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贷人买房可以作为首套吗?
首先,购房行为是以家庭为单位。
所以购房需要看自己是否有购房资格,是否有被限购。
然后,看当地购房贷款认定标准,有的地方是认房,有的地方是认贷,有的地方房贷皆认,认定范围为全国。
一般来说,次贷人是没有贷款记录的,但是不排除有被记名的情况发生。如果产证上有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相当于您的家庭已经有了一次购房记录,对于有些地方来说,就已经可以算作二套了。
所以建议,拉取征信报告,核实作为次贷人的一方是否有贷款记录。
注意:征信报告一年查阅不能超过6次,一旦超过,银行大可能拒绝贷款。
有一套房产,再买一套如何判定首套还是二套
一、首套房认定标准
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3、已经全款买过一套房,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4、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5、 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首套。
6、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已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住房出售的证明,申请商业贷款再买房-算首套。
7、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
8、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算首套。
目前在贷款买房时,有些银行还会严格区分“首次购房”与“首套房”,相对于首套房,首次购房标准更为严格,也就是说,此前既没买过房也没贷过款的,是标准的“首次购房”,购房的首付比例也会低于已有过购房经历的人。
比如,在实际操作中,个别银行出现对“首次”和“首套”不做具体审查的情况,均按首次购房执行20%的首付比例。
但从严格意义上讲,“首次”房贷并不等于“首套”房贷。鉴于“首次”房贷条件略优于“首套”,因此对于符合“首次”购房条件的,应不折不扣按“首次”政策发放贷款,以确保“首次”购房人群在购房时,能得到住房信贷政策的优先支持。
二、二套房认定标准
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算二套
2、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二套房以上。
3、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
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若贷款未还清-算二套房以上。
4、准备结婚两人,还没有领取结婚证,一方名下有房产和房贷未还清,另一方没有任何房产和房贷记录,现在两人一起购买新房,登记两个人名字,没有贷款记录的人申请贷款,二人因共为产权人,从银行按揭贷款买房算二套。
扩展资料:
贷款中的认贷不认房与认房不认贷的区别
目前在二套房的认定上,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存在不同,商业贷款是“认贷不认房”,而公积金却恰好相反,是“认房不认贷”。
一、商业贷款“认贷不认房”
目前商业贷款采取的政策是“认贷不认房”,即购房人不管名下有几套房,只会根据贷款人曾经的贷款记录来判定。不再以家庭拥有的房屋数量来认定。
二、公积金贷款“认房不认贷”
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则恰恰相反,采取的政策是“认房不认贷”,即购房人不管贷款是否还清,名下有几套房就算几套房,在办理贷款时,只会看你名下是否有房,并不会考虑购房者贷款是否还清。
三、首套与多套购房贷款的区别
不管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首套贷款的比例都是最高,二套房贷款次之,第三套房则会遭到拒贷。所以人们在贷款时,都会想以首套房的资质去进行贷款
四、商业贷款相关政策
所购房产是首套房还是二套房,会影响到购房人所交的首付比例,和执行的信贷政策。所以在购买房屋时,确定好自己名下是否有房和是否有贷款未结清,以此来判断贷款能够贷多少。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三部委发文规范“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
各自名下有房贷,再买房算首套吗?
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且婚后分别扣除50%是个人税务问题,就是双方在婚前都购买了房子,结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房由买方按照100%扣除,也可以在结婚后夫妻双方各自扣除50%。
此项应这样填写:
1、首先如未婚,填 “否”
2、如已婚,婚前只有一方有首套住房贷款,填“否”
3、如已婚,婚前各自都有首套住房贷款,但选择其中一方100%扣除,填“否”
4、如已婚,婚前各自都有首套住房贷款,而且各自按照50%扣除,填“是”
扩展资料:
新婚姻法婚后买房的注意事项:
共同买房需要特别留意的有四个方面。如签约、房贷申请以及交易过户等环节,都需要夫妻双方到场。
此外,夫妻共同买房在证件准备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请房贷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
1、签约双方亲自到场
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
除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外,申请房贷、办理过户手续时,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
但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
2、证件准备是关键
夫妻共同买房,需要提供的证件比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
在夫妻共同申请房贷时,需要提供夫妻两人的收入证明,如果两人为非本地居民,还需提供双方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按照非本地居民贷款政策对待。
3、主贷、次贷有讲究
由于信贷政策有变化,因此在确定主贷人和次贷人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而不能简单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
夫妻共同还款时,在确定主贷款人、次贷款人时,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一般情况下,在银行住房贷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为“贷款人”(常说的主贷款人)而无论房产证上是否写了双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为“共同贷款人”。在确定主贷款人时,应当选择夫妻间收入较高较稳定者,同时注意年龄的限制,否则会影响到贷款期限。
4、所占份额提前定
夫妻共同买房,财产所占份额各是多少,需提前确定,以免日后产生纠纷。依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在共同购房过程中,即使房产证上没有出现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响其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但目前有少数新潮夫妻,财产实行AA制,在共同买房时需要考虑财产份额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有者可以选择共有形式,如果是选择共同共有,则双方享有的权益相同;
如果按份共有,则需要提前分割,并在房产证上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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