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如何贷款
1、担保人必须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和代替偿贷的能力,必须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其它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抵押物必须是地上定着物,易变现,贷款额必须控制在抵押物的70%以内;
3、质押物、证、权真实清楚,票据合规合法有效。
扩展资料
贷款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有效;
2、在信用社开立了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3、企业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
4、服从信用社管理,如实向信用社提供有关经营情况,按时报送报表和经营计划;
5、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设施;
6、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企业管理规范。
二、政策性
1、企业从事的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2、贷款对象必须符合人民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信贷支持对象要求;
3、在其它银行或信用社没有贷款关系。企业必须在一个信用社贷款,不存在多头贷款问题;
4、企业在发放贷款的信用社辖区内经营,不得跨地区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村信用社贷款
农村信用社如何贷款?
个人信用贷款一般分为三个步骤:
(1)客户递交基本信息资料,包括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
(2)放贷银行或公司核查客户的信用信息,包括客户的信用级别是否有违法记录,针对个体户和中小企业,还需调查其企业经营状况。
(3)放贷单位工作人员与客户签约,并在最短时间内实现放款。
扩展资料:
信用社要求的其他条件:
(1)对借款具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如果对所借金额无法进行偿还,审批过程中,信审人员会对所借金额进行重新评估,把风险掌握在可控的范围内。
(2)具有工商部门办理的年检手续,两类人除外,自然人和无须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
(3)农村在贷款社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并在该账户内保留有一定数额的支付保证金。自愿接受贷款社的信贷及结算的监督检查,能够保证定期向贷款社报送经营计划和相关业务、财务报表。
对于农户本分的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且申请借款时年龄和借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5(含65)。
(2)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4)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考资料:农户小额贷款_百度百科
临夏回族自治州新集镇农村信用社是支行还是分行
临夏回族自治州新集镇农村信用社是支行。
1、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分行设在主要城市且只有一个,分行的下一级设施支行,新集镇并不是临夏回族自治州的主要城市,所以新集镇农村信用社是支行。
2、临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集信用社成立于1990年03月31日,注册地位于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县新集镇,法定代表人为苗祥若,经营范围有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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