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当前经济形势,论述国家财政和货币政策?
财政是从百科CV的,货币是从网上找的~~~~看您这题``象突然看到我们可爱的经济考题似的~~~~
积极财政政策的涵义
我国政府提出和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是有其特定的经济社会背景和政策涵义的。
其一,积极的财政政策是就政策作用大小的比较意义而言的。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多种原因,我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 以及中央财政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的比重不断下降,出现了国家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趋于弱化,“吃饭财政”难以为继的窘境。面对中国经济成功实现“软着陆”之后出现的需求不足、投资和经济增长乏力的新形势及新问题,特别是面对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影响,必须使我国财政政策尽快从调控功能弱化的困境中走出来,对经济增长发挥更加直接、更为积极的促进和拉动作用。这就是“更加积极”或积极的财政政策的主要涵义。
其二,积极的财政政策是就我国结构调整和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而言的。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结构性矛盾也日渐突出,成了新形势下扩大内需、开拓市场、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严重障碍。而作为结构调整最重要手段的财政政策,显然应在我国的结构优化和结构调整中,发挥比以往更加积极的作用。此外,由于社会收入分配差距扩大,国有企业改革中下岗、失业人数增加,城市贫困问题的日渐显现等原因,作为社会再分配唯一手段的财政政策,也必须在促进社会公平、保证社会稳定方面发挥至为关键的调节功能。这是市场机制和其它政策手段所无法替代的。形势的变化,紧迫的客观需要,使中国的财政政策不能不走上前台,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积极作用。
其三,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是一种政策类型,而是一种政策措施选择。中外的经济理论表明,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政策,大体可分为扩张性财政政策、紧缩性财政政策和中性财政政策三种类型。如本世纪30年代美国的“罗斯福新政”,及其与之配套、至少实行了10年之久的扩张性财政政策;日本自60年代以来所奉行的扩张性财政政策等,都具有这种政策特征和政策取向。而我国当前实施的积极的财政政策,只是在适度从紧财政政策大方向下,根据变化了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始料不及的某些外部因素而采取的一种应对性财政政策举措,并非是一种政策类型。
[编辑本段]积极财政政策的性质和特点
(一)政策的阶段性。积极的财政政策,是在当前我国出现了需求不足,投资、出口和经济增长乏力,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加剧等特殊情况下,在政策环境允许的限度内,所采取的一种阶段性或暂时性的适度扩张政策。也可以说,这是在国内经济有紧迫需要,政策实施又有现实可能的条件下,所作出的一种有条件的政策选择。这里所谓客观需要,就是扩大内需以保持经济适度增长的需要,是在货币政策因实施、操作通路局部受阻,其刺激需求的能力与效果受限的条件下,必须进行的一种政策选择。而所谓政策环境允许,就是说,尽管国家财政收支形势较为严峻,但在银行有较多“存差”,有富裕资金,企业因约束机制强化等原因而贷款谨慎等情况下,财政可以通过实施以适度扩张的国债政策为重点的积极财政政策,来达到扩展需求、刺激经济的目的。一旦这种政策环境发生变化,财政政策选择就需另行考虑。
(二)政策的定向性。从我国的现实情况看,在政府职能转变尚未完全到位,企业机制转换也尚未完成,体制性和结构性矛盾依然十分突出等情况下,不宜也不能实行全面扩张的财政政策,而只能实施既有利于增加投资、开拓市场、扩大内需,又有利于调整和优化结构,促进体制改革深化的财政政策,即应该实行定向性的财政政策。正是有鉴于此,我国积极的财政政策选择了以调整结构、改善投资环境、增强经济增长后劲和产业带动效应为目的,以社会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的方向。
(三)政策的复合性。扩大内需是多方面、多层次的,因此积极财政政策的运用,就其自身而言,没有局限于扩大财政对基础设施投资这一个方面,而是以扩大需求为主旨,注重多项政策手段的综合运用,体现了政策复合性。简要地说,除了向国有商业银行增发1000亿元国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以外,同时还发行了2700亿元特别国债,以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充足率;通过调整中央财政的支出结构,腾出180亿元, 专门用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和抗洪救灾等,即通过财政的转移性支出,以刺激消费与投资;分批提高了一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调整了进口设备税收政策,降低了关税税率,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和国内投资项目,在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殖税,以此推动和增进外经贸方面的需求。
[编辑本段]积极财政政策的政策取向
财政政策原则或政策取向的合理确定与适时调整,对政策目标的实现和政策效应的优劣,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在这方面,我国已经和正在实行的积极财政政策与适当的货币政策,应注意和力求做到下述几个“兼顾”或几个“结合”:
第一,在政策重点的选择上,把增加投资规模与刺激、拓展最终消费需求相结合。在传统的计划经济——卖方市场——短缺经济条件下,我们一直习惯于把刺激经济的重点放在投资和生产上,亦即放在增加产品供给上,因为供给的约束始终是矛盾的主要方面。然而,在市场经济——买方市场条件下,需要刺激的重点则是消费需求,有效需求是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方面。刺激投资和生产固然也是在提高需求,但这只是中间需求,它究竟能对经济增长发挥多大的作用,究竟能否提高经济效率,则取决于最终需求的状况。新形势下有助于扩大内需的财政、货币政策取向,必须把增加投资和生产与刺激最终消费有机结合起来。
第二,在政策力度的把握上,使总量的适度扩张与结构的调整、优化相结合。因为当前问题的性质,既不是简单的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和经济萧条,也不是简单的总量需求不足,而是在经济体制、经济发展(增长)模式转轨时期,在已经成功实现了经济软着陆,出现了高增长、低通胀的形势下,主要由于转轨“镇痛”、体制和结构障碍等基本原因而形成的过渡性困难。正是由于这种特点和性质,即在体制转轨尚未完成,结构矛盾十分突出、适应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体系还很不健全等情况下,如果片面强调和实施全面松动的总量扩张政策,那就很可能诱发新一轮的通货膨胀,加重结构调整的困难,从而非但无助于当前经济的协调、有效增长,而且还将为后续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产业结构优化,以及以此为基础的就业问题的解决,造成更多的麻烦和后延性障碍。
第三,在政策倾向的掌握上,应把支持国有经济与鼓励非国有经济的发展相结合。因为无论是从其发展需要、发展可能及其存在的巨大潜力,还是从其在诸如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国家税收、解决就业问题等方面所起的巨大作用来看,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对扩大内需、实现经济增长目标都具有重要的影响和意义。然而,从实际情况看,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又的确存在着不少现实障碍和困难,财政、税收、信贷等方面,都有一些亟待研究解决的政策性问题。
第四,在政策效应的考虑上,使扩大内需的当期政策效应与长期政策效应相结合。因为,既然需求不足将是制约我国后续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因而问题的解决就不能只顾眼前、不计长远,在政策取向、政策效应的分析和估量上,必须把短期与长期、当前与今后加以统筹考虑。
[编辑本段]积极财政政策的适时调整
既然积极的财政政策并非一种长期的政策选择,那就必然有一个政策调整或政策转换的问题,这是我们必须预作准备的。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能否出现或找到替代当前财政政策“拉力”或“推力”的因素和条件。就是说,要逐步改变以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为重点来拉动经济增长的局面,用其它的推力来加以替代或置换,从而为积极财政政策的“淡出”和转型创造条件。我以为,从中长期看,这样的因素或拉力有如下几个方面:
