
三:经营管理不完善
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制度的不完善,从业人员没有丰富的经验,这样的人事管理制度势必会造成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混乱的局面,阻碍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
四:监管主体难到位
就当前小额贷款公司的状况而言,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主体不明确,发展混乱,一是没有专门的监管机构,二是监管机构过多,将会导致监管工作不能到位,更不能有效保证监管工作的专业化与精细化,最终导致不能及时发现小额贷款公司的潜在风险和治理已经存在的风险。
五:信用信息不对称
信用信息不对称是导致信用风险的主要原因。当前我国社会信用系统还在建设和完善当中,小额贷款公司难以对借款人获得较为全面的了解,商业银行很难掌握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去向,导致其不能贸然的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投资。因此,形成了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借款人三方之间的信息不通畅的局面,也会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造成不利的影响。
如何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摘 要:本文通过对小微企业的现状分析,提出新疆小微企业存在的问题及相应对策和建议,希望对新疆加大改善小微企业投资环境有所帮助。 关键词:新疆;小微企业;融资;解决途径 小微企业地位重要,在新疆地位尤其重要,解决小微企业发展问题更有其特殊意义。目前,新疆小微企业占到全疆企业总数的99.8%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全区生产总值的30%,纳税占35.9%,就业比重达73.2%。但是,新疆许多小微企业仍然面临贷款难、利润薄,专项扶持资金范围较小、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因此,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已刻不容缓。 1 小微企业发展现状及特点 截至2012年年底,新疆中小微企业63907个,占全区企业总数的99.6%。其中:民营企业60176个,占总数的94.2%。中小微企业提供的就业岗位170.07万人,占全区企业从业人员的72.3%。在营业收入中,中小微企业为9239.69亿元,占全区企业的63.9%。在资产总额中,中小微企业为14041.33亿元,占全区企业的63.5%。中小微企业创造的增加值2306亿元,占全区GDP的31.3%。中小微企业的税收占地方公共预算收入的70%左右。在工业技术与创新中,自治区90%以上的专利授予中小企业,其研发的新产品占全区的76.5%。 2012年年末,自治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数比列为3.2:15.7:81.1。从业人数的比例为:40.8:34.0:25.2。主要呈现五大特点:一是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中小微从业人员占城镇就业单位的60.9%,主要在制造业、农业、建筑业和批零业,共计吸纳从业人员116.30万人,占中小微的68.4%。二是第三产业占绝对优势。第三产业的中小微企业44387个,营业收入5333.56亿元,分别占全部中小微企业的69.5%、 57.7%。其中,贸易业企业25836家,占中小微企业的40.4%,占第三产业的58.2%。三是传统行业的企业数居多。批发和零售业占38.7%,其次为制造业占17.0%。四是超六成企业集中在乌市、巴州、阿克苏和昌吉州四个地区。五是外资企业比例低。 2 小微企业融资面临的困难 与发达省区相比,新疆小微企业起步晚、数量少、规模小、水平低、管理弱,且以劳动密集型和服务业、涉农产业为主,技术密集型和科技型企业少。新疆小微企业需要后发赶超,离不开有力的融资支持。在发展过程中,小微企业在融资方面面临很多方面的难题。 2.1 已出台的部分政策较难落实 大部分民特企业目前达不到银行制定的基准利率的条件,发放的高于或低于基准利率的民特企业贷款均无法享受2.88%的国家贴息政策。此外,按照政策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享受备案登记和1万元贴息创业贷款扶持,但在实际上民生类科技项目政策并未得到真正落实。 2.2 融资成本较高 当前,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往往超过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以上,有些超过1倍以上。担保费率一般为贷款利率的一半左右,同时,办理抵押登记、评估、公证等产生的各种费用,使小微企业总体融资成本较高。 2.3 贷款抵押标的过于单一 目前,由于抵押标的物主要是房地产,绝大多数小微企业,尤其是商贸企业,因其固定资产较其他行业少,厂房无产权,难以符合金融机构的抵押条件而无法获得贷款。 2.4 民营担保机构风险大 由于受所有制的限制,民营担保机构只能独自承担担保贷款风险,而无法与协作银行形成共担机制。 3 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有效措施 新疆银行业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仅只占全部贷款的13.6%,与全国平均占比21%还有较大差距。这意味着新疆银行业的小微企业金融业务还有较大的进步空间。 3.1必须在理念和认识上有所更新、有所突破 小微企业金融业务风险、成本完全可以有效控制,资本收益率和资产收益率不比大企业金融业务低。各行要从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入手,不断总结经验,挖掘潜力,尽快建立起鼓励员工愿做、敢做、会做小微企业金融业务的机制和环境。同时,要根据各自的优势,瞄准适合自己的商圈、园区、产业链、供应链,加大力度培育各自的优质小微企业客户群,在长期合作中建立平等、互信、互利的伙伴关系,从而创造并实现新的价值。 3.2 认真落实各项具体政策要求 一是继续强化“六项机制”建设和严格遵循“四单原则”。二是按照“两个不低于”的要求编制年度小微企业信贷计划。三是要按照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高效化原则,将本行有关优质资源集中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四是借鉴并推广现有经验,拓展担保方式,主动加强与融资担保机构的业务合作,完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五是拓宽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主动为处于成长期和成熟期的小微企业提供包括融资、结算、理财、咨询以及帮助发行小企业集合债等为一体的套餐式金融服务。 3.3 突破性的改革自治区可以积极争取国家允许新疆率先进行小额贷款公司转制为
如何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解决方法如下:
(一)中小企业需提高自身的财务管理水平
