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贷款买车离婚后谁负责
夫妻贷款买车离婚后是会写离婚协议的,在离婚协议书上将财产分配清楚,车子归属于谁,谁就有义务去还接下来的贷款,如果车贷还不起可以把车卖了分钱,这个都是看双方协商的。
夫妻贷款买车离婚后谁负责
夫妻贷款买车,在婚姻存续期间贷款买车,则车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还处于还款的阶段,欠款也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双方可以对车辆进行协商,比如协商车辆归属男方,那么男方就需要承担剩余车贷的还款义务。或者车辆归属女方,则由女方来还车贷。
夫妻贷款买车,离婚后如何处理车贷,这个主要是看车贷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夫妻贷款买车离婚了还用一起还吗
根据规定,婚后无论以谁的名义贷款买车,车辆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谁所有一般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也可走法律途径让司法机关判决。司法机关判决此类案件的习惯是以谁名义贷款就把车判给谁,另一方则要支付一半的车款。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车辆是在婚前贷款买的,登记本写了谁的名字就属于谁,现在很多男生为表忠诚,贷款买车会写女朋友的名字然后自己还贷款,这种情况就相当于将车赠送给女方,所以车是女方的。
双方分开之后,男方基本上不会再还车贷,如果女方也不还,那么车辆就会被贷款机构走法律途径查封拍卖,用拍卖所得抵偿剩余车款。
夫妻贷款买车离婚后怎样分
根据法律规定,汽车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同时车贷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一般来说,汽车的归属权属于谁,相应的债务就归谁。因此,夫妻在离婚以后,拥有汽车的一方要承担还款责任,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对汽车的归属权,夫妻双方有两种方法来确定:
1、夫妻双方进行友好协商,确定汽车归属权并在离婚协议中注明归属和车贷承担者;
2、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定汽车归属权和相应的债务责任。
夫妻双方在存续期间汽车贷款 离婚妻子也要承担责任么?
夫妻双方在存续期间汽车贷 款 离 婚妻子也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可以参考一下案例:
李先生与王女士夫妻存续期间,向银行贷 款购置了小汽车用于共同生活,还贷一年后李先生却不再向银行还款,并与王女士离婚,双方约定此笔债务由李先生负责归还。但离婚的妻子从法理上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日前南汇法院对这起车贷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2003年5月23日,李先生为向上海某汽车服务公司购买汽车而与某银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1份,约定向该银行借款人民币12万元,借款日期自2003年5月26日起到2008年5月26日止,并对利率、担保方式等作了明确约定。但李先生自2004年5月起未依约履行付款义务。银行就将李先生与王女士夫妇告上法庭要求解决。
在法庭审理中,李先生对于向银行借款的事实及数额均无异议,但认为自己已与2004年7月与王女士离婚,双方约定此笔债务由自己负责归还。王女士认为与离婚丈夫有约定而不愿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先生与银行签订的《个人借款合同》合法有效,李先生应当按约履行还本付息之义务,双方约定的银行向李先生收回贷款条件成就,因此银行有权要求其归还到期借款本息并提前收回未到期的借款。王女士曾以夫妻身份在李先生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上作出抵押财产共有人承诺,故李先生向银行所借之款为李先生与王女士的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即使如李先生所述其与王女士已离婚并约定此债务由其承担,但由于这种内部承担的约定不能改变夫妻双方离婚后对债权人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性质,故李先生与王女士对该债务应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婚姻存在期贷款买车,离婚后车和债务都归男方。现在男方未还贷款,女方有义务还贷吗??
女方还有义务还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贷款买车,应该是男女双方共同同意的,故车子是夫妻共同财产,贷款也是夫妻共同债务。虽然现在双方已经离婚,但并不因为离婚就改变了贷款系二人共同债务的性质,所以,只要出借方要求女方还款,那么女方就有义务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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