1、市场和消费替代。即当前财政、货币政策的着力点,应放在有利于进一步开拓市场和刺激最终消费需求方面,逐步减轻经济增长对扩大政府投资规模的依赖。这方面可供选择的措施很多,如有序推进银行的消费信贷;适当增加财政对刺激居民消费需求的支出比重,特别是增加对低收入者的财政转移性支出数量;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村和农民收入,为开拓巨大的农村市场奠定基础,等等。
2、民间和企业投资替代。社会资金是永远流动和相互转化的。为实现预定的经济增长目标,除了某些社会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提供,主要依靠国家财政投入以外,民间和企业投资的增加,就能为政府基于拉动经济增长目的而进行投入的适时退出创造条件。在这方面,我国是存在很大潜力的。比如,尽快减轻企业沉重的非税负担,改变有些企业存在的费大于税状况所能产生的企业投资潜力,就是一个十分可观的数字。同时,只要引导有方、政策得当,激活我国巨额储蓄存款余额和游资的利用机制,也是大有文章可做的。又比如,充分运用财政贴息、财政参股、财政担保等经济手段,以充分调动和吸纳社会资金参与社会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和房地产开发等方面的投入,收到“四两拨千斤”之效。
3、出口需求替代。虽然国际经济形势动荡不定,不确定的因素较多,但通过深化我国外经贸体制改革,加强结构调整,改善政策激励措施,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等途径所能产生的能量,也是不可低估的。在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我国去年在引进外资方面所创造的成绩,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明。
[编辑本段]积极财政政策风险实证分析
积极财政政策风险是指积极财政政策的预期目标不能实现或失败的可能性。其风险的表现大致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政策决策风险,二是政策执行风险。这说明积极财政政策风险不是局限于某一个环节,而是贯穿于政策的全过程。一般而言,导致积极财政政策风险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积极财政政策目标确定方面的偏差。确定的政策目标严重脱离实际,或财政政策目标与国民经济发展目标脱节,或财政政策目标本身的模糊性,都会带来相应的政策风险。(2)在财政政策决策和执行的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充分、信息不对称和未来不确定性因素的存在。(3)财政政策决策者和执行者的水平和能力也影响积极财政政策风险程度。(4)财政政策工具选择上的失当,且政策工具之间缺乏有机配合。(5)财政政策严重滞后,没有随经济运行状况的变化而作出相应的调整。(6)财政政策作用的力度过大或过小。(7)在财政政策执行过程中,由于特定利益集团的阻挠或政策执行者对政策理解上的偏差。
以上只是从纯理论的角度对积极财政政策风险的含义、表现及成因进行了抽象分析,对中国积极财政政策风险的分析不能停留于此,而必须密切联系中国积极财政政策实践来具体进行分析。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财政部关于增发国债用于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今年中央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决定由财政部向国有商业银行增发1000亿元国债,专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决不搞一般性工业项目。根据这一原则,当年安排的国债资金项目主要包括:农田水利和生态环境建设;铁路、公路、电信和一些重要机场建设;城市环保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建设500亿斤仓容的国家储备粮库;农村电网改造和建设工程、城市电网改造;增加公检法及司法设施建设投资;向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补充其资本金;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和进口设备税收政策。1999年,中央政府为进一步扩大内需和鼓励出口,决定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在政策措施的运用方面,既向银行增发国债用以扩大投资,又增加居民收入以促进消费;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又支持企业技术改造。2000年,积极财政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发行1000亿元长期国债,重点投向基础设施建设和企业技术改造,并向中西部地区倾斜,60%以上的国债投资用于中西部地区;二是继续贯彻落实 1999年出台的调整收入分配的各项政策措施,保障城镇居民的收入稳定增长;三是进一步应用税收等手段,鼓励投资、促进消费、增加出口。根据中央的精神,在2001年继续实行积极财政政策,主要的政策措施包括继续追加现有国债资金项目的投资,加大西部地区开发力度,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等。
从近3年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效果来看,通过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1998年拉动经济增长1.5个百分点,1999年拉动经济增长2个百分点, 2000年拉动经济增长1.7个百分点(中国官方估算)。2000年GDP增长速度8%,增幅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这表明2000年我国国民经济已出现了走向良性循环的重要转机。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不得不清醒地认识到,尽管2000年国民经济出现了明显的回升,但经济回升的基础还不稳固,我国的经济竞争力还比较弱;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民间资本投资的积极性还没有充分调动起来,消费需求增长的潜力还没有充分挖掘出来;国有企业经营机制还没有根本转变,企业经济效率没有明显的提高,不少企业经营十分困难,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大;农业发展基础不牢,农民收入增长十分缓慢,农民负担过重问题仍没有很好解决;产业结构不合理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信息化程度较低;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缺乏坚实的基础。
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政策的作用效果同我们的预期仍存在一定程度的反差,这说明积极财政政策在其决策及实施过程中客观上仍面临着一定的风险。导致政策风险的原因主要有:首先,就积极财政政策的目标而言,集中在拉动经济的年度增长上,对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关注不够。其次,在分析经济增长速度连年下滑的原因时,认为是内需不足造成的,因而拉动经济增长的政策着力点只是放在扩大内需上,而对社会供给方面存在的问题缺乏充分的认识和应有的重视。再次,在政策工具的选择方面,主要是通过增发国债、扩大财政支出规模来扩大内需,带动经济增长,其他政策工具很少使用,不同的财政政策工具之间缺乏有机配合。第四,在2000年经济增长速度已经开始回升的情况下,我国财政政策的重点仍然放在扩大需求上,而没有适时地进行战略上的转移,财政政策显得严重滞后。第五,在处理财政政策作用和市场机制作用的关系方面,片面强调前者的作用,而忽视后者的作用,没有摆正财政政策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致使财政政策的力度偏大,财政风险尤其是国债风险进一步加大。第六,积极财政政策没有体现其应有的公平性,而是过于向国有经济倾斜,对其他所有制经济存在明显的歧视,尤其是在财政投入方面。这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不利于经济增长目标的实现。第七,由于层层截留、挪用,据估计,约有20%的国债资金不能到位,致使通过国债投资项目拉动经济增长大打折扣。
[编辑本段]防范积极财政政策风险的基本对策
1.在积极财政政策目标的确定上,必须从片面追求年度经济增长转移到确保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上来。作为我国的最高决策层,在制定财政政策目标时,不能仅仅局限于确保年度或任期经济增长目标的实现,而应将重心放在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只有这样,我国的国民经济才能真正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才有保证。在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目标方面,既包括国民经济持续增长,也包括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地区经济结构的合理化、城乡经济结构的合理化、生态环境的好转等。