在改善外部环境的之前,企业需要首先提高自身财务管理水平,要提高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对财务管理重要性的重视,提升财务管理知识;引进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严格财务制度,合理规划资金使用;
(二)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激发市场活力
逐步降低金融市场的准入门槛,增强金融市场竞争力,激发正规与非正规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意愿,充分发挥中小银行或非正规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优势,对现有的创业板管理机制进行完善,加快私募资本市场的发展,提升资本市场活力,增强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三)银行转变传统贷款方式,创新金融服务
我们要改变原有的由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的模式,采取新的融资模式,即银行以供应链为线索将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联系在一起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链金融”。
它改变了过去银行针对单一企业主体进行信用评估并据此作出授信决策的融资模式,使银行从专注于对中小企业本身的信用风险评估,转变为对整个供应链及其核心大企业之间交易的信用风险评估。
(四)积极推进担保公司有序发展
在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银行需重视与担保公司合作的策略,合理分散担保业务风险。一方面推进银行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合作发展。
政府方面要继续加大对担保机构的支持力度,在继续执行奖励、资金扶持、税收优惠等政策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担保机构的风险分担、风险补偿机制,健全再担保体系,为银担合作共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另一方面,加快担保公司向专业化、商业化方向发展进程。专业化的担保公司。更专注于业务的深度拓展,降低业务水平风险的同时,盈利水平还能提高。同样可以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五)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和政策指导
根据目前中小企业融资现状,我国政府有必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建立健全社会信用系统和登记制度及信用档案,对恶意逃废商业银行债务的企业实施联合制裁,维护商业银行债权。
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如尽快修订《担保法》,使得担保法律法规得到进一步的完善,推进商业性的担保机构快速发展,进而更快的与银行形成良好的合作。
三是政府需要保护创新型的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建立规范化的知识产权体系和标准,成立公平公正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保证创新型企业可以顺利的依靠知识产权融到资金。
我国每年约有100万家企业倒闭,平均每分钟倒闭2家,任何一家中小微企业,只要你存活超过3年,就达到了平均水平。其实说到底,还是因为企业资金不够多,所以很容易翻车。
如果企业家自己缺少资金资源,找不到投资人的话,建议你带着项目去不同的平台上试试,比如明德资本生态圈、鲸准、创业邦等等。一般情况下,基金、投资人都会与融资平台进行合作,他们通过平台来筛选值得投资的项目。
网上选平台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很多平台动则交几万块钱的费用,却没有结果。如果把握不准建议来明德资本生态圈试试,明德资本本身就是做投资的,这跟很多平台不一样,很多平台只做中介。
另外,明德还有2400多家合作基金资源,线下活动的对接率比较高,每一期活动都有几百人参加,近百位投资人会到现场,不少企业都获得了融资。希望能给到你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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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方法介绍
;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是为了为保护在个地方的小额贷款公司及其客户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行为,保障小额贷款公司稳健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还规定了小额贷款公司的成立: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法人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预期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还包括机构设立的条件;组织机构和经营管理;监督管理和风险防范;机构变更与终止;工作纪律;附则等等内容。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监督下小贷发展的困惑
在某种程度上说,知晓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后,我们也发现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缓解了农业、农村、农民的资金紧缺等问题,但其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遇到了一些问题和困惑。问题之一就是小贷机构的身份尴尬,融资困难,且融资成本高。根据央行、银监会的《意见》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只贷不存”,即不吸收公众存款,但可经营小额贷款业务,但贷款的原则是“小额、分散”。由于不具有金融机构的业务资格,小贷机构的业务发展受到限制,难以享受到国家对金融机构开展小企业和农户贷款的一系列优惠政策。
从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中我们了解到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家金融机构注资。此外,来自金融机构资金之和不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50%。融资能力有限使得小额贷款公司不能做大。
近几年,随着小贷公司的快速发展,冲破融资瓶颈的呼声日渐高涨。尽管《意见》迟迟没有“升级”的动向,各地方却早已按捺不住,纷纷出台了自己的“小贷新规”。各地出台的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就是其中代表。
关于新疆小额贷款公司融资难和新疆小微企业贷款政策的介绍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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