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商行历史
一、中国农业银行发展历史
中国农业银行最初成立于1951年,1979年2月再次恢复成立后,成为在农村经济领域占主导地位的国有专业银行。
1994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设,1996年农村信用社与农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中国农业银行开始向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转变。2009年1月15日,中国农业银行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由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总部设在北京。是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之一,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新加坡、香港设有分行,在伦敦、东京、纽约、法兰克福、首尔设有代表处,拥有员工447519人。 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 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2008年,农业银行各项业务快速发展,经营效益明显提升,资产质量显著改善。年末总资产达到70,143.51亿元,各项存款60,974.28亿元,各项贷款31,001.59亿元,资本充足率9.41%,不良贷款率为4.32%,全年净利润514.53亿元。
中国农业银行通过全国24,064家分支机构、30,089台自动柜圆机和遍布全球的1,171家境外代理行,以覆盖面最广的网点网络体系和领先的信息科技优势,向超过3.5亿客户提供便利、高效、优质的金融服务。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以下称“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股份公司”)。
股份公司于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 股份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将完整承继中国农业银行的资产、负债和所有业务,并将继续从事原经营范围和业务许可文件上批准/核准的业务。
中国农业银行已有的营业机构、商标、互联网域名和咨询服务电话等保持不变,由股份公司继续使用,各项业务照常进行。客户毋需因改制而办理任何变更手续。
中国农业银行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1951年—1952年): 中国农业银行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加强农村金融工作,促进土地改革后农村以发展生产为中心任务的实现,经政务院批准,于1951年8月正式成立了中国农业合作银行。
其任务是按照国家计划办理农业的财政拨款和一年以上的农业长期贷款,扶持农村信用合作的发展。农业合作银行成立后,对所赋予的财政拨款和长期贷款业务基本上没有开展,1952年由于精简机构而撤销。
第二阶段(1955年—1957年): 为了贯彻国家关于增加对农业合作化信贷支援的要求,根据当时农业生产发展情况和参照苏联做法,经国务院批准,1955年3月成立中国农业银行。其任务主要是办理财政支农拨款和农业长期贷款与短期贷款,贷款对象主要限于生产合作组织和个体农民,贷款用途限于农业生产,其他农村金融业务仍由人民银行办理。
1957年4月,国务院决定将中国农业银行与中国人民银行合并。 第三阶段(1963年—1965年): 1963年在贯彻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中,国家采取加强农业的措施,增加对农业的资金支援。
为了加强对国家支农资金的统一管理和农村各项资金的统筹安排,防止发生浪费资金和 挪用资金的现象,1963年11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决议,批准建立中国农业银行,作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根据 *** 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建立中国农业银行的决定,这次农业银行机构的建立,从中央到省、地、县,一直设到基层营业所。但是,在精简机构的形势下,经国家批准,1965年11月,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再次合并。
第四阶段(1979年—1994年): 1978年12月, *** 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的《 *** 中央 中国农业银行 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中明确提出“恢复中国农业银行,大力发展农村信贷事业。”1979年2月,国务院发出《关于恢复中国农业银行的通知》,决定正式恢复中国农业银行,恢复后的中国农业银行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管。
农业银行的主要任务是,统一管理支农资金,集中办理农村信贷,领导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农村金融事业。 第五阶段(从1994年4月起): 1993年12月国务院作出了《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通过改革逐步建立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监督和管理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密切配合、协调发展的农村金融体系。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安排部署,1994年4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从中国农业银行分设成立,粮棉油收购资金供应与管理等政策性业务与农业银行分离,农业银行开始按照1995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逐步探索现代商业银行的运营机制。1996年8月,国务院又作出《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建立和完善以合作经营为基础,商业性金融、政策性经营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