2. 积极财政政策的重心应该从拉动需求转移到改善供给上来。在积极财政政策实施的初期,针对需求严重不足的严酷现实,财政政策作用的侧重点放在拉动需求方面,这样做简单、容易操作,而且见效快,因而是无可厚非的。到了2000年,我国的经济增长速度开始回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明显加快,投资品及消费品价格开始止跌回升,这说明我国的需求管理政策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效。尽管有效需求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但矛盾的主要方面已经转移到有效供给上来了。经过3年积极扩张的财政政策的实施,我国的财政赤字率、偿债率、债务依存度都已接近或超过警戒线,虽然负债率还较低,但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而言,国民经济对国债的承受能力相对低下,因而以西方发达国家及欧盟成员国所确定的警戒线标准来说明我国的国债发行还有较大的空间,这是不正确的。根据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我国的国债负担率应控制在20%以内为宜,最多不得超过30%,否则有发生财政危机的危险。
由此可见,以扩大国债规模和财政支出规模为主要内容的旨在拉动需求增长的财政政策已没有多大的回旋余地。单一的需求管理政策只能解决短期的经济增长问题,不可能解决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问题。因此,要确保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积极财政政策的重心应放到改善供给、增加有效供给上来。要通过财政政策的作用,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并使产业结构、地区经济结构和城乡经济结构逐步合理化,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的保护能够有机协调起来。
3.在积极财政政策目标及政策的重心发生转移的情况下,对财政政策工具的运用必须做出相应的调整。
首先,在国债方面,虽然维持一定数量的国债发行是必要的,但国债发行规模要加以严格控制,国债增长速度应低于GDP的增长速度,从而使国债风险程度能得到有效控制和降低。国债资金的运用应仅限于具有经济效益的领域,并重点投向基础产业及基础设施,以及企业技术改造和信息产业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国债资金向这些领域的投入不是包办或垄断,而是重在发挥其对民间资本的引导作用。国债资金应退出纳消费性领域,有关社会保障事务应通过税收等无偿性收入来解决。在国债资金投资结构上,要逐步加大新兴产业及企业技术改造方面的投入,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以推动我国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的升级,充分发挥国债投资的“扩散效应”和“乘数效应”,拉动民间投资的快速增长。要加大对国债投资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国债资金的到位,提高其使用效益。在利用国债投资加大西部地区开发力度的过程中,投资的重点应放在西部地区的基础工业及基础设施方面,优化西部地区投资环境,并使不同地区之间的经济互补性得到进一步加强。
其次,要充分发挥财政贴息的杠杆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依靠财政投资支持国家重点建设、优化产业结构和对社会投资实施调控,这是必不可少的。但在财政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日趋下降、国债风险加大的情况下,面对中长期优化产业结构方面巨大的投资资金需要,财政的直接投资往往显得力不从心。当前一种切实有效的方式是通过财政贴息支持政策性融资,变直接投入为间接拉动与引导。目前要扩大财政贴息的资金规模,使之成为加强供给管理的有效工具。
再次,要通过税制改革,优化税制结构,刺激民间投资。要废除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变生产型增值税为消费型增值税,并相应调低其基本税率,取消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分;统一企业所得税,给内外资企业以公平的税收待遇。取消地区性税收优惠待遇,实行以产业为导向的税收优惠待遇。
第四,要切实解决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和乱集资问题,充分发挥人大、政协、人民群众及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规范和约束政府本身的行为,切实减轻企业及个人的负担,调动其投资积极性。如在政府收费方面,有关政府收费的立项、收费标准的确定等都必须通过全国人大或省级人大的审批,收费标准的调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省级人大常委会举行听证会。各级政府只是收费的执行者和管理者,无权进行收费的立项、收费标准的确定和调整。
4.正确认识财政政策在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坚持市场第一、政府第二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政府的宏观调控只能建立在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政府的财政政策只是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和缺陷。因此,对财政政策的作用既不能低估,也不能夸大。在运用财政政策以实现经济发展目标时,要注意掌握好政策的力度和作用范围,保持财政政策的公共性、公平性和适度性。要通过财政政策的实施,弥补私人经济部门投资的不足,并积极引导其投资方向,而不是排挤私人经济部门投资,同其在经济领域争利。作为财政政策的决策者和执行者,要注重提高决策水平和执行水平,及时收集和掌握经济发展信息,减少和避免政策决策和政策执行的盲目性。
5.积极财政政策目标的实现及其风险的防范,还需要其他经济政策及经济制度的密切配合。我国的一切经济政策及经济制度都必须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特别是在我国即将加入WTO的历史背景下,要确保其公开性、公平性、公正性。财政政策的实施结果与预期目标之间尚存在一定的差距,这不仅是财政政策本身的问题,还有其他的政策及制度原因。如民间投资缺乏金融市场和资本市场的有力支持,民间投资产业准入政策方面的障碍等,使民间投资近几年来一直处于低迷状态。要调动民间投资的积极性,必须在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方面给予公平待遇,废除各种歧视性的规章制度,民营企业可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及银行信贷等多种方式融资。要逐步取消产业准入方面的制度性障碍,变审批制为登记备案制,除涉及国家经济安全及国防安全的领域不宜让民间资本进入外,其他领域应尽可能向民间资本开放。凡是允许外资进入的领域,都必须对国内民间资本开放。
货币政策由“从紧”转为“适度宽松”,这是货币政策性质和货币政策调控方向的重大转变。这种转变,是应对国际经济环境变化对我国经济冲击的明智之举,是有效提振内需、充分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作用的重要举措,是防止经济大幅下滑、确保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有力保证。
在我看来,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至少包括三重含义:其一,这是“适度扩张”而非“完全扩张”的货币政策。两种政策的区别不仅在于扩张程度的差异,还在于其各自运用时所面对的宏观经济态势的不同。完全扩张型货币政策通常在经济发生危机或经济萧条时采用。作为一种“反危机”的宏观经济政策,其实施目的在于缩短经济危机或经济萧条的时间过程,拉动经济复苏;适度扩张型货币政策则适用于经济显著减速或即将进入下降周期的经济环境,实施目的在于维护经济增长的动力,遏制经济下滑,确保经济增长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很显然,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选择,与我国现实的宏观经济态势是吻合的。
其二,这种政策无论是在质的规定上,还是在“量”的变化上,都有别于从紧的货币政策。质的规定自不待言,“量”的变化也是如此。尽管没有一个可以用来衡量“适度”的、公认的、统一的标准,但体现货币政策能量和实施程度的一些宏观金融变量指标,如贷款增量、贷款增长率、货币供应量增长率等的总体水平,应明显高于从紧货币政策的实施时期。
其三,货币政策的组成部分,如信贷政策、利率政策、汇率政策以及存款准备金比率一类的货币政策工具都应该是放松的,尽管它们在政策实施过程中的作用程度会有差别。以扩张信贷规模和降息为主基调的信贷政策与利率政策,在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实施过程中承担着主要角色,而汇率政策的作用也不应低估。面对我国出口下滑导致外部需求明显萎缩的情况,应改变人民币单边升值的预期,加大人民币汇率向下浮动的幅度。
