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职工取得商业性贷款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宁波市职工取得商业性贷款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职工提供:
①《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②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首次还款提取时提供);
④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首次还款提取时提供);⑤银行还贷情况证明书(必须载明近12个月还款本息)。职工可提取的金额:以当年还款本息之和为限,实行一年一取且对月(贷款发放月)提取,累计不超过贷款本息和,整取。
温馨提示:在提取主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尚不足时,也可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提取总金额不超过当年还款本息之和(可取金额=当年还款本息之和-主借款人可取金额)。提取时,另需提供被提取人工作单位开具的
①《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非同一户口的提供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关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若主借款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适婚年龄子女购买首套房,可提取其父母住房公积金)。
如委托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委托授权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宁波商业贷款能不能转公积金贷款
商业贷款是可以转公积金贷款的,可以携带有关资料到公积金办理中心办理即可。
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条件:
1.转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和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
2.原商业贷款正常还款1年以上,并有贷款银行提供的无逾期还款记录;
3.因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自提取之日起继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
4.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必须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
5.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必须是在市房改资金中心进行登记备案的住宅开发项目,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书或《商品房权属证明》;
6.同意由市资金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
2.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
3.申请人上月末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书面证明;
4.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抵押《房地产他项权证书》或《房地产抵押登记证明书》;
5.申请人及其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
6.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1.贷款银行咨询、受理受托银行应按管理中心的政策规定,负责转公积金贷款的咨询服务,转贷人申贷前可在受托银行所属的各经办支行咨询转公积金贷款的有关政策及办理程序,银行工作人员应指导借款人正确完整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同时与借款人共同准备相关证件。
2.受托银行受理贷款申请并进行初审银行工作人员在受理贷款申请时,应按管理中心的政策规定实行与借款人的面谈制。认真审核提交贷款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以及文书填写的规范性,确保各类文书上 申请人的签名真实有效。
3.对初审通过的转公积金贷款,由银行工作人员通知转贷人持下列资料到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
4.转贷人凭担保公司出具的《阶段性担保函》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同时将转公积金贷款的差额资金补齐至原商贷约定的银行储蓄还款账户。
5.抵押担保信息录入贷款银行在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转贷人抵押物、担保、预存差额资金等信息。
6.银行复审受托银行复审人员应按照管理中心转公积金贷款政策对全套贷款资料进行复审。
7.管理中心进行终审。
8.贷款银行发放贷款贷款终审通过后,受托银行依据管理中心的放款通知单,进行贷款资金的发放,并将转公积金贷款资金和预存差额资金划转至原商贷账户中,结清原商贷,并及时通知转贷。
9.贷款银行在贷款发放后7个工作日内,配合担保公司办理房地产管理部门注销原商贷的房屋抵押登记,并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宁波: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纳入住房公积金逐月划转范围
11月16日,据中国宁波网报道,16日中午,宁波市公积金中心发布消息,从即日起,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纳入住房公积金逐月划转范围。职工只要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委托协议,即可办理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同日,宁波市住建局于官网发布《商贷委提业务八问八答》(以下简称《八问八答》)。《八问八答》提到,商贷委提业务是指取得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缴存职工与中心签订委托协议后,在贷款结清前的每个月,委托中心将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中,不大于上月已归还贷款本息额的住房公积金,直接划入借款人的指定银行卡内。
《八问八答》称,商贷委提业务的办理条件有三点。一是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办理的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且贷款银行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宁波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邮储银行、鄞州银行;二是签约时无逾期贷款发生;三是签约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的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八问八答》还表示,商贷委提业务由市本级率先推出,系统试运行2-3个月后,各分中心视各地资金情况适时推出,因此,目前只有在市本级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及其共同提取人可以办理商贷委提业务,暂不支持分中心的缴存职工签约。如果借款人缴存在分中心的,在市本级缴存的共同提取人也不能签约。
以下是《八问八答》全文:
商贷委提业务八问八答
近几年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提出更高要求,时有群众通过各种渠道表达诉求,希望将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纳入逐月划转范围。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以下简称“商贷委提业务”)是“一证办、全城办、网上办、移动办”之后的又一项服务举措,也是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举措,响应民生呼声,提升服务水平,展现窗口形象的具体行动。
1、问:什么是商贷委提业务?