农业银行认真贯彻执行《决定》的有关精神,在矛盾多、时间紧、压力大的情况下,统一思想,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农业发展银。
二、北京农商银行是国企吗
北京农商银行积极应对利率市场化和互联网金融冲击,结合经营发展的实际状况,以科技创新为支撑,统筹推进组织架构创新、管理体制创新、考核机制创新、营销体系创新、渠道建设创新、流程优化再造、业务与产品创新,有力夯实了稳健可持续全面发展的基础。
仅近3年,就投产以信贷管理系统为代表的各类科技项目2022个,应用系统从50个增加到129个,研发投产金融新产品和服务项目超1000项,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明显提升。 北京农商银行始终把“做好三农服务”作为重点工作,以“大三农”视角,积极开展涉农业务,围绕信贷资金支持、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功能、提升农村地区支付结算水平进行了一系列创新和探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研发了“重点村改造贷款、集体产业贷款、资产量化贷款和棚户区改造贷款”等新农村建设贷款,“板栗农户贷款、冷水鱼养殖贷款、民俗旅游户贷款”等新农家农户贷款产品,积极支持涉农经济发展,在北京市10个郊区县中,贷款余额均位居同业前5位。
三、北京有农村信用社吗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前身是始建于1951年,至今已有五十多年发展历史的北京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北京农村商业银行成寿寺支行
电话:67625112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四方景园二区配套商业2-11
营业时间:对私业务:星期一至星期日 8:30-17:00;对公业务: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1:30 13:00-17:00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花乡支行草桥分理处
电话:87507861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草桥欣园四区1号楼
营业时间:对私业务:星期一至星期日 8:30-17:00;对公业务: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2:00 13:00-17:00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南苑支行木樨园分理处
电话:67227827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永外大街海户屯166号
营业时间:对私业务:星期一至星期日 9:00-17:30;对公业务: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2:00 13:00-17:30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南苑支行蒲黄榆分理处
电话:67644823,67644824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定安东里3号
营业时间:对私业务:星期一至星期日 8:30-17:00;对公业务: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2:00 13:00-17:00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南苑支行东罗园分理处
电话:67233086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木樨园小区6号楼底商
营业时间:对私业务:星期一至星期日 9:00-17:30;对公业务: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2:00 13:00-17:30
棚户区改造贷款实施条例细则
近年来, 我国不断加大对于高危住区棚户区的改造力度,棚户区作为我国的平民区,虽然出租价格低,但是对于人民额人生安全完全没有保障,所以不论出于任何的烤炉,国家都要严格的执行拆除计划。那么对于拆除棚户区,对棚户区的改造贷款实施情况、实施细则又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就有土巴兔小编来为大家详细说明。
对于棚户区的改造,国家一直都在不断的加大力度进行整改,各承包部门要对如此大面积的棚户区进行改造,自然是要户而非巨大的资金,这就要提到贷款,那么对于棚户区改造贷款的具体条列的规定如下。
贷款条件
1、已经取得了地区、市级、市级以上政府或经其授权的区级政府授予去权利去从事诚实棚户区的改造的相关文件。
2、信用等级在A+或A+以上,实际收入的资本在5000万元或5000万元以上,或者其所有者权益20000万元以上,并且要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如果借款人为项目公司的,实收资本或所有者权益应该在5000万元以上,并且其中的控股股东要必须符合上述规定。
3、借款人或者借款人的控股股东有多年的房地产开发的经验,与贷款银行合作过许多年,忠实,诚信度高,还要有良好的品牌和市场的影响力。
4、产权清晰,法人治理的结构健全,经营管理要十分的规范,经济实力要较强,当然,其财务状态良好。
5、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且已经办理年检手续。
6、要有贷款证或贷款卡,并在我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无不良信用记录。
7、其他相关条件。
贷款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城市总体的发展规划和纳入政府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并且要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转项规划批准文件。