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旨在拉动内需,确保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从投资需求看,实施这种政策一方面有利于增加企业投资资金的可得性,扩大投资资金来源,增强企业的投资能力;另一方面,会调低利率总水平,降低企业的投资成本。这两方面归结到一起,是有利于刺激企业及其他经济主体的投资热情,扩大投资需求。但在产能过剩的大背景下,要提高投资效率,使投资更好地发挥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必须通过政府的政策引导,使投资资金更多地流向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如“三农”、节能环保、保障性住房、自主创新高科技等行业。应改善投资环境,消除行业和市场壁垒,给民营资本以“国民待遇”,使其能够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公平参与金融、教育、医疗等领域的投资。对某些总量型的货币政策措施,应赋予其结构调控功能。仅以央行作为经常性政策调控工具的存款准备金比率为例。应改变“一刀切”的存款准备金比率,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制度,对主要的商品粮基地所在地区、金融资源相对贫乏的经济落后地区,可实行相对较低的存款准备金比率。这样做,既可以增强政策调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也有利于促进地区间经济的协调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
消费主要受劳动者收入制约,因而货币政策刺激消费需求的作用有限。在扩大消费需求方面,货币政策作用的支点,应是强化对中小企业的信贷、结算等方面的金融支持,促进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以拉动消费。同时,货币政策应和产业政策、收入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密切协调配合,形成拉动消费需求的合力。
商业银行对最大的十家借款人的贷款总额
中国人民银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
为切实加强银行业的监管,督促商业银行稳健经营,根据我国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和现行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参照国际惯例,我行对1994年制定的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指标及有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4]38、171号文印发)进行了修订。新的指标分为监控性指标和监测性指标,并把外币业务、表外项目纳入考核体系,以期真实、完整地反映商业银行所面临的经营风险。现将修订后的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有关新指标的填报口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按新的指标体系报送金融统计数据的通知》(银发[1996]335号)已作统一规定。
新的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自1997年1月1日起执行,原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同时废止。以往其他有关规定中,凡与本文相抵触者,均以本文为准。
附:一
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监控、监测指标
一、监控性指标:
(一)资本充足率指标(本外币合并考核)
资本净额与表内、外风险加权资产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不得低于4%;附属资本不能超过核心资本的100%。
资本净额
1.───────────────≥8%
表内、外风险加权资产期末总额
核心资本
2.──────────────≥4%
表内、外风险加权资产期末总额
注:资本净额=资本总额-扣减项
(二)贷款质量指标(对人民币、外汇、本外币合并分别考核)
逾期贷款余额与各项贷款余额之比不得超过8%,呆滞贷款余额与各项贷款余额之比不得超过5%,呆帐贷款余额与各项贷款余额之比不得超过2%。
逾期贷款期末余额
1.────────≤8%
各项贷款期末余额
呆滞贷款期末余额
2.────────≤5%
各项贷款期末余额
呆帐贷款期末余额
3.────────≤2%
各项贷款期末余额
(三)单个贷款比例指标(本外币合并考核)
1.对同一借款客户贷款余额与银行资本净额的比例不得超过10%。
对同一借款客户贷款余额
───────────≤10%
资本净额
2.对最大十家客户发放的贷款总额不得超过银行资本净额的50%。
对最大十家客户发放的贷款总额
──────────────≤50%
资本净额
(四)备付金比例指标
1.人民币指标。在人民银行备付金存款、库存现金与各项存款之比不得低于5%。
(在人民银行备付金存款+库存现金)期末余额
─────────────────────≥5%
各项存款期末余额
2.外汇指标。外汇存放同业款项和库存现汇之和与各项外汇存款之比不得低于5%。
(外汇存放同业款项+库存现汇)期末余额
─────────────────────≥5%
各项外汇存款期末余额
(五)拆借资金比例指标(仅对人民币考核)
拆人资金余额与各项存款余额之比不得超过4%;拆出资金余额与各项存款余额之比不得超过8%。
拆入资金期末余额
1.────────≤4%
各项存款期末余额
拆出资金期末余额
2.────────≤8%
各项存款期末余额
(六)境外资金运用比例指标(仅对外汇考核)
境外贷款、境外投资、存放境外等资金运用与外汇资产之比不得超过30%。
(境外贷款+境外投资+存放境外)等资金运用期末余额
─────────────────────────≤30%
外汇资产期末余额
(七)国际商业借款指标(仅对外汇考核)
自借国际商业借款(含出口信贷)和境外发行债券(不含地方、部门委托)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得超过100%。
(自借国际商业借款+境外发行债券)期末余额
───────────────────────≤100%
资本净额
(八)存贷款比例指标
各项贷款与各项存款之比不得超过75%(其中:外汇各项贷款与外汇各项存
款之比不得超过85%)。
1.人民币、本外币合并指标
各项贷款期末余额
────────≤75%
各项存款期末余额
2.外汇指标
各项贷款期末余额
────────≤85%
各项存款期末余额
(九)中长期贷款比例指标
1.人民币指标。余期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的中长期贷款与余期一年期
以上的存款之比不得超过120%。
余期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中长期贷款期末余额
───────────────────────≤120%
余期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存款期末余额
2.外汇指标。余期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的外汇中长期贷款与各项外汇
贷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60%。
余期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中长期贷款期末余额
───────────────────────≤60%
外汇贷款期末余额
(十)资产流动性比例指标
各项流动性资产与各项流动性负债的比例不低于25%(其中:外汇各项流动
性资产与外汇各项流动性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60%)。
1.人民币、本外币合并指标
流动性资产期末余额
─────────≥25%
流动性负债期末余额
2.外币指标
流动性资产期末余额
─────────≥60%
流动性负债期末余额
二、监测性指标:
(十一)风险加权资产比例指标
表内、外风险加权资产与资产总额之比。
表内外风险加权资产期末总额
─────────────×100%
资产期末总额
(十二)股东贷款比例指标
向股东贷款余额与该股东已缴纳股金之比。
对股东贷款余额
──────────×100%
该股东已缴纳股金总额
(十三)外汇资产比例指标
外汇资产与资产总额之比。
外汇资产期末总额
────────×100%
资产期末总额
(十四)利息回收率指标
实收利息与到期应收利息之比。
本期实收利息总额
────────×100%
到期应收利息总额
(十五)资本利润率指标
利润总额与资本总额之比。
利润期末总额
──────×100%
资本期末总额
(十六)资产利润率指标
利润总额与资产总额之比。
利润期末总额
──────×100%
资本期末总额
附:二
资本成份和资产(表内外)风险权数、信用转换系数
一、资本、资产包括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和外币业务的金融资本、金融资产(含表内、外)。
二、根据不同资产的种类,设定风险权数。风险权数分为0、10%、20%、50%、70%、100%六个档次。根据风险权数计算出的资产称为加权风险资产。
三、表外资产项目是指不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但有可能随时转换为表内项目的资产。信用转换系数是衡量表外资产转换为表内资产的风险程度的指标。将表外资产项目的本金数额乘以信用转换系数,乘出的数额根据表内同等性质的项目进行加权,从而获得相应的风险权重资产数额。
四、资本成份
(一)核心资本
1.实收资本
2.资本公积
3.盈余公积
4.未分配利润
(二)附属资本
1.贷款呆帐准备
2.坏帐准备
3.投资风险准备金
4.五年(包括五年期)以上的长期债券
(三)应从资本总额中扣除项
1.在其他银行资本中的投资
2.已在非银行金融机构资本中的投资
3.已对工商企业的参股投资
4.已对非自用不动产的投资
5.呆帐损失尚未冲减部分
五、表内的资产和风险权数规定
项目 风险权数(%)
────────────────────────────────────
(一)现金
1.库存现金 0
2.存放中国人民银行款项 0
3.存放同业 10
(二)对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债权
1.对我国中央政府的债权 0
2.对中国人民银行的债权 0
3.对一级国家和地区的中央政府与中央银行的债权 0