答:商贷委提业务是指取得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缴存职工与中心签订委托协议后,在贷款结清前的每个月,委托中心将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中,不大于上月已归还贷款本息额的住房公积金,直接划入借款人的指定银行卡内。
2、办理商贷委提业务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商贷委提业务的办理条件:
(1)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办理的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且贷款银行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宁波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邮储银行、鄞州银行;
(2)签约时无逾期贷款发生;
(3)签约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的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问:全市缴存职工都能办理商贷委提业务吗?
答:商贷委提业务由市本级率先推出,系统试运行2-3个月后,各分中心视各地资金情况适时推出,因此,目前只有在市本级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及其共同提取人可以办理商贷委提业务,暂不支持分中心的缴存职工签约。如果借款人缴存在分中心的,在市本级缴存的共同提取人也不能签约。
4、问:办理商贷委提业务需要带什么资料?
答:符合条件的职工办理商贷委提业务时,需提供身份证、借款合同、还贷卡,到中心办事大厅或延伸网点面签委托书。配偶、父母、子女共同办理委托提取业务的,另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关系证明(证明材料已实现数据共享的,则无需提供)。
5、问:大市内已经办理公积金委提业务,另外还有一笔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该笔贷款还能签约吗?
答:缴存职工如有多笔住房按揭贷款(含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商贷),在同一时期只能选择其中一笔办理委托提取。因此,职工只有在公积金委提业务解除后,方可申请商贷委提签约。
6、问:商贷委提签约后,一般在每月几号前进行打款?
答:商贷委提签约后,中心自签约次月起,在每月20号前,将委托人住房公积金(含住房公积金按月补贴)账户余额中,不大于上期已归还的贷款本息额,直接划入借款人指定的银行卡内。
温馨提醒:请您自行关注还款卡余额,确保还款日卡内有足够金额用于还款,避免出现逾期!
7、问:贷款提前全部结清后,商贷委提业务是否自动终止?
答:贷款结清当月,商贷委提业务不会自动终止,次月中心仍会根据上月的结清金额进行划款,之后委托书的效力自动终止。
8、问:已办理商贷委提业务,近期想另买一套住房,且要申请组合贷款,要不要办理相关手续?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额度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挂钩。如职工近期计划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及时到中心办理商贷委提终止业务。特别是在贷款结清后,应当月办理终止手续,避免次月中心根据结清金额进行划款,从而影响贷款额度的计算。
宁波组合贷款申请流程是什么?申请条件有哪些
组合贷款都是申请者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满足于购房的款项,还要借助于商业贷款,两者贷款方式的叠加,才能满足购房者的贷款额度,申请的时候,只要是按照贷款机构的申请流程走就可以啦。那么宁波组合贷款申请流程是什么?申请条件有哪些呢?
组合贷款都是申请者的 公积金贷款额度 不能满足于 购房 的款项,还要借助于 商业贷款 ,两者 贷款方式 的叠加,才能满足购房者的贷款额度,申请的时候,只要是按照贷款机构的申请流程走就可以啦。那么宁波组合贷款申请流程是什么?申请条件有哪些呢?
一、宁波组合贷款申请流程是什么?
1、在借款人向住房资金管理申请公积金贷款并提供贷款资料,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审批。
2、凭住房公积金管理审批同意的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资料,前往贷款行申请 配套 个人住房贷款 。
3、贷款行受理之后,在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对借款人资信、职业、收入及还款能力等进行考核,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 贷款条件 ,计算贷款额度,确定 贷款期限 ,并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借款人答复。
4、在贷款行审批同意后,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借款合同、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5、借款人到 产权 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其中会有两种担保方式可以选择,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6、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 房屋他项权证 、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 房屋保险 手续。
7、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划款扣款协议书》。
8、贷款行按照《划款扣款协议书》将组合贷款划入借款人制定的银行账户。
二、宁波组合贷款申请条件有哪些?
1、借款人具有合法的身份,也就是说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资料。
2、借款人是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
3、要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5、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 自筹资金 ,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 首付款 ,这点根据区域不同可能有不同的规定,可以详细咨询相关部门。
6、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7、符合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
8、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就是我关于宁波组合贷款申请流程是什么?申请条件有哪些的相关知识介绍了,大家在贷款的时候,对于比清楚的地方,可以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也可以找中介代办,中介会收取一定的 中介费 ,大家切记不要委托陌生人代办,可能会钱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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