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担保人怎样不承担责任
在办理贷款时,贷款机构为了降低贷款风险会要求借款人提供符合资格的 担保人 。但是,一旦借款人无法还款,那还款的责任就到了 贷款担保人 的身上。其实,在一些情况下担保人是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 第一种情况:借款人与 债权人 “沆瀣一气”,串通起来诈骗担保人。 这时,担保人只要提供确凿的 证据 ,便可免除担保责任。 第二种情况:债权人使用不正当的手段。 比如欺诈、胁迫等,使担保人签订 保证合同 。这种情况,是违背担保人自身意愿,合同可视为无效,自然也不用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种情况:一般来说, 连带责任担保 。 如若债权人与担保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限,那么视该期限为自 债务 履行期满后半年。在这个期限内,债权人没有找担保人还款,那超过了期限,就被视为主动放弃这个权力,担保人无需承担担保责任。 贷款担保人怎样不承担责任在这些情况下,担保人是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
银行贷款担保人责任免除
银行贷款担保人责任免除情形主要有如下几种:(一)在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未取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共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二)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 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三)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四)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五)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六)担保合同无效,保证人不存在过错的,不承担责任。免除保证责任是指对已经有效存在的保证责任基于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加以除去、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无效的保证合同不应成为保证责任免除的事由,无效的保证合同自始无效,不可能产生保证责任,因而也就不存在免除的问题。此外,债权人有权利主动免除担保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__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__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__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七条__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八条__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在我国帮别人贷款怎么免责
在我国帮别人贷款其他免责方式包括: 1、过了 诉讼时效 ,一般是贷款到期后3年,如果银行没有追索,则可以自动免责。 2、借款人与银行擅自更改 借款条 款,并且没有通知。如借款金额增加,借款期限延长等。超过原来责任部分可以免责。 3、借款人还清贷款,作为 担保人 的责任当然就自动结束。 《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 保证合同 中约定保 证人 和 债务人 对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 的,为 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 债务 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 债权人 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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