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情被贷款怎么解决
被贷款了自己不知道,用户可以先查询个人征信报告,看征信报告中是否有借款记录。其次,用户可以注意一些贷款机构发送的短信,如果有莫名的贷款机构发送短信告知用户有欠款待还款,那么用户可以致电贷款机构的客服热线来进行核实。
由于申请贷款会需要用到身份证、银行卡与手机号验证码,不法分子必须获取这些关键信息,才能冒名去申请贷款。在持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贷款说明放贷银行操作不规范。不规范的证据是身份证持有人的签字肯定是伪造的
如果银行向你追贷,你可以说明以上情况,信贷员的违规行为是职务行为,所以是他们内部问题。信贷员侵犯了你的财产权,你可以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采集个人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采集。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信息除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履行职务相关的信息,不作为个人信息。
莫名其妙“被贷款”,怎么办?!
我最近有一件特别糟心的事!本来打算年底结婚并置办婚房,以我目前稀薄的工资只能走 贷款 这种途径,我觉得通过公积金贷款会比较实惠,但到银行填申请时却被告知我有多次逾期,已经被列入银行系统的黑名单,暂时办理不了贷款。
听了这些我简直一头雾水,我之前压根没申请过任何贷款,怎么可能会逾期!但调取 征信 报告后,我发现确实有一笔贷款记录,这使我想起三年前的一件旧事:当时老家有个亲戚急需用钱便向我求助,承诺说会按时还款,碍于人情和面子我就把身份证借给他贷款,后来我因为生活琐事便忘了这档子事。
如今想起来真是懊恼,毕竟已经三年了,估计手机号码也早换了......我也没有其他方式能找到他了,难道剩下的贷款只能由我来还嘛?我这样“被贷款”也太冤了吧......
君:无名氏先生,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就不必太过自责,应该想办法补救才是。我也总结了无形中我们“被贷款”的几种可能,为了防微杜渐稍作科普。
一、熟人之间的“被贷款”
新闻头条上总会出现高校某甲为了冲销售业绩,要求同学们帮忙代填一下贷款申请并承诺支付一定的 手续费 ,同时会自己还本付息,结果没还几天就玩“人间失踪”。除了学生群体,我们成年人也会遇到类似的情况,有个交情匪浅的朋友或关系颇深的亲戚想要借用你的名义申请贷款,碍于面子和人情,你有定力不借嘛!可是一旦借出身份证,贷到贷款,这些“亲朋好友”摆架式地还几天就翻脸不认人,但毕竟贷款所用的身份证是自己的名字,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二、陌生人之间的“被贷款”
七月份正值毕业季,很多大学生面临中找工作的难题,而有些不法分子就瞄准涉世不深的大学生群体,面试的时候强制要求大学生手拿身份证拍照并提供 银行卡 卡号,然后忽悠他们填份合同(表面上是劳动合同,其实是贷款申请授权表),接着让面试者提供手机验证码,在不知不觉中自己申请到贷款却让大学生背负这些债务。大学生求职的道路并不顺利,还有一些利欲熏心的商户在出租上也给他们设下陷阱。
近期就有这样一起事件,租客本已经签订好了住房合约,但中介方以公司合并、住房产权变更为由,威逼利诱租客重新签一份协议,强制租客在某款app上缴纳房租。实际上这款app是个贷款软件,中介方提前套取了租客的身份证和银行卡信息,自己填写了贷款申请并提现了贷款,却让无辜的租客成“替罪羔羊”去还贷款。
三、第三方机构的“被贷款”
比如地区企业缺钱、需要贷款,但是因为公司经营状况不良或者资质不合格贷不了款,就会有个别银行内部人员暗箱操作,寻找信用良好的客户作为“伪贷款人”,而不知情的客户莫名其妙的贷了款。除此之外,一些需要实名认证的网站(如航空旅行的订票网站、手机套餐办理的网上营业厅、小贷机构等等)都有可能未经许可就私自泄露用户的个人详细信息。
那么,当知道自己“被贷款”时,要如何处理才能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呢?
一、面对亲朋好友的请求,半推半就去贷款时,一定要和实际的借款人打借条。上面要注明借款人的真实姓名(不能有涂改或者缩称、小名),借条上要明确规定实际的还款义务人是谁,逾期不还的结果承担者是谁,贷款 利率 和还款期限,注意用词准确无歧义。借条要一式两份,最好保存并备份双方沟通协商时的聊天记录和语音录音,这些都会成为日后“被贷款”时,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凭据。
二、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贷款”,必须走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一切能证明自己“不知情,无责任”的证据(通话聊天记录、签名字迹、拍摄的影像等)。查看自己的征信报告,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银行机构投诉反馈,并要求银行开具证明。
以上就是我的提醒和建议,希望无名氏先生能搜集一切可利用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未贷款”的清白。最后,一定要对“被贷款”说NO,拒绝自己还款!!!
不知情下被网络贷款谁来负责?
不知情下被网络贷款可以去投诉网络贷款公司,请其提供对应的签字信息,人脸留存信息等,如果不是你本人贷款,可以根据《个人征信异议处理业务规程》备注此条贷款信息。
《个人征信异议处理业务规程》要求
现行的《个人征信异议处理业务规程》要求有关金融机构应在接到征信中心异议信息核查通知起12日内完成对异议信息的核查和回复,但未明确金融机构异议核查的责任义务、核查程序和回复标准,有关金融机构的核查结果中很少注明调查证据以及出错原因。因此,此类回复难以获得异议人认可,持续投诉或诉讼风险显著上升。
被贷款”形式要件较齐全,实际操作中认定难度较大。
一是地方金融机构核查认定难。由于提出异议申请的“被贷款”大多发生时间较长,涉及的信贷员中有相当一部分已经被开除、辞退或死亡,绝大部分不配合调查,各方当事人当面调查的难度很大,再加上地方金融机构又不具备强制传唤调查的权利,如果当事人不配合“被贷款”事实认定就无法进行。
二是官方认定难度较大。有关金融机构需要公安机关、法院等部门对“被贷款”进行官方认定,然后才能更正、修改或删除相关信息。实际操作中,“被贷款”的形式要件齐全,其认定往往需要调查核实各方当事人的证据、征信管理部门的行政决定、公安机关的侦查证据、司法机关的判决结果,甚至需要笔迹专业鉴定。取证难、周期长、费用高等问题严重限制“被贷款”官方认定进展。
加强与司法部门协作,解决“被贷款”核查认定难题。
地方金融机构在“被贷款”事实认证过程中,要加强与公安、法院部门的合作,遇到本机构无法进行事实认定的征信异议案件,要及时报案,请求公安部门配合进行事实认定,以有效解决“被贷款”核查认定难题,不断提高异议工作的处置效率。
对于莫名被贷款欠款谁来还和别人欠我钱导致我还不了贷款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