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吗?
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前还贷。
以杭州市为例,提前还款包括提前部分还款与提前结清还款。申请提前还款应符合以下条件:
(1)正常还款1个月后;
(2)申请提前还款时应无逾期贷款发生;
注:申请应于办理当天16:30之前提出;超出16:30的,可办理预约受理。因扣款日或月末结算日(合同约定扣款日当日及后1个工作日、每月最后2个工作日)限制等原因不能当场办理的,可向委贷银行提出预约受理申请。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前还贷
公积金提前还款流程
公积金提前还款流程:1、带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具备贷款账号的证明材料和还款卡至柜台办理提前还款手续。2、还款人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清贷款申请书》并签章和提供所需资料。3、等待受委托银行的审批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批。4、去银行把还款,并将提前还款表送到公积金中心存档。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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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吗
可以提前还款。
公积金贷款是可以提前还款的。但是还款的时候,需要自备现金,并且每次偿还金额不得低于10000元,主借款人携带身份证和借款合同到还款银行办理并签定借款补充合同。
最后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夫妻双方携带各自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存卡、结婚证、借款合同先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转帐手续。办妥转帐后,再到贷款委托银行办理结清手续。
一.部分提前还款。自2005年1月1日以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采用自由还款方式,因此贷款人可以通过调整月还款额的方式实现提前部分还款。
二.全部提前还款。
1、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还: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合同》原件到贷款经办部门申请办理。
2、在非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还。
公积金贷款还款一年以上(有的地方规定6个月)后,可以申请提前还款。另外贷款合同中也有约定。提前还款可以部分提前、也可以是全部提前。
办理的话,携带:贷款合同、最后一期的银行还款回单、本人身份证,贷款申请就行。提前部分还款后,本金余额减少,银行要重新计算月还款额或还款期限,如果还款期限不变,重新计算后,月还款额减少。 提前还款时,银行要收取一定的补偿金(违约金),一般是提前还款金额一个月的利息。但是目前很多银行是不需要收纳违约金的。
【法律依据】: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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