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贷款办理流程
; 随着房价越来越高,很多人开始选择通过按揭贷款来购买房屋,那么按揭贷款办理流程有哪些呢?为大家介绍一下办理流程。
1.向开放商付首付款,注意保存首付款收据。
2.带齐首付款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本市户口簿(非本市户口提供一年以上暂住证明)、收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3.银行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逐级审批,如果认为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会通知申请人签订《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30年。
4.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用以证明此房产上有银行的抵押权。到公证部门办理产权抵押公证和办理房屋保险。
5.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
6.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7.借款人必须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否则银行可以依法收回房屋。
8、贷款本息结清后,注销抵押登记,购房者就成为房屋的真正所有人了。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条件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条件为: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同时具有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具有所购住房全部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4、具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5、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银行或银行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价值;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条:银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的对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四)无住房补贴的要在经办行开立储蓄存款户或缴纳住房公积金存款,存款余额占购买住房所需金额的比例不得低于30%,并以此作为购房首期付款;有住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五)有经办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六)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自己办房贷怎么办理 如何办理房贷
1、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并按总购房价款的20%付清首期款项。
2、向银行递交住房按揭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3、银行对借款人及提供的资料进行调查,对符合条件的由银行通知借款人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4、借款人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银行,房地产企业与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并将《房屋他项权证》递交银行保管。并对所购房屋按贷款期限办理保险。
5、借款人直接向贷款人提出借款申请,审查同意后,向借款人发放住房贷款,并由双方签订《贷款合同》及《担保合同》。
按揭贷款如何办理
第一是申请:借款人持以下证明文件到贷款经办网点填写申请表: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工作证明,银行流水,质押、抵押证明文件,以保证人提供担保的,须有担保证明文件。
第二是银行审贷:银行对借款人担保、信用等情况进行调查,按程序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借款人。
第三是签约:借款人的申请获得批准后,办理以下手续: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相应的担保合同; 办理公证、保险、抵(质)押登记等手续。
第四是发放贷款:银行在借款人办妥相关手续后,将贷款发放至借款人个人账户并根据借款人的委托将贷款划付相关的收款方账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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