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购房最新政策
1、限售:由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前置到合同备案和登记受理时间,5月10日起开始执行。
新房:预售商品住房,限售时间点自合同备案之日起满三年后方可上市交易;现售商品住房,登记受理之日起满三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二手房:登记受理之日起满三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2、限购:
江北新区、六合、溧水、高淳区:全域取消限购。
浦口区:基本全域取消限购。
江宁区:仅东山、南站限购,其他区域取消限购。
栖霞区:仅燕子矶、仙林中心限购,其他区域取消限购。
雨花台区:人居森林、板桥取消限购。
备注:南京户籍在以上非限购区域购房,不需要购房证明。非限购区域房产套数,不纳入限购套数计算。
3、外地购房:外地户籍缴纳6个月社保可开具购房证明,社保可一次性补缴3个月。
4、商业贷款:贷款结清可算首套房,首付比例、贷款利率参照相应首套房标准。目前,南京首套房最低利率为4.7%,主流利率5.0%左右。
5、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还清可贷二套,最高额度调整为个人50万、夫妻100万。
南京二套房首付比例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深入发展,城市人口数量激增的同时,也带来房产需求的不断增长。为了减缓房产供应不足和需求过大造成的矛盾,南京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房产限购政策,其中就包括了提高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具体情况如何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南京二套房首付比例
南京二套房首付比例除了受到首次购房和再次购房政策影响以外,主要和银行制定的规定有关。比如说有些银行二套房首付比例可以低至30%,有些银行首付比例则高达60%,部分银行针对外地户籍的购房者还会适当提高首付比例。以此同时在南京购买二套房,各大银行的贷款利率也普遍提高了10%左右。
2、南京二套房的认定
有三种情况会被认定为二套房。首先,首套房商业按揭贷款还没有还完,目前需要再次贷款买房的。其次,家庭成员名下已经有两套房产,其中一套已经还清贷款,另一台还在还贷,目前需要再次贷款买房的。最后,夫妻配偶双方,其中一人在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其中一方或者双方以共同名义买房的情况。
3、南京组合贷款最新政策
如果家庭成员名下无房的情况下,首付比例需要支付30%,如果公积金贷款使用过2次的情况下,不能再次使用。如果家庭成员名下有1套已经结清贷款的房产,其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为30%,贷款利率最低为基准利率的70%,其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
编后小结:以上就是关于“南京二套房首付比例”的相关内容解答,希望能够给有需要的朋友带来一些参考帮助。另外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南京目前还不支持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3套房产。
南京市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什么
由于房价一直处于高涨不跌的状态中,很多人购房都会选择贷款的方式,这样才能缓解经济上的压力。在贷款方式上大部分人都会选择使用公积金贷款,因为更为优惠。那么,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了解南京市公积金贷款政策以及公积金贷款买房注意事项。
南京市公积金贷款政策
南京市对于无房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租住商品住房租金额度方面有所提高,将未婚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从不超过900元调整为每月不得超过1200元,还有将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每月提取金额从不超过1800元调整到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2400元。
公积金贷款买房注意事项
1、 夫妻公积金贷款
如果是夫妻双方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那么不论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只要双方中有一方在公积金中心系统上有贷款未还清的记录,夫妻双方就不能够再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够买第二套房子。
2、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如果在购房第一套房就已经使用了公积金贷款,那么在公积金贷款还尚未还清之前则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来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只有在还清前一套住房贷款的情况下才能再此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
3、 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
贷款者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最好不要去动用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如果在贷款前就提取了公积金储存余额来支付房款的话,那么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就代表你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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