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有年龄限制吗?还要满足这些
;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为了防范风险,需要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一起申请。而很多人对生源地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要求不是很了解,比如有人会问有没有年龄限制,一起来了解下。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有年龄限制吗?
这个要看共同借款人的身份。一般情况下生源地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是学生的父母,但考虑到有的借款学生没有父母,则可以由其法定监护人做为共同借款人,或者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除了父母没有年龄限制外,其他身份的共同借款人年龄要大于25周岁,小于60周岁。如果续贷时共同借款人年龄满60岁,建议更换共同借款人,学生要和新的共同借款人带上双方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到当地资助中心办理续贷。
二、除了年龄限制外,共同借款人还得满足这些条件:
1、共同借款人不能是外地人,户籍要和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在同一个县(市、区),还得有为借款学生还款的意愿;
2、共同借款人还不能有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
三、做生源地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有哪些影响?
共同借款人相当于第二借款人,和借款人一样,都得承担还款义务,不过通常是在借款人无法还款时,再为他们还款。
如果没有还款,或者是没有及时足额还款,逾期共同借款人的信用也会受损,并且同样会受到银行的催收。
共同借款人的条件是什么
一、共同借款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年龄在30至60周岁;2、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户口在本县。二、共同借款人的认定顺序: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兄弟姐妹、其他亲属或法定监护人。三、学生入学前户籍不在本县、但父母户籍在本县的,不能受理。四、学生入学前户籍在本县、但父母户籍均不在本县的,不能受理。关于共同借款人模式合法性分析一、关于共同借款人模式合法性分析我国尚没有明文禁止一般情况下的共同借款人模式的规定,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相反地,针对一般情况下的共同借款人模式,我国民法通则有明文法律规定。民法通则第84条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民法通则第87条规定,“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两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在借款合同中,母公司和子公司共同作为借款人签字,由此,银行与此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银行作为债权人,母公司和子公司作为债务人。因此,可以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共同借款人模式是符合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的。此外,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本身也没有对借款人的数量做出规定,即《贷款通则》并不禁止在同一笔贷款中存在两个以上的借款人,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在银行贷款业务中的“共同借款人”模式不为我国法律所禁止。
银行贷款年龄限制在多大岁数?
有的。
个人贷款的条件:
第一,年满2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在中国境内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第二,具有固定的职业或者稳定的经济收入,能够保障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第三,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第四,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
第五,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般满足以上条件,您就可以向商业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扩展资料:
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十五条
个人贷款支付后,贷款人应采取有效方式对贷款资金使用、借款人的信用及担保情况变化等进行跟踪检查和监控分析,确保贷款资产安全。
第三十六条
贷款人应区分个人贷款的品种、对象、金额等,确定贷款检查的相应方式、内容和频度。贷款人内部审计等部门应对贷款检查职能部门的工作质量进行抽查和评价。
第三十七条
贷款人应定期跟踪分析评估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约定内容的情况,并作为与借款人后续合作的信用评价基础。
第三十八条
贷款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借款合同的约定,对借款人未按合同承诺提供真实、完整信息和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支付贷款等行为追究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
经贷款人同意,个人贷款可以展期。
一年以内(含)的个人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个人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与原贷款期限相加,不得超过该贷款品种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
第四十条
贷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收回贷款本息。
对于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的贷款,贷款人应采取措施进行清收,或者协议重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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