4.对二级国家和地区的中央政府与中央银行的债权 10
(三)对公共企业的债权(指邮电、水、电话、煤气、交通等基础部门)
1.对一级国家和我国国家投资的公共企业的债权 20
2.对我国省市政府投资的公共企业的债权 50
3.对二级国家和我国市以下政府投资的公共企业的债权 70
4.对其他公共企业的债权 100
(四)对一般企业和个人贷款
1.信用贷款、透支 100
2.担保贷款
(1)保证贷款
①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保证 10
②非银行金融机构保证 50
③中国境内注册外资或中外合资银行保证 10
④中国境内注册的外资或中外合资非银行金融机构保证 50
⑤中国境外注册的金融机构保证
一级国家和地区 20
二级国家和地区 100
⑥国家特大型企业保证 50
⑦国家大型企业保证 70
⑧其他企业保证 100
⑨其他保证 100
(2)抵押贷款
①土地房屋产权转让抵押 50
②居住楼宇抵押贷款 50
③动产物业抵押 50
④其他抵押 100
(3)质押贷款
①人民币存单质押 0
②外币存单质押 10
③一级国家及地区和中国政府的国债质押 0
④二级国家及地区的国债质押 10
⑤现汇质押 10
⑥金融债券质押 10
⑦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承兑票据贴现 10
⑧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50
⑨其他质押 50
3.融资租赁 100
(五)同业拆借
1.对本国同业拆借
(1)商业银行 10
(2)非银行金融机构 50
(3)中国境内注册外资或中外合资银行 10
(4)中国境内注册外资或中外合资非银行金融机构 50
2.对中国境外注册的金融机构
一级国家和地区 20
二级国家和地区 100
(六)其他 100
六、表外资产成份与信用转换系数规定
项目 信用转换系数(%)
────────────────────────────────────
1.等同于直接受信 100
2.和特定交易有关的或有项目 50
3.短期的可自动清偿和与贸易相关的由于货物移动所产生的或有项目 20
4.回购协定 100
5.有追索权的资产销售 100
6.买入远期资产 100
7.部分缴付款项的股票和代表承诺一定损失的证券 100
8.超远期存款 100
9.票据发行和循环包销便利 50
10.初始期限为一年以下的可随时无条件取消的承诺 0
11.初始期限为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其他承诺 50
12.利率、汇率合约 暂不考核
注:1.一级国家和地区是指OECD组织的成员国及沙特和香港地区
2.二级国家和地区指OECD组织的成员国、沙特、香港以外的国家和
地区
附:三
表外项目释义
一、等同于直接信用形式
(一)一般负债担保
一般负债担保主要是指对国际融资业务开具的保函,包括:借款保函、透支保函。
1.借款保函指的是在国际借贷活动中,应借款人的要求,银行向贷款人出具的本息偿付保证。借款人若未能如期向贷款人偿付本息时,银行有义务代为偿付。
2.透支保函指的是银行为国内法人驻外机构向当地银行申请开立透支帐户而开具的银行保函,以保证申请人按照透支契约的规定及时补足透支金额。若申请人未能如期补足透支金额,开具透支保函的银行有义务代为补足透支金额。
(二)远期票据承兑和具有承兑性质的背书
1.远期票据承兑指的是银行作为票据承兑人,对票据完成承兑行为后,即成为票据的主债务人后,承担对票据的付款责任。
2.具有承兑性质的背书指的是银行对无追索权票据的背书行为。银行作为背书人将对被背书人承担票据的付款责任。
二、特定交易项下的或有项目
特定交易项下的或有项目包括: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预留金保函、认股权证。
(一)投标保函指的是在工程项目进行招标时,担保银行应投标人的申请而开具给招标人的书面保证。若投标人未能履行契约中的义务,银行则承担支付赔偿责任。
(二)履约保函指的是担保银行应卖方申请而开具给买方的书面保证。若卖方未能履行契约时,银行则承担对买方支付赔偿金的责任。
(三)预付款保函指的是银行向买方提供担保,若卖方未能履行契约时,银行则承担向买方偿还已预付的款项及利息。
(四)预留金保函又称留置保函,指的是应卖方申请,担保银行开具给买方的留置保函。在某些合约条款中,规定合约价款的部门款项,待项目全部竣工后,才能付迄。这样,既保证卖方能够及时收到应收款项,又保证买方能够在卖方未全部履行义务时,向卖方进行追索。
(五)认股权证指的是可以凭其在规定日期内按协定价格向发行公司购入若干普通股的权利证书。
三、短期的可自动清偿和与贸易相关的或有项目
该项目主要指的是有优先索偿权的装运货物作抵押的跟单信用证(包括出口和进口跟单信用证)。
四、回购协定
回购协定指的是受信人将自己持有的有关资产(一般为证券),按协议规定的售价卖给授信人,并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按协议规定的买价向授信人购回的一种短期融资行为。
五、有追索权的资产销售
资产销售指的是银行出售贷款债权行为。出售贷款债权,既可以减少银行贷款数额,从而降低风险资产,提高资本充足率,又能获取手续费收入。因买方对该项债权保有追索权,故银行仍需承担信用风险。
六、买入远期资产
和资产销售相对的,就是资产购入。若银行购入无追索权的贷款债权,银行就要承担该项资产所引致的全部信用风险;若购入有追索权的贷款债权,银行也要承担向售方(债务人)索偿或向前手追索的信用风险。
七、部分缴付款项的股票和代表承诺一定损失的证券
(一)部分缴付款项的股票又称未缴足股票,指的是已认购而未缴足股款的股票。
(二)代表承诺一定损失的证券简称证券,是一种融券行为,一般是指银行向证券投资人出借证券。
八、票据发行和循环包销便利
(一)票据发行便利,是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中期授信承诺。根据这种承诺,受信人(票据发行人)可以用自己的名义发行短期票据,而授信人(包销银行)则需要承担已承诺的授信额度内的票据包买或给予备用信贷,以便使票据发行工作能顺利地完成,筹措到必要的资金。
(二)循环包销便利指的是银行保证证券承销机构在一定额度内可以循环承销的融资额度。银行负责承销未能售出的全部证券或提供等额的备用信贷。
九、初始期限为一年以下的可随时无条件取消的承诺
初始期限为一年以下的可随时无条件取消的承诺指的是已正式签约的为期一年以内而未曾动用授信额度或尚未正式签约的授信意向。
十、初始期限为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其他承诺
初始期限为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其他承诺指的是银行已与受信人正式签约,而资金尚未到位的部分授信承诺。
十一、利率、汇率合约(此项暂不列入考核内容)
(一)利率合约包括:单一货币的调换、基准利率的工具调换、远期利率协议、利率期货、利率买入期权以及类似的金融工具。
(二)汇率合约包括:交叉货币利率调换、远期外汇合约、货币期货、货币买入期权以及类似的金融工具。
附:四 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监管报表(略)
附:五
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国银行业的合法、稳健经营,进一步完善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监控、监测暂行指标执行情况以法人为单位进行考核。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是各商业银行总行的考核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分行可根据总行的授权对辖区内的商业银行进行考核;中国人民银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是辖区内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考核行,根据各商业银行总行对其分支机构的分解指标进行考核。
第三条 被考核的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投资银行、招商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福建兴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海南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
第四条 各指标均以会计科目和相应的专项统计数据进行归类计算、填报。
第五条 监控性指标是要求各行必须达到的指令性指标;监测性指标是参考性指标,是监控性指标的必要补充。两类指标都必须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上报。
第六条 监控性指标中的资本充足率指标、国际商业借款指标、境外资金运用比例指标、单个贷款比例指标、贷款质量指标等按季考核;中长期贷款比例指标、资产流动性指标、存贷款比例指标、备付金比例指标、拆借资金比例指标等按月考核。
第七条 监测性指标中的风险加权资产比例指标、外汇资产比例指标、资本利润率指标、资产利润率指标、股东贷款比例指标、利息回收率指标均按季上报。
第八条 按季考核(或上报)的指标,各行总行必须在下一季度第一月的20日前,按月考核(或上报)的指标,各行总行必须在下一月10日前,报送人民银行银行司。各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向中国人民银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报送各项指标的时间,比照上述规定。
