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中国的高速以后都不再收费了,那将会变成什么样?
如果中国高速公路以后都不再收费,结果只有一个:高速路公里质量会随时间推移变得越来越差,直接影响到人们的日常出行。理由在于高速公路的维护成本高昂,这维护成本越往后会越高,光靠政府财政到最后必然无法承担。
国内有些人之所极力赞成高速公路免费,除认为公路是作为一项公共基础设施、其属性就该是免费外,主要还受到了西方国家的影响。以德国和美国为代表,两西方国家的国高速免费制度时常被人挑出来议论。既然如此,我们先来了解下德国和美国养路模式,然后再来探讨我们自己国家的养路模式。
德国高速公路的修建完全是由政府出资,成由政府一力承担。不过一开始,德国高速公路也并非免费,直到1932年才开始逐步施行免费模式。就算免费,也不是我们所认为的完全不用掏钱,而是以另外一种方式抽取。以什么方式呢?收税,比如购置一台车,其中就包含了养路税。此外,德国高速公路并非是对所有车辆免费,对那些超过十二吨的货车,照样采取收费制度。德国高速对货车的收费还不低,每辆车每公里收费一点五欧元。
美国高速公路的修建起初由政府和私人共同出资修建。到1956年,美国国会通过立法,建立起道路公共建设基金、信托基金等采用政府拨款的做法,从此州际公路和国防公路的建设就由基金出资绝对部分,而地方政府补足少于部分即可。不过这制度实施到后来还是出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完全有政府财政拨款完全无法满足高速公路维护的需要,陷入一个不敷出的窘境。如今,美国高速也不再是全部免费,大约百分之十的高速路还是采用了收费模式。免费的高速公路也同德国一样,采取的是以税养路的做法。
我们从以上可见,不管是德国还是美国,所谓免费高速其实并不免费,不过是换了个收费模式而已。并且我们还得知道这么一个事实,那就是高速道路建设完全由政府财政拨款的前提是政府财政得富裕。德国和美国已是西方发达国家的代表,就算如此,两国政府每年的财政收入也只够勉强提供这部分资金的投入,美国由于国土面积远大于德国,最后还是陷入政府财政无力承担的局面。
我们再来看我国高速道路模式。本质上,我国高速道路收费模式与德、美等这些发达国家是一样的,不存在什么过路免费说法。区别在于,德、美等国是间接收费,我国是过路直接收取。
我国高速道路采取收费模式,有历史原因,同时也是考虑到我国还是一个发展国家,单靠政府财政还不足以承担高速道路高额投入。
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交通道路已成制约我国经济发展一大因素。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广州省率先施行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模式。有了广州经验,这一模式很快就被推广到全国,从此极大的促进了我国的基础道路设施建设。短短二十多年,我国高速里程超过美国,一跃成为全球最长的国家。贷款修路,收费还贷,这不仅解决了我国基础设施不足的难题,还减轻了政府财政负担,使得有限的财政收入能够投入到其它公共项目建设中去。比如国防、教育、基础科研等这些不盈利项目,都需要国家财政投入和维持。
当然,我们也不否认我国现有的养路模式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我们得明确一点,不能因为有问题存在,就判定我国现有的养路模式就是错的,就必须得学习西方发达国家模式才是对的。
判定高速养路模式是否合理,我们一般有这么两个标准:它是否有利于高速公路养护质量的提高呢,它是否有利于养护高速公路单位可持续发展,而不是每年都得靠政府财政全额负担。我个人看来,也只有满足这两个标准,那高速养路模式才是合理的。
完全靠财政负担,德、美两国已用事实证明这条路完全行不通,还需要高速有一点的自我供血能力。那我国是不是就可以照搬这两国的模式呢?我个人认为此举不可取,因为国情不同,同样的模式结果只会是天差地别。不过可以当作一个参考。
政府收费公路融资改革有什么不同之处?
没有不同之处,自从2015年《预算法》修订出台后,国家对政府举债方式收紧和规范,政府不能再靠银行贷款对新修建的收费公路进行融资。原先政府“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模式无法为继,必须开辟新的融资渠道,满足全国所有收费公路的建设需求。
根据《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十八条: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的发行和使用应当严格对应到项目。根据政府收费公路相关性、收费期限等因素,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可以对应单一项目发行,也可以对应一个地区的多个项目集合发行,具体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省级交通运输部门确定。
第二十九条: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期限应当与政府收费公路收费期限相适应,原则上单次发行不超过15年,具体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省级交通运输部门根据项目建设、运营、回收周期和债券市场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扩展资料:
我国收费公路分为“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两类,前者通行费收入属于政府性基金收入,除用于公路养护管理外,主要用于偿还政府还贷收费公路债务;后者通行费收入属于收费公路企业自有收入,主要用于收回社会资本投资并获得合理回报。
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及时向社会披露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相关信息,包括收费公路专项债券规模、期限、利率、偿债计划及资金来源、项目名称、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建设期限、车辆通行费征收标准及期限等。省级交通运输部门应当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会带来什么影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
贷款修路、收费还债, 请问是什么意思?
贷款修路的意思呢,就是贷款所有的资金去修路,去修这个公共设施,收费还债的意思呢,就是收取一定的费用来还这个贷款
高速公路都是用纳税人的钱修建的,为什么还要收费?
我国的高速公路实行的是“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经营模式,收费站收取的通行费主要是用于还修路的贷款以及高速公路的维护。中国启动高速公路建设时的机动车拥有量实在太低,无法像美国那样通过燃油税给高速公路建设和维护筹资。1990年,全国民用汽车保有量仅有551.36万辆,如果每年只靠这些汽车的燃油税来解决高速公路的筹建,那么中国高速公路拥有量断然不可能达到今天的成就。
我国的高速公路主要分为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
政府还贷的公路也就是修建这条高速公路的时候,很大一部分资金都是政府从银行贷款才修建的,那既然是贷款修建的,这些贷款总是要还清的,谁来还呢?使用高速公路的人。也就是说,这种性质的高速公路的通行费,基本都是要用于还贷款以及一些养护维修的费用的。
经营性公路通行费用的用途一般不做限制,但收费年限在25年左右,一般由各地方参考交通流量以及当地物价,融资成本以及法定收费期限等具体执行监督。这个就不多做解释了,毕竟我国大部分的高速都是属于还贷公路性质的。
而国外,比如美国等,他们的公路依靠政府税收建设,德国则是按车辆对过路费进行划分。总得来说都是要出钱的,只是出钱的方式不一样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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