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据介绍,公积金贷款不仅能申请到更高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还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具体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如下所示:
1、首套房首付最低两成
从2015年6月8日起,广州将执行版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只要是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最低可两成,且无以前的面积区分;申请条件上,只要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等。
2、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广州公积金新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也将提高。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高额度由现行的50万元调整至6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由现行的80万元调整至100万元。
3、实行公积金异地互贷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自2015年10月26日起,在外地任何一城缴纳公积金的广州人,凭缴存城市证明,就可回广州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了。
4、实施公积金贴息贷款
截至本月20日左右,广州公积金中心系统上有200多笔贴息贷款申请业务,正式批出贷款的约有20宗,受理银行都已有正式发放贷款的示例。公积金贴息贷业务从申请到正式发放贷款的周期大约是1个月。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公积金存贷比高于80%时可启动公积金贴息贷款,低于75%时应停止公积金贴息贷款。
5、按月提取租房公积金
职工可申请提取每人每月不超过600元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例如:职工A在2014年10月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缴存了2015年1月至3月的住房公积金,在2016年1月申请提取时,本次最多可提取2015年1月至2016年1月共计13个月的租金,本次最大可提取额度为600×13=7800元。如果职工账户余额为8000元,则本次可提取2015年1月至2016年1月共计13个月的租金,可提取金额为7800元;同上,如果职工账户余额为6100元,则本次可提取2015年1月至2015年10月共计10个月的租金,可提取金额为6000元,剩余3个月的可提取额度可累计到下次提取。
广东潮州公积金新政:首次购买新房首付比例最低20%
6月7日,广东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阶段性调整的通知》(简称《通知》),其中提到,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手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20%。
在贷款方面,《通知》明确,持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使用证明》至潮州申请新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取消借款人或其配偶至少一方户籍地必须是潮州市的规定,贷款额度、申请条件与潮州市缴存者相同。
根据《通知》,购买潮州市一手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原来不得超过申请时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总额的15倍,提高至不得超过申请时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总额的20倍,现行贷款额度上限保持不变。
此外,在提取方面,《通知》规定,2022年6月至12月在潮州购买一手商品住房的,本人及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可以凭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定金支付凭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承诺书等材料到住房公积金办事窗口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申请人完成提取后,须在两个月内提供潮州市房屋交易服务中心已鉴证的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原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窗口核验并扫描录入系统,否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向申请人追回已提取的首付款,并将其列入黑名单。
广州最严公积金新政规定只能贷一次
广州最严公积金新政:广州公积金只能贷一次
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尘埃落定,二次公积金贷款被叫停。11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原则通过了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其中规定,“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贷款”,同时公积金可贷额度将与职工缴存余额挂钩,鼓励职工多缴多贷,避免投机性的缴存行为。据悉,该贷款新政将在上报广州市政府批准后正式实施。
此外,广州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将由目前的两成提高到三成。
二次公积金贷款被叫停
此次酝酿的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中最受关注的莫过于“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贷款”的条款。在此前征求意见时,有45.94%的反馈称反对限制公积金二次贷款。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夏卫兵算了这样一笔账:截至5月,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中约有580万笔因住房消费提取公积金,提取金额占提取总额的82%,公积金贷款人数36.6万人,约占全部缴存总人数的9.2%。这部分已贷款的职工不但已支取本人账户的资金,同时使用归集余额843亿元,占归集余额的82%,也就是说9.2%的职工已使用82%的资金,90.8%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只能使用剩余18%的资金。
他表示,新政设置“不能贷两次公积金”等新规,主要目的是保证缴存职工能公平公正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的初衷是为了保障中低收入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已经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人,显然已经完成了其基本住房需求,再要求二次贷款有失公允。
夏卫兵说,广州地区的个人按揭购房贷款中,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比例占了42%,今年即使控制公积金贷款总额度,公积金贷款在新增购房贷款中所占比例仍然超过30%,在排队人数越来越多的情况下,保证刚需首次购房贷款是有必要的。
放宽首套房公积金贷款认定
9月30日,央行、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提出,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将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针对房贷新政,11日的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也讨论通过了相关的通知。
按照该通知,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而在此之前,公积金贷款首套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还可以首付最低两成。
同时,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不过贷款利率则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而如果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则为60%。
广州仍然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11日还传出这样的消息:广州正在讨论研究,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统一为不高于12%。区(县级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超出12%的,将统一调整为不高于12%。
广东汕尾:首次公积金贷款买一手商品住房,首付比例最低两成
6月14日,澎湃新闻从广东省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近日汕尾市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简称《通知》)。
加大购房金融支持力度方面,《通知》提到,汕尾市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按照国家和省住房信贷政策有关规定执行,当前要落实好“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5%;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普通住房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政策,金融机构应根据市场变化合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
同时,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满足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金融机构应对经营稳健、风险可控、抵质押品充足的优质项目给予合理的房地产开发贷款支持,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有效缓解房地产市场资金链运行压力。
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方面,《通知》显示,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手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20%;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缴存职工在汕尾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允许先提取其本人及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优化土地供应及施工许可方面,降低土地竞买保证金比例,竞买保证金比例调整为不低于土地招拍挂底价的20%。土地出让款自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交至不低于50%,剩余价款交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同时推行“拿地即开工”。加强土地前期整备,达到净地条件出让。建设项目可分“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地下室”“±0.000以上”三个阶段办理施工许可,实现“拿地即开工”。
推行“交房即发证”方面,《通知》明确,推行房屋交易网签备案、缴税、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工作模式,开发企业及购房人可申请“交房即发证”服务。
加大人才安居支持力度方面,《通知》指出,高层次人才购买自住普通一手商品住房的,在支付定金和签订认购协议书后,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房屋的首付款,不受《汕尾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案》限制。同时,高层次人才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不受户籍地限制。
在贷款额度上,高层次人才在汕尾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一类人才可享受最高不超过现行贷款额度上限的4倍,即不超过160万元;二类人才可享受最高不超过现行贷款额度上限的3倍,即不超过120万元;三类人才可享受最高不超过现行贷款额度上限的2倍,即不超过80万元;四类人才可享受最高不超过现行贷款额度上限的1.5倍,即不超过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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