第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及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有权对未遵守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监控指标比例和违反本办法的各商业银行总行及其分支机构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条 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监控、监测指标和该办法的解释权属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银行司。
企业贷款要把握好哪些财务指标
必须大于100%(房地产企业可大于80%)。 2、资产负债率。必须小于70%,最好低于55%。 偿债能力: 3、流动比率。一般情况下,该指标越大,表明企业短期偿债能力越强,通常该指标在150%~200%较好。 4、速动比率。一般情况下,该指标越大,表明企业短期偿债能力越强,通常该指标在100%左右较好,对中小企业适当放宽,也应大于80%。 5、担保比例。企业应该把有损失的风险下降到最低点。一般讲,比例小于0.5为好。 现金流量: 6、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应为正值,其销售收入现金回笼应在85~95%以上。 7、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支付采购商品,劳务的现金支付率应在85~95%以上。 经营能力: 8、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一般讲,如果主营业务收入每年增长率不小于8%,说明该企业的主业正处于成长期。如果该比率低于-5%,说明该产品将进入生命末期了。 9、应收账款周转速度。一般企业应大于六次。一般讲企业应收账款周转速度越高,企业应收账款平均收款期越短,资金回笼的速度也就越快。 10、存贷周转速度,一般中小企业应大于五次。存货周转速度越快,存货占用水平越低,流动性越强。 经营效益: 11、营业利润率,该指标表示全年营业收入的盈利水平,反映企业的综合获利能力。一般来讲,该指标应大于8%,当然指标值越大,表明企业综合获利能力越强。 12、净资产收益率,目前对中小企业来讲应大于5%。一般情况下,该指标值越高说明投资带来的回报越高,股东们收益水平也就越高。 贷款分类偏离度检查辅导资料 一、贷款分类偏离度的含义 贷款分类偏离度是指商业银行在对抵押贷款进行五级分类时存在形态划分结果与实际形态相差异的程度。包括不良贷款总体分类的偏离程度和五级分类中各类形态的偏离程度。 其计算公式:相对偏离度=(检查确认的不良贷款比例/被查机构自己认定的不良贷款比例-1)×100%;绝对偏离度=检查确认的不良贷款比例-被查机构自己认定的不良贷款比例。本次检查用绝对偏离度公式计算。 二、为什么会存在偏离度 贷款五级分类是人脑主观思维的过程,由于不同的人本身存在识别和判断能力的差异,必然会导致分类结果的差异。从目前影响商业银行贷款五级分类真实性和准确性的因素来分析,产生分类偏离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人为因素。一是分类操作人员对制度的理解、业务水平的参差不齐,造成分类结果的不准确;二是对企业提供的各种信息的掌握程度和分析判断不准形成的偏离;三是为了完成“抓降”考核指标,在贷款期限和贷款保证上作技术处理,如借新还旧、担保变抵质押等,人为调整分类结果;四是不严格执行分类制度,造成分类偏离,主要表现为简化分类程序和标准、分类不及时和不连续、未按规定权限分类认定等。 2、政策因素。一是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某些行业政策发生变化,从而影响信贷政策的变化,造成对贷款投入、投向的重大影响,造成分类偏离;二是上级行对基层行的不良贷款实行额度控制,对不良贷款有计划地进行“释放”。 3、信息不对称。一是银行难以获取客户真实可*的财务信息,尤其是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由于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信息的可*程度较低,从而影响贷款分类的偏离;二是个别企业为了取得银行的贷款,给银行提供虚假的财务数据和企业经营管理信息,导致分类结果的不实和偏离。 4、分类标准不一致。人民银行2001年制定的《五级分类指导原则》是目前五级分类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但该文件对分类标准仅有核心定义,没有具体的操作性解释,确定的标准较模糊,而且弹性较大。各行根据此文件和本行的实际情况又分别制定了《贷款分类实施办法》,由于各行的理解掌握程度不一,导致分类标准不一,实践中又是将《五级分类指导原则》作为检查标准使用,致使检查人员与商业银行对分类标准产生一定程度的分歧,从而导致分类结果的偏离。 5、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一是管理人员或分类人员为了逃脱责任,掩盖事实真相,将不良贷款在正常或关注中反映;二是中行、建行股改之后,对大量的不良资产进行了剥离和核销,不能排除利用剥离和核销之机将正常贷款划入不良进行“储备”,以备将来考核时进行调整。 三、五级分类标准及管理要求 (一)分类标准。按照《贷款五级分类指导原则》,商业银行贷款分为五类,即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类,后三类为不良贷款。各商业银行根据此分类办法并结合本行实际又细化了分类标准,其划分标准及主要特征为: 1、正常类: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有充分把握按时、足额偿还本息,没有任何理由怀疑贷款的本息偿还。 2、关注类: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对违反国家法律和法规发放的贷款;逾期90天至180天的贷款;对利用企业兼并、重组、分立等形式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的抵押贷款至少应划入关注类,并在依法追偿后按实际偿还能力进行分类。该类贷款损失率不超过5%。其基本特征: ◇净现金流量减少; ◇借款人销售收入、经营利润在下降或净值开始减少,或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征兆; ◇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等外部环境的变化对借款人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例如借款人所出的行业地位呈下降趋势; ◇借款人的关键财务指标,如:流动性比率、资产负债率、销售利润率、存货周转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或有较大下降; ◇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重大的不利变化; ◇借款人固定资产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调整,例如基建工期延长或慨算调整幅度较大; ◇借款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差,不与银行积极合作; ◇贷款的抵押品、质押品价值下降或对抵押物失去控制; ◇贷款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出现疑问; ◇银行对贷款缺乏有效的监督。 ◇银行信贷档案不全,重要文件遗失,并且对还款构成实质性影响; ◇违反贷款程序发放贷款。 3、次级类: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依*其正常经营收入已无法保证足额偿还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造成一定损失。应收利息逾期90天、本金逾期181天至360天的贷款至少要划入次级类。需要重组的贷款应至少划为次级类,重组贷款是指银行由于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而对借款合同还款作出调整的贷款。该类贷款损失率在30%-50%之间。其主要特征: ◇借款人支付出现困难,并且难以按市场条件获得新的资金; ◇借款人不能偿还对其他债权人的债务; ◇借款人内部管理问题没有解决,防碍债务的及时足额清偿; ◇借款人采用隐瞒事实等不正当的手段套取贷款。 ◇借款人经营出现亏损,净现金流量为负值; ◇借款人已不得不寻求拍卖抵押品、履行担保等还款来源。 4、可疑类: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本息,即使执行抵押或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逾期360天至720天的贷款至少要划入可疑类。重组后的贷款如果仍然逾期或借款人仍然无力归还贷款至少划入可疑类。该类贷款损失率在50%-75%之间。其主要特征: ◇借款人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 ◇贷款项目如基建项目处于停缓状态; ◇借款人已资不抵债; ◇银行已诉诸法律来收回贷款; ◇贷款经过了重组仍然逾期,或仍然不能正常归还本息,还款能力没有得到明显改善。 5、损失类: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逾期720天以上的贷款至少应定性为损失类。该类贷款损失率在95%-100%之间。其主要特征: ◇借款人和担保人宣告破产,经法定清偿后仍然不能还清贷款; ◇借款人死亡、宣布失踪或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无力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 ◇借款人虽未破产,但已名存实亡或关停倒闭; ◇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等历史原因造成债务人主体消亡,无承债主体。 (二)管理要求。