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如何计算,相关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般而言,首先由借货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所确定的利率来计算,这里的利率,根据你借款的期限,可以换算成日利率、月利率或者年利率。在你支付借款利息的时候,对 非金融机构 而言,多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此外,如果是你说的情况,依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你要为你支付的利息代扣代缴营业税(税率为5%),如果你是向个人借款,依据最新 个人所得税 法及其实施条例,你要为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此外,依据最新 企业所得税 法及其实施条例之规定,你在年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支付的利息扣除限额不得高于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出的额度,超过部分,要作纳税调整增加项处理。
支付给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利息可税前扣除吗
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六条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是指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下列项目,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扣除:
(一)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准予扣除。
(二)纳税人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计税工资扣除。计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财政部备案。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相关法条:
第三十五条 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复议的人员的职责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税务人员征收税款和查处税收违法案件。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税收违法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第三十六条 纳税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贷款利息如何确定具体如何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的具体规定: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老师,请问公司问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支付的利息费用,对方是否需要开票给我们,这个利息费用可以所得税税
需要开票的,因为现在贷款利息收入也要交增值税了,而且也是一种你们支付利息的证明。利息费用可以抵扣所得税的,但利率以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准,超过的部分,不允许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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