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解一下在沈阳出台限购令以后,贷款买房的一些政策规定!
你贷款的话只要房屋总价不高。交个30%的首付。直接用你老婆的名字按揭贷款买房。还算首套呢。
沈阳贷款买房政策
注意看第3条,,我都愁死了 我TMD7次未还款,我都不知道
本指南适用于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委托银行发放的针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商品房的贷款申请。
★贷款申请条件
1、在沈阳工作并在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申请贷款前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
3、购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有贷款逾期3次以内不良信用记录的,贷款首付比例在现有政策规定基础上按不同房源分别增加10%。贷款逾期连续3次(含3次)以上累计6次的不再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4、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5、申请人同意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含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
7、申请人所购买楼盘的开发企业已与中心签订保证协议。
★应提供贷款要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4份(A4纸双面复印,下同)。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首页、借款人页及共同申请人页(含配偶)
3、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身的需提供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婚姻信息证明原件1份,有效期1个月)。
4、住房公积金储蓄查询卡。
5、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4份(含备案合同1份)。
6、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复印件2份。
7、新建楼房门牌编号审批表复印件2份。
8、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原件1份及预告登记表原件1份。
9、首付款收据及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0、维修基金、契税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以上材料仅为中心、担保所需要件。
★准贷时限及房源规定
借款人在签订购房合同和交纳首付款之后准予申请。购买的房屋仅限于本市行政区划内,可具有国有土地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平房除外)。
★贷款额度、比例与期限
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25万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40万元;家庭成员三人以上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限额为50万元。且贷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商品房成交价的80%。贷款的最低期限为1年,最高期限为30年且男性不得超过60周岁、女性不得超过55周岁。
针对符合以下3个条件的职工男性可放宽到65周岁,女性可放宽到60周岁。(1)男方年满50周岁,女方年满45周岁;(2)连续缴存公积金3年(含3年)以上;(3)缴存公积金以来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具体额度计算公式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月缴公积金的工资基数×0.6×12个月×贷款年限。
★贷款的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持相应贷款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所属中心驻各区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部)个人贷款受理窗口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初审:受理人员按贷款政策进行个人信用审查、材料初审,录入表中信息、复核合格后,系统输出合同文本、贷款借据及委托扣款协议等文本。
3、签字: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办理银行还款卡(折)后在上述文本签字确认。
4、办理担保及抵押: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到担保公司窗口办理担保与抵押手续。
5、放款:待担保与抵押手续经过约定时限办理完毕后,管理部复核回执及贷款材料后委托银行将贷款划转至开发企业与中心签订保证协议时预留的账户。借款人凭身份证原件到委托银行领取相应回执。
6、还款:借款人每月在委托扣款协议约定的时限内将当月应还贷款本息款存入银行卡(折)内或到开户银行窗口还款,直至借款全部还清。
★贷款的偿还
1、还款方式:借款人可选择等额本息法和等额本金法两种方式还款。公式如下:
2、公积金还款: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与中心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中心每月从借款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的定期余额中扣还公积金贷款本息。当定期余额不足整期时,从银行卡中代扣。
3、银行卡代扣::借款人与委托贷款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扣款协议》后,委托银行每月从银行卡中扣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应在每月的放款日前将当期应还本息款存入卡内。
4、逾期罚则:中心及委托银行对没有按期偿还的贷款的借款人,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加收罚息。中心有权对逾期连续三个月、累计六个月的借款人进行法律诉讼,不良记录记入个人征信系统。
5、信息服务:借款人可与中心签订《个人短信服务申请书》,中心定期将公积金的存取情况、公积金贷款还款情况、逾期情况等信息发送至借款人的手机中。
6、提前部分偿还贷款:借款人正常还贷一年以上,借款人提前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每次冲减贷款本金额度不低于5000元,中心将重新计算借款人的月还款额。(商业银行部分按委托贷款行规定)
7、提前全部偿还贷款:借款人正常还贷一年以上,借款人提前全部偿还公积金贷款,则借款人与中心的借款合同在贷款本息还清后即告终止。
以上内容如有变化,以最新实行政策为准。
13回答者: x
沈阳:二套房房贷和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至65%
沈阳市政府于11月25日公布《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表示,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至65%。
据了解,沈阳市各银行首套房贷最低比例为3成,而二套房贷首付比例为6成,利率最低在基准利率上上浮10%。此外,部分银行表示利率还视楼盘而定,如果非银行合作楼盘,二套房贷利率最高可上浮20%。
根据《通知》,将非沈阳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需提供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年限由1年以上提高到2年以上,即能够提供在本市2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沈阳市户籍居民家庭,才可购买1套住房。购买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另据,沈阳市将继续保持住宅用地供应全国领先水平,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棚改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比重达到75%以上。并且,严格审查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建设进度,多层建筑应封顶,高层建筑应建设到总层数的2/3以上;未达到上述要求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外,《通知》称,沈阳将进一步加大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供应,建立行政审批快速通道,中小户型套数达到项目开发建设总套数70%以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银行等金融机构在符合信贷条件前提下优先支持其开发贷款需求。
日前,北京、深圳、上海、广州、厦门等城市陆续宣布将二套房贷首付比例上调至7成。据悉,10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涨幅超10%的城市达21个,其中沪、京、广、深等地将二套房首付比例上调至7成的城市,房价同比涨幅超过20%;沈阳10月新建商品住宅均价同比上涨13.3%,涨幅居第七位。
以下是沈阳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全文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继续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保持住宅用地供应全国领先水平,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棚改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比重达到75%以上。密切监控土地价格,严防高价地扰乱土地市场。
二、将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需提供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年限由1年以上提高到2年以上,即能够提供在本市2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购买1套住房。购买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三、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至65%。
四、严格审查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建设进度,多层建筑应封顶,高层建筑应建设到总层数的2/3以上。未达到上述要求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进一步加大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供应,建立行政审批快速通道,中小户型套数达到项目开发建设总套数70%以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银行等金融机构在符合信贷条件前提下优先支持其开发贷款需求。
六、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严格执行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规定,完善公共租赁住房配建政策,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积极推进城市棚户区及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加强危房改造。
七、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严格执行商品住房“一房一价”规定。对于已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须在售楼现场和网上一次性公布全部房源信息,严禁捂盘惜售。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物价部门要依法查处;拒不整改的,房产部门暂停网签备案。
八、进一步整理和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等房产管理基础数据,积极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全面提升房产管理信息化水平,为建立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提供基础支撑。
九、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房产部门负责解释。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12-0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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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贷款整治和沈阳市小贷协会的介绍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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