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基本要求:一是要有健全的分类管理制度;二是要建立有效的分类组织管理体制;三是要有统一规范的分类标准;四是要将所有贷款纳入分类范围;五是要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分类;六是要保持分类的及时性;七是要充分掌握借款人的财务信息和经营管理信息,保持银行与企业信息的对称性;八是要保持信贷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九是要定期对贷款分类政策、程序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三、如何对抽样客户的分类偏离度进行现场检查 (一)调阅被抽取的客户贷款信贷档案资料,了解借款人的基本情况,并将基本情况录入《贷款分类偏离度现场检查操作表》。 (二)分析判断被抽取的样本客户的偿债能力和还款意愿。这是现场检查的主要环节。应从借款人的现金流量、财务、非财务因素、贷款担保和银行信贷管理等方面进行分析和判断。 1、现金流量分析。 现金流量包括现金流入量、现金流出量和现金净流量,现金净流量等于现金流入量和现金流出量之差。贷款企业的现金流入、流出主要体现在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融资活动三个方面,通过对贷款企业现金流量的计算和分析,判断借款人能否还款和还款来源是什么,从而确定贷款分类档次。在实际分类操作中,借款人应当向银行提供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利用财务软件自动生成现金流量表。 如何根据借款人的现金流量确定贷款分类档次?可以从以下方面来判断: (1)借款人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还款,而且现金流量比较稳定或在增加,其贷款档次为正常; (2)借款人虽然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还款,但经营活动中的现金流量在减少,其贷款应划为关注; (3)借款人不能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现金还款,而要通过出售证券投资或减少固定资产维修、更新、改造资金支出,甚至对外融资还款,其贷款应归为次级; (4)借款人对外融资产生的现金流入仍不足以还款,其贷款档次应划为可疑类; (5)借款人出售无形资产、固定资产产生的现金,甚至转让股份所得现金都不足以还款,其贷款应划为损失类。 如果企业和银行都没有提供现金流量表,应如何计算现金流量?计算现金流量时,应以贷款企业的损益表为基础,根据资产负债表期初和期末的变动数进行调整。其计算步骤和方法: 第一步,计算资产负债表各项目期初与期末的变动情况,计算公式:各项目变动数=期末数-期初数。 第二步,确定项目变动数是现金流出还是现金流入。资产项目的增加是现金流出,反之是现金流入。如应收账款增加,企业的销售所得现金就会减少(现金流出);应收账款减少,企业的销售所得现金就会增加(现金流入)。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项目增加是现金流入,反之是现金流出。如应付账款增加,表示企业所购进存货部分赊销,形成自发性融资(现金流入);应付账款减少,表示企业的所购进存货中有未销售部分但已支付了现金(现金流出)。 第三步,剔除权债发生制的影响因素。现金流量=损益-△资产+△负债(△表示期末与期初的差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间接法),计算公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收益+折旧、待摊费用+△应付账款+△应付费用+△应付税金-△应收账款-△存货-△预付费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计算公式: 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出(流入)=△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 △为正数表示现金流出,负数表示现金流入。 ◇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计算公式: 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入(流出)=△1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短期借款+△长期负债+△股东权益。 △为正数表示现金流出,负数表示现金流入。 ◇净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财务分析。 通过对借款人财务报表中的有关数据资料进行真实性核实、计算、比较、研究,分析借款人的偿债能力,预测借款人的未来发展趋势,在分析时,要尽可能地取得经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后的报表和同行业的有关资料。主要从以下三类指标进行分析。 (1)盈利能力分析。主要从盈亏状况、销售利润率、营业利润率、净利润率、成本费用率等指标分析。其计算公式: 销售利润率=利润/销售收入净额×100%,比率越高,表明产品成本控制越好; 营业利润率=税前营业利润/销售收入净额×100%,比率越高,表明借款人的盈利水平越高; 净利润率=净利润/销售收入净额×100%; 成本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比率越高,说明同样的利润只需化费较少的成本费用开支。 (2)偿债能力分析。短期贷款要分析借款人的短期偿债能力,中长期贷款要分析借款人的长期偿债能力。长期偿债能力从资产负债率、负债与所有者权益比率分析,短期偿债能力从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指标来分析。其计算公式: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比率越低,债权人的风险越低,债权的保障程度就高; 负债与所有者权益比率=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100%,该比率越低,表明借款人的长期偿债能力越强。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该比率越高,表明短期偿债能力越强。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资产=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待摊费用。该比率为1%最好,如果较低,说明借款人短期偿债能力存在问题,如果过高,则有说明借款人有过多的速动资产,可能失去一些有利的获利机会。 (3)营运能力分析。营运能力是指借款人资产周转速度的有关指标反映出来的资产利用效率,它表明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能力和应用资产的能力。主要用资产周转率、资产收益率、存货周转天数等指标分析。 资产周转率=销售收入净额/资产平均余额×100%,比率越高,说明资产经营效率越好。 资产收益率=税前利润总额/资产平均余额×100%,比率越高,说明资产的投资回报越大。 存货周转天数=存货平均余额/销货成本×360,天数较少或呈下降趋势表明管理效率越高。 3、非财务分析。 主要从借款人的行业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自然社会、还款意愿等方面因素进行分析。 (1)行业风险分析。每个企业都处于一个特定的行业中,每一个行业都有其固有的风险,同一行业中的借款人要面对基本一致的风险。掌握了某一行业的特征、表象和风险程度,知道借款人的表现在同行业中处于什么样的水平,就可以从行业的基本状况和发展趋势来判断借款人的基本风险。主要从借款人的行业成本、行业成长周期、产品的经济周期性、行业的盈利性、依赖性、产品替代性、国家的法律和产业政策、经济环境、技术环境等方面综合分析。检查时,可以参照下表: 行业风险预警信号: ◇行业整体处于衰退或属于新兴行业; ◇出现重大技术改革,影响到行业的产品和生产技术的变革; ◇政府对行业有严格的限制; ◇经济环境变化如经济萧条或出现金融危机,对行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国家产业、货币、税收等宏观政策变化对企业有重大影响; ◇顾客需求发生变化; ◇法律发生变化,对企业有重大影响; ◇多边或双边贸易政策有所变化,对进出口的限制和保护。 (2)经营风险分析。重点从借款人的经营规模、经营策略、产品结构、企 业的“供、产、销”三个环节等方面进行分析。主要风险信号: ◇经营活动发生显著变化,处于停产、半停产或经营停止状态; ◇业务性质和经营目标发生改变; ◇主要数据在行业统计中呈现不利的变动或趋势; ◇不能适应市场市场变化或客户需求的变化; ◇持有一大笔大额定单,由于受生产能力和原材料供应的影响不能较好地履行合同,可能引起巨额损失; ◇产品技术含量不高,容易被淘汰或被替代; ◇引进技术较慢,生产技术转换方面是否存在较大弱点; ◇对存货、生产、销售的控制能力下降; ◇原材料购货渠道是否单一,对供应商过分依赖,原材料供应无法满足正常生产或原材料存在价格风险; ◇企业的地点发生不利变化,分支机构或销售网络分布不合理; ◇借款人的销售促销能力较差,经常出现故障导致产品积压,对销售环节的情况变化没有灵活的对策。 ◇企业对生态环境影响和破坏性较大; ◇厂房和设备未得到很好维修,超负荷运转; ◇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存在偏差,或计划执行出现较大调整,如基建项目的工期延长或处于停缓状态或预算调整; ◇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出现下降; ◇遇到严重的自然灾害或社会灾难。 (3)管理风险及还款意愿分析。重点从借款人的组织形式、管理层素质、管理能力和水平、还款记录等方面进行分析。