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这边换工作后,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的少了,会影响每月在还的公积金贷款吗
换工作后新单位的公积金缴纳金额变少,不会影响每月在还的公积金贷款。一般公积金是先扣公积金账户金额,扣完后才开始扣当事人的银行卡资金,唯一的影响是当事人需要自己多交。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公积金贷款期间,公积金降低了有影响吗?
没有任何影响。只要公积金贷款成功,后续没有影响,即便停缴公积金也不会影响。如果非要说影响,那就是还贷途径有所变化,原来可以使用公积金余额还贷的数量少了而已,你只要用别的钱还上就行。
公积金和以前扣款一样多为什么交的少了呢?
公积金
1、关于公积金的缴存。
国家在1999年4月出台政策,单位、企业对于公积金是需要强制缴存的,所以如果发现工作的单位或公司上,老板不给你缴纳公积金,那么你是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你可以向公积金中心进行举报投诉,投诉时需要携带的是有效证件、工资明细、以及社保明细。
投诉之后它是有一个处理周期的,一般公积金中心受理之后,会向单位发放催缴书,时间是两个月,单位在两个月时间内还没有补缴的话,那么公积金中心会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的诉讼期一般是6个月的时间。
2、关于公积金的提取。
前些年公积金的提取非常的严格,但这几年政策都比较宽松,只要是符合政策要求的,携带相关材料就可以在窗口或网上办理提取。
公积金的提取有很多种方式。每个地市政策是不一样的,但基本上是差不多的。
提取时一般看名下有没有公积贷款,有公积金贷款的话,没法全部提取公积金,需要按年提取或者是按月提取。
商贷、组合贷款,按照相应的提取类型取就可以了。这个是政策,如果你符合条件就可以提取,不符合,则没法提,这个事谁也没法来修改的。
比较常见的就是像购房提取,还贷提取。购房提取的话主要是名下没有公积金贷款,那么可以提取你的父母的,子女的。岳父母提取女婿的,这样都可以提取。
还贷提取一般是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的,只要不超过已还款总额度就可以。
3、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的贷款利率是比较低的,所以很多人都希望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有的开发商认为公积金贷款比较麻烦,他们不希望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
遇到这种问题,购房者也可以向中心投诉开发商的。
一般针对于贷款的要求,基本上是最近6个月以来,连续缴存公积金。名下第1套和第2套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也会委托银行来办理。需要什么样的材料,银行都会通知你的。
公积金变少的原因?
职工每个月都在缴纳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的账户余额在没有提取,也没有冲还贷的情况下,只会增加,不应该减少。
出现这种情况,职工可以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的柜台找工作人员帮助查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职工个人查询住房公积金信息也做了明确的规定: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对于公积金在贷款期间缴纳变少和公积金余额越少贷款就越少吗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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