2、要与95%(含)以上的建筑面积的业主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还要确保能够获得房屋拆迁许可证。
3、该项目的资本金不能够地狱项目总成本的30%,并且要在贷款发放之前就要投入使用。
4、项目的位置要好,周边设施配套要猪狗齐全,交通还要足够便捷。预计销售的前景要比较好,盈利的能力较强,还款来源充足。
5、在棚户区拆迁完成之后,要与借款人在项目地块开发建设商品房,还要进行销售。
6、其他贷款人的相关要求。
贷款时借款人提供资料
1、政府授权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文件
2、借款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开发资质等级证书与最近年度的年审证明。
3、借款人的验资报告和公司章程
4、借款人贷款证或打款卡
5、近三年财务报表及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6、董事会或其相应决策机构同意借款的决议
6、其他资料
其他细则
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有特殊情况再合理定时。
贷款额度:按难度,工程量等计算。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
担保方式:可采取抵押、质押担保方式或保证担保方式。
贷款偿还:按月还息、按季、半年、年归还贷款本金的归还方式。
对于棚户区改造的具体实施条例大体如此,棚户区改造不论先从哪一方面都将是对我们生活质量提高的方法。
农发行棚改贷款由谁来还
市、县人民政府支付的购买服务资金偿还贷款。
地区银行支付贷款用来支持农户的棚改,而贷款的还款问题则可以用政府的购买服务资金来代替,这样既解决了村民的资金问题,也致富了大家。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与农发行建立棚户区改造贷款合作机制,发挥各自优势,合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农发行总行及时互通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政策、目标任务、项目贷款等情况,协调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共同争取相关政策支持。
有棚户区改造项目想融资怎样做
一、融资模式分类
目前,我国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主要有商业银行贷款、开发性金融、公积金贷款、债券、股权、资产支持证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以及PPP等模式。按照融资方式与特点,可分为四大模式:
(一)贷款融资模式
包括开发性金融、商业银行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模式。这类模式是通过向不同金融机构或者主体申请贷款融资获得棚户区项目资金。
1.商业银行贷款
商业银行贷款融资模式是指棚户区项目承建企业或项目公司通过向商业银行贷款的方式融资模式。由于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数额大和周期长等特点,商业银行发放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在承贷主体范围、贷款品种、自有资金比例、担保方式、贷款期限、合法手续认定方面与一般商业性贷款有所不同。
商业银行贷款模式的运作包括四个主要环节:(1)项目公司或者承建企业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2)商业银行对项目和企业进行审查评估,如该项目是否四证齐全、抵押物是否充足、企业资质是否满足贷款条件、项目是否满足国家政策等。(3)商业银行决定贷款后与项目公司或承建企业签订贷款合同,确定贷款利率、期限、还款计划、抵押方式并向商业银行以发放贷款形式向企业融资。(4)承建企业将资金用于棚户区开发,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分期还款或者一次性还本付息)还本付息。
商业银行贷款模式的优势在于融资环节较少、程序简单;对融资企业和项目公司资质要求比发行债券低。其劣势是融资成本较高、对项目资本金要求严格、要求棚改自身商业价值高。
2.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模式是扩大棚户区改造资金来源和提高公积金资金使用效率的融资模式。2010年8月,国家公布第一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城市和试点项目,其中包括北京、重庆等28个城市,133个保障房项目,贷款额度约500亿元。其中,棚户区改造项目15个,贷款金额54.8亿元。金额较大的有乌鲁木齐5个棚户区项目合计公积金贷款25亿元、济南中大南片区棚户区项目公积金贷款10亿元,唐山危改项目13亿元和运城棚户区项目公积金贷款6亿元。第二批试点新增64个试点城市,全国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试点城市扩大到93个。
公积金贷款的运作模式与商业银行模式基本相同。区别在于,公积金管理中心并不自行发放贷款,只是提供贷款资金,委托商业银行贷款给承建企业。贷款利率、期限、抵押方式与普通的商业银行贷款基本一致。
(二)债务工具直接融资模式
包括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和资产支持票据等融资模式。直接债务融资模式由承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企业或者项目公司通过发行各类融资债务工具来获得资金。融资企业和出资人通过债务工具形成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关系到期后融资企业向出资人支付本息。
1.债券融资模式
债券融资是指由承建企业或者项目公司授权代理机构,发行各类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的融资模式。棚户区项目融资运用的主要有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2014年5月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选择试点尝试发行棚户区改造项目收益债券,但这种新型债券品种目前仍处于试点和筹备阶段,尚未发行一例。