主要风险信号: ◇借款人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最高管理层之间存在严重分歧或不和谐; ◇管理层对环境和行业的变化反应较迟缓; ◇管理层品行低下、缺乏诚信和修养; ◇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成员变动频繁; ◇中层管理较薄弱,企业人员更新过快或员工不足; ◇管理层对企业的发展缺乏战略性计划,或计划没有实施和无法实施; ◇管理层缺乏足够的行业管理经验和管理能力; ◇管理层经营思想变化,表现为短期行为严重、极端的冒进或保守; ◇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重大的不利变化或存在关联交易; ◇借款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及法律纠纷或法律问题,如受到税务、工商等行政机构的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起诉、执行、查封、冻结、审查; ◇借款人还款意愿差,对银行采取不合作的态度; ◇借款人提供虚假的财务报表和经营管理信息; ◇突然更换注册会计或结算户银行; ◇外部机构对借款人的评级进行调整; ◇借款人违背与其他银行或债权人的协议,不能偿还其他对外债务; ◇借款人以非正常途径或不合理条件和手段从其他银行取得贷款; ◇借款人向其他银行贷款被拒绝; ◇借款人的存款余额和结算量不断下降; ◇借款人不能提供银行所要求的信息资料如供销合同、项目进展报告; ◇借款人拖延支付贷款本金、利息或费用。 ◇借款人提出在融资或重组贷款。 4、贷款担保分析。 借款人的担保是贷款的第二还款来源,如果借款人的经营状况恶化,不能用正常的营业收入还款,就要考虑用担保抵押来偿还贷款。通过检查担保抵押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抵押物的充足性、抵押物的可变现能力及对抵押物的控制能力,分析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判断贷款分类档次。检查时,应采取内外结合的检查方法,先从银行提供的抵押和保证文件资料进行分析,文件资料应包括抵押合同、保证合同、抵押评估报告、财产所有权证明、保证人的财务报表、信用评级、外部审计报告等。再到实地察看抵押物、质物的保管情况,测试抵押物的价值以及分析保证人的财务实力和履约意愿。 (1)担保的合法性。主要检查担保主体是否符合《担保法》的规定。一是保证人是否具有资格。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未经授权的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能作为担保人,担保人与借款人是否是关联企业。二是抵押物是否合法。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如国家明文禁止生产的产品等都不能作为贷款的担保抵押。 (2)担保的有效性。主要检查担保抵押是否在法律上是否产生担保效力,一是担保抵押手续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看担保、抵押、质押合同要素是否齐全,合同条款语意是否准确,有无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印章和签字是否加盖保证人或抵押人的法人公章,并由保证人、抵押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是否同时抵押;抵押物是否经有权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存单、票据、有价证券、股权等权利质押是否办理止付冻结手续;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借款合同是否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抵押、质押物品是否投保;二是担保抵押的时效性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担保抵押合同约定的时间是否与贷款期限一致,是否已过期;担保抵押合同满期或超过6个月后是否与借款人重新签订了担保抵押合同。 (3)担保的充足性。一是保证人是否具有担保能力。从保证人的财务、现金流量、或有负债、信用评级以及保证人目前提供保证的数量和金额判断保证人是否具有履行还款的能力;二是抵押物价值是否足值;三是抵押物是否经过有权评估部门和专业评估人员进行评估,抵押物价值是否被高估;四是抵押物是否被重复抵押。 (4)抵押物的变现能力。主要从抵押物的流动性和影响抵押物的变现价值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影响抵押物的变现价值的因素有抵押物的品质好坏、是否投保、经济状况、市场需求等。 (5)对抵押物的控制能力。一是是否建立了抵押物的安全保管措施;二是对抵(质)押物的进出、实物和账目是否实行双重控制;三是对抵押物是否进行定期评估;四是抵押物价值减少后是否要求借款人及时补充新的抵押物。 (6)担保与贷款分类标准。银行对抵押物失去控制或抵押品价值下降,如 果会影响贷款的偿还,但不造成贷款损失,应至少认定为关注类,如果会造成贷款损失则应根据损失程度,按《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规定的标准进行划分档次。 5、银行信贷管理分析。 主要从贷款投向的合规性、信贷档案管理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方面进行分析。 (一)贷款投向的合规性与风险分类。与一般贷款相比,发放违规贷款除承担因贷款业务而正常发生的风险以外,还需要承担额外的法律风险,这样就使贷款的风险放大了,影响到贷款的正常偿还,而且有的违规行为引发的风险已非常严重。因此,对所有的违规贷款,即使从眼前看贷款的偿还还有充分的保证,也应分为关注以下。 违规贷款一般包括:对关系人的信用贷款,以优于同类贷款条件向关系人发放的担保贷款,以及以贷收息、违规展期(参阅《不良贷款认定暂行办法》)、违反国家利率规定及借款人不具备《贷款通则》所规定的资格和条件的贷款。 (二)信贷档案管理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与风险分类。银行信贷管理部门应制定信贷档案管理制度,为每个借款人建立完整的档案,信贷人员有责任保证客户信贷档案的完整和真实,如果重要法律文件缺失或有误导法律责任不清的贷款应至少归为关注类以下。 一般地,信贷档案应至少涵盖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 ◇客户基本情况:借款人的名称、地址、企业类型及所处行业、业务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组织结构、业主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附属机构情况;借款人的经营历史、信誉评级以及保证人的基本情况。 ◇借款人和保证人的财务信息: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外部审计师的报告、其他财务信息,如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融资情况。 ◇重要法律文件:贷款申请;贷前调查报告和审批文件,包括长期贷款的可性行分析报告、上级行的立项文件、批准文件;贷款合同、授信额度或授权授信书;贷款担保的法律性文件,包括抵押合同、保证书、抵押品评估报告、财产所有权证,如地契、房产证等抵押权利证明;借款人还款计划和还款承诺。 ◇往来信函:信贷人员走访考察记录、备忘录等。 ◇借款人还款记录和银行催款通知。 ◇贷款检查报告:定期和不定期的信贷分析报告、内审报告。 (三)按照五级分类原理和要求对抽样客户的贷款进行认定和分类。 (四)与被检查机构对抽样客户的贷款的五级分类结论进行对比。 (五)检查抽样客户经办银行在该笔贷款“三查”环节和贷款五级分类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从以下九个方面重点检查: 1、制度的健全性。是否建立和健全了贷款五级分类的管理制度,包括抵押品的管理和评估政策及程序。分类管理制度应涵盖分类标准、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 2、组织管理体制的有效性。是否按内控原则设置了有效的分类组织管理体制,使分类工作具有独立性和相互制约性; 3、分类标准的统一规范性。各商业银行制定的贷款五级分类标准是否低于《贷款五级分类指导原则》所规定的标准,各分支机构实际执行的标准是否一致; 4、分类方法和分类程序的合规性。是否按规定的分类方法及程序对贷款进行认定和分类,有无简化分类程序和标准或越权进行认定和分类的情况; 5、分类的全面性。是否将《贷款通则》所界定的全口径贷款纳入贷款五级分类范畴,有无将部分贷款如贴现、信用卡透支、各类表外业务垫款、委托贷款、特种贷款等不列入分类范围的情况; 6、分类的及时性。是否及时认定和上报审批,是否根据借款人的实际经营状况实时对分类结果进行调整; 7、信贷档案管理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信贷档案管理制度是否连续、完整、真实,是否存在不及时督促借款人提供真实、准确的财务信息和其他经营管理信息的情况; 8、对分类工作监督检查的有效性。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定期和不定期对分类政策、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并将检查结果向上级行作出书面报告; 9、其他问题。如对抵押物的管理不力、评估不实;信贷管理人员不及时、准确报告借款人的真实信息;对贷款损失准备计提不足等等。 (六)提出变更该笔贷款分类结论的监管意见。 (七)提出加强该笔贷款管理和贷款五级分类管理的监管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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