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安排100亿专项信贷精准支持湖北省民营企业
国家发改委6月8日消息,近日,国家发改委、中国工商银行下发《关于信贷支持湖北地区民营企业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国家发改委、中国工商银行设立湖北省民营企业专项支持计划。重点支持湖北省优势产业和产业集群,加强对装备制造类、能源化工类等制造业民营企业,尤其是重点中小企业的支持,带动整体产业链复工复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发展前景较好但暂时受困的民营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可通过展期、续贷、再融资等方式做好融资接续安排。并关注并培育有竞争优势的民营企业。紧盯基础研发与科研攻关领域,重点关注科研与生产深度融合的高端制造业的民营企业,重点关注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补短板、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环境整治和公共卫生等领域的重大项目,重点关注智能制造、无人配送、医疗健康等新兴产业的民营企业的信贷需求。
《通知》指出,安排湖北省民营企业专项信贷规模。工商银行总行安排100亿民营企业专项规模并按月下达,分行在总行授权范围内给予相应优惠利率支持,提高信用类、中长期限贷款占比,确保专项精准、高效用于民营企业。用好“绿色通道”机制,提升投放效率。工商银行内部建立审贷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减费让利“绿色通道”和应急响应机制,优先开展尽职调查、审查审批、资源配置,优化内部流程,合理简化手续,加快投放速度。充分利用供应链融资,积极解决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需求。湖北省发展改革委根据本地情况,会同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结合本省产业特点,选择若干户大、中型优质核心企业开展供应链融资试点。对于上游民营企业以应收账款申请融资的,推动试点核心企业及时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对核心企业应付账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并对金融机构开放相关交易数据,协助上游民营企业办理融资;对下游民营企业申请采购融资的,应通过担保、回购、调剂销售等增信措施协助下游民营企业获取融资。充分运用金融科技,通过线上服务支持民营企业。积极运用“信易贷”“抗疫贷”“用工贷”“税务贷”“烟草贷”等线上专属产品,满足企业场景化融资需求,积极推广企业网上银行、工银e钱包等线上产品,为企业提供线上便利化服务。积极使用专属评级模型,重点支持标识范围的科创型企业。湖北分行在评级模型适用过程中,可暂不受企业规模大小、试点机构范围等条件的限制,积极满足企业科技研发和生产经营的金融需求。积极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湖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工商银行开放信用数据查询比对等服务,推动向信用状况好的企业优先发放贷款,加大投放力度。对弄虚作假骗取贷款、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建立信用记录,依法依规进行惩戒。
《通知》指出,建立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与工商银行分支机构高效对接机制,发挥发展改革系统统筹协调的作用,加强工作联系、协作和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动金融服务下沉和政府服务窗口前移,同时做好政策宣传、项目对接等具体工作,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由湖北省发展改革委统一协调本省发展改革系统优先向工商银行提供优质民营企业信息。强化规范管理。对专项规模支持的民营企业,共同监督项目实施情况,确保贷款专款专用。对于在项目建设、运营及贷款使用中出现弄虚作假、挤占挪用等行为,一经发现和查实,根据相关制度严肃处理。并鼓励担当作为。工商银行湖北分行要根据《民营企业客户信贷从业人员尽职免责管理办法》,完善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主动作为、优化服务,切实将通知相关要求落到实处。
湖北襄阳实行“认贷不认房” 首套房首付比例降至20%
中新财经6月13日电 据襄阳政府网13日消息,襄阳市住建局等八部门于12日联合出台《关于做好促进城区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推出7条措施,促进房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规定,简化套数认定,实行“认贷不认房”;首套房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0%,二套房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50%调整为不低于30%。
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
简化套数认定,实行“认贷不认房”。《通知》规定,对缴存职工既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又无尚未结清住房商业贷款的,比照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有一笔已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有一笔尚未结清的住房商业贷款的,比照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提高贷款额度。按照新的政策要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其中购买首套住房,贷款额度暂不执行住房公积金存贷挂钩政策。
降低首付比例,《通知》要求,首套房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0%,二套房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50%调整为不低于30%。
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胡桂军表示,通过提高贷款额度,降低首付比例、简化套数认定范围、取消首套房存贷挂钩政策,让更多职工享受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群众购房。
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
降低首付比例,按照新的《通知》,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为20%;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降低商贷利率,对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
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中国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副行长周子轩表示,新的政策出台后,不仅商贷的首付比例下降,执行“认贷不认房”,而且商贷利率也可按照政策下限标准执行。
鼓励人才引进 政府给予购房补贴
为支持群众购买首套房刚,鼓励更多来(返)襄就业创业人才安居襄阳,政府对这两类群体在购买住建部门征集的现房时,将给予相应补贴。
《通知》明确规定:购买首套普通新建商品住房,签订网签合同并完成契税缴纳的,给予每套2万元的补贴;符合我市人才安居保障相关规定,对新来襄(返襄)就业创业人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依据人才类别分别享受15万元、12万元、8万元、6万元不等的一次性购房首付款补贴券。
襄阳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伟表示,现房将由住建部门公开征集,五证齐全,具备验收备案条件,并且是开发企业愿在备案价格基础上承诺让利的房屋。
据介绍,符合购买首套新房的补贴向襄阳市住建部门申请;人才购房补贴券则由襄阳市委组织部负责。具体申报细则正在制定,近期将会对外发布。
此外,《通知》也提出,要强化房地联动、市区一体,合理调节供地节奏;提高房地产项目审批和验收效率,缩短建设周期,鼓励开发高品质住宅;对符合信贷条件的房地产项目,金融机构应加大支持力度,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月31日。实施范围为襄阳城区,包括襄州区。(完)
湖北创业贷款申请条件
湖北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条件:1、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2、毕业后6个月以上未就业,并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失业登记;3、在申请此类贷款时,有一点比较重要,第一,贷款申请者必须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第二,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的能力: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创业者所投资项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具备以上条件的方能向银行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供的资料主要包括:婚姻状况证明、个人或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文件:贷款用途中的相关协议、合同:拍保材料。涉及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权属凭证和清单,银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质)押物估价报告。除了书面材料以外就是要有抵押物,抵押方式较多,可以是动产、不动产抵押,定期存单质押、有价证券质押,流通性较强的动产质押,符合要求的担保人拍保。发放额度就根据具体担保方式决定。
法律依据:《湖北省就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 第五条 小额担保贷款的条件及用途(一)符合贷款条件的就业再就业人员或其合伙经营实体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3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4具备还贷能力;5信用良好,原则上应经过就业再就业培训,具有当地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经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2持有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证(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3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4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能力;5当年新招用符合贷款条件的就业再就业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为其缴纳了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三)小额担保贷款的用途限于符合贷款条件的就业再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其合伙经营实体及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开办经费和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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