公司债、企业债和中期票据的融资模式相类似。以公司债为例。公司债发行主要参与方为发行人、承销商和中介服务机构。发行人一般是承建企业或者项目公司,负责办理募投项目的手续、准备和完善各项上报材料。主承销商为发行人确定的证券公司,负责发行方案的设计、组建承销团、制作上报材料和向投资者推介销售债券。公司债发行还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律师事务对发债的各项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及债券情况进行评级。公司债融资模式的操作包括发行准备、申请与核准、债券发售等三个主要环节。
企业发行债券需要满足下列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融资平台公司净资产的40%;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净利润)足以支付企业债券1年的利息等。
中期票据的发行程序、发行条件与公司债和企业债类似。区别在于,中期票据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由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管理,实行注册发行制度,发行要求相对较低、发行环节较少、周期较短、效率较高。此外,公司债和企业债无论公开发行还是定向发行,发行额都不能超过发行公司净资产的40%,而中期票据如果定向发行,不受净资产40%的限制。
图1 债券融资流程图
债券融资有三个主要优点。一是企业债券具有期限长、成本低的优势。二是融资成本较低,发行人采用无担保发行,节约了相关担保费用。三是公开发行债券能够提高发行人的知名度。
债券融资的缺点在于:一是筹备、审批环节较多,发行费用高。企业债发行涉及程序较为复杂,流程时间较长,发行费用不菲,增加了企业债的融资成本。二是债券融资适合资质相对较好的大型企业,中小企业较难采用企业债券这种融资模式。
2.资产支持票据融资模式
资产支持票据融资是指承建企业或者项目公司通过发行资产支持票据的融资模式。资产支持票据是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由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还款支持,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发行资产支持票据需要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发行企业有能够产生可预测现金流的资产;目前已经发行的资产支持票据的基础资产有两类,一类是既有债权,如已完工BT项目的回收款和企业的应收账款,另一类是收益权资产,如市政公用事业收费权和公共交通收费权。二是资产在法律上权属明确并且没有用于抵押担保。
资产支持票据融资有五个主要环节:(一)主承销商受发行人委托,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通过公开发行或者非公开定向发行的方式向投资者发行以基础资产未来产生的现金流作为支持的资产支持票据;(二)证券发行后,发行人负责对基础资产进行管理,保持其正常经营运作和产生预期的现金流;(三)发行人与负责资金监管的银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在资金监管银行设立专户,归集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四)资金监管银行根据协议,监控专户资金使用,在支付本息的时点将专户现金划转给登记结算机构。(五)登记结算机构将收到的资金支付投资者本息。
(三)股权融资模式
包括股权融资模式和产业基金融资模式。出资人通过收购融资企业股权方式向企业和项目注入资金,然后通过股权溢价回购、转让、或者分享企业利润方式取得投资回报。
1.股权融资模式
股权融资是棚户区改造一项重要融资模式,指承担棚户区改造任务的企业或者项目公司,通过出让企业部分所有权、项目所有权以及质押股票等形式,引进新的股东和资金的融资方式。股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开发企业或项目公司无须还本付息,但要向新股东即出资人分享企业利润。
股权融资模式有直接上市融资、间接上市融资(借壳上市)和上市再融资三类。由于上市融资对企业要求高、融资周期长而且成功率低,因此比较典型的是上市再融资模式。再融资指由已经上市的公司承担棚户区改造项目时,通过再次发行股票筹集资金的行为,主要有配股发行和增发发行方式。其中增发新股又分为定向增发新股和公开增发新股两大类,定向增发也称“非公开发行股票”,只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定向增发审核程序简单、发行成本低、信息披露要求低、发行人资格要求低。定向增发属于私募性质。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股权融资模式发展比较缓慢。
图2 上市房企棚户区改造项目再融资流程图
上市公司再融资模式的优点是除手续费、发行费等中间费用外,没有其他成本,没有还本付息压力。上市公司再融资模式的缺点是融资机构资质要求高,必须是上市企业;对融资项目自身要求高,必须是有一定收益,且能自我平衡的棚户区改造项目。
2.投资基金融资模式
投资基金,是指通过信托、契约或公司的形式,通过发行基金证券将众多社会闲置资金募集起来,形成一定规模的资金,由专业人士组成的投资管理机构操作,分散投资于不同的实业项目,投资收益按出资比例分成。投资基金融资模式实际上是通过吸引投资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注资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融资方式。基金投资期间可以分享项目收益,基金投资期结束,融资企业回购股权,基金和投资资金退出企业和项目。目前产业投资基金主要类别有公用事业型、房地产型、高科技型。棚户区改造投资基金则属于公用事业型投资基金。
投资基金模式实质是一种阶段性的股权融资模式。但是,与股权融资模式相比,它能够利用专业金融机构在资本市场的筹资能力,聚集社会闲散资金,拓宽棚户区改造融资渠道。此外,投资基金还能向融资企业提供项目管理和企业发展的相关支持。
(四)非传统融资模式
主要包括信托计划融资模式和基金子公司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融资模式。这类模式中,融资企业借助于信托公司和基金子公司等专门的金融机构,由这些金融机构设计和发售与项目收益、现金流特点相匹配的产品向各类投资者募集资金,然后信托公司和基金子公司通过贷款或者股权形式将资金注入融资企业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
1.信托计划融资模式
