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房怎么卖给别人
按揭房卖给别人的方法如下:
1、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即买方将首付款支付给卖方,一般为总成交额的30%至40%,卖方可利用买方的首付款将剩余贷款付清,然后撤销房产的抵押登记,再进行下一步交易。该方式适用于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情况。
2、利用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若买方不愿意出资帮卖方还清贷款的话,卖方可以选择利用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但前提是得有银行认可的抵押物。如果符合条件,卖方可以通过抵押向银行贷出一定的款项来付清交易房屋的贷款,解除该房产的抵押,后促成交易。
3、转按揭:即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并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是按揭中的房屋为简单直接的一种交易方式。
我把自己房子过户给朋友让他帮我贷款,现在他想卖我房子请问这种我可以起诉他诈骗吗?
如果在过户之前跟对方有协议,协议里要求过户的目的就是帮忙贷款,则对方构成诈骗;如果未签订协议有相关通话录音或文字记录信息,也可算成证据向法院提供。
法律分析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区别诈骗罪与非罪界限的重要标准。在认定诈骗罪时,不能简单地认为,以高息为诱饵借钱不还就属于诈骗。现实生活中经常会遇到无法按时还款的情况,行为人虽然主观有过错,但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故不能以本罪认定。只有那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的方法取得借款的行为,才构成诈骗罪。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当下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房子卖给别人贷款怎么办
卖家卖房子对方贷款买房是比较普遍的做法,卖家不必惊慌,卖家可以约定收到首付后,再进行房子的过户。如果买方贷款,需要找中介公司或专门的贷款公司进行办理贷款手续,贷款要等买方产权过户后由银行发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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