信托计划融资模式,是指承建企业或者项目公司借助信托公司获得融资的模式。信托公司发行信托产品募集资金,然后以信托贷款或者股权投资等方式将资金注入项目企业,待项目产生收益后收回信托资金和收益退出企业或项目。棚户区项目拿地成本较低,大多采取“回迁房+商品房”的模式,后期有较充足的现金流偿还信托本息,与信托产品能较好融合,因此,2011年以来发行的保障房信托集中在棚户区改造项目。
信托融资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主要有贷款型信托和股权型信托两种。贷款型信托是指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受托人,接受市场中特定或不特定(委托人)投资者的委托,以信托合同的形式将其资金集合起来,然后通过信托贷款的方式贷给承建企业或项目公司,承建企业定期支付利息并于信托计划期限届满时偿还本金给信托投资公司。股权型信托是指信托投资公司以发行信托产品的方式从资金持有人手中募集资金,之后以股权投资的方式(收购股权或增资扩股)向项目公司注入资金,同时项目公司或关联的第三方承诺在一定的期限(如两年)后溢价回购信托投资公司持有的股权,信托公司收回资金与收益。
2.基金子公司融资模式(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子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融资模式,是指承建企业或者项目公司借助基金子公司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得融资的模式。基金子公司通过资产管理合同或者发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资金,然后通过权益投资等方式将资金注入项目企业,待棚户区项目产生收益和资产管理计划到期后,由项目公司回购权益,基金子公司收回资产管理计划资金和收益。基金子公司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在2012年以后快速发展。
基金子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融资模式与信托融资模式的运作流程和操作方式有相似之处。以股权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融资模式为例,整个融资过程包括:(1)融资企业和基金子公司约定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融资方案。(2)基金子公司成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并约定募集资金用于收购融资企业股权。(3)融资企业与基金子公司签订《权益回购协议》,约定资产管理计划到期后融资企业将出售给基金子公司的权益溢价回购。(4)安排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增信方式,确保资产管理计划到期后融资企业回购权益。增信方式一是股权质押,以融资企业股权进行质押;二是由融资企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三是由融资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5)融资企业开发项目实现收益后,从基金子公司溢价回购股权,融资结束。
二、各种融资模式比较分析
(一)贷款模式审批便捷、手续简单,应用最广。贷款模式较其他各类融资模式的优点在于审批便捷、手续简单,只要满足商业银行贷款条件即可申请贷款融资,不需要额外的行政审批环节。因此,贷款模式是目前应用最多和最广的棚户区改造融资模式。
(二)股权融资门槛较高。股权融资较债权融资的优点在于融资规模大、企业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但是股权融资门槛较高,目前资本市场对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的要求比较严格,要求必须具有稳定的收益和较高的回报率,只适用于可经营性的基础设施。盈利性较小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基本上不具备资本市场融资的条件。而对于社保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的股权融资方式,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且限制条件较多,并没有大规模推开。
(三)债务融资受政策限制较多。棚户区改造利用债务融资受两方面制约:一是融资项目的资本金约束。二是可覆盖债务本息的项目现金流。尤其是对不具备盈利条件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这两个问题都比较突出。在这两个约束条件下,不同的融资方式有各自的局限性。商业银行在追求经营效益的前提下,长期性的棚户区改造贷款规模会受到一定限制。随着政策性银行改革进程的推进,大额低息长期性的贷款支持会越来越困难。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方式受到发行主体信用评级、资产规模、资本结构、财务状况以及对项目现金流要求等条件的制约,大多数的融资平台无法达到发行条件。此外,债务融资也容易受到宏观调控政策的制约,如果实施从紧的货币政策,收缩银根,则依靠银行中长期贷款支持的基础设施项目融资将受到很大程度的考验。
(四)非传统融资方式风险较大。对于信托、理财、资产证券化等融资方式,由于多涉及“影子银行”,存在融资透明度和规范性问题,在当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体制下,难以有效监管,对银行体系造成潜在风险。另外,这些方式只适合于经营性的、收益比较高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因此,不具备大规模推广的条件。总体来看,对于纯公益性质的项目,由于不具备收费机制或经营收入不能弥补运营成本,没有形成稳定的现金流,其融资渠道并没有打通,另外国发〔2010〕19号文、财预〔2012〕463号文等对公益性项目融资进行了严格限制,因此,上述融资方式均不能很好地解决融资问题。对于有商业价值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运用多元化渠道进行融资。
对于农商行棚户区改造贷款和棚户区改造贷款管理办法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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