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助学贷款不良率的降低问题
从2003年大面积进入还款期以来,工行上海市分行助学贷款的不良率开始逐渐显现。“目前的不良率维持在30%左右。到2005、2006年,达到40%~50%的不良率完全有可能。”该分行信贷部一位负责人坦言。
一边是政策,一边是市场。对于商业银行的助学贷款业务来说,游离还是坚持?这是一个问题。
“商业银行现在要拼命降低不良贷款,但是面对这种高风险、低收益的政策性贷款,是该商业银行来发放,还是由专门的政策性银行来支持?”某国有银行上海分行个人业务部负责人表示,他还没有在助学贷款的相关条文中找到答案。
与商业银行同时在等待的,还有全国数百所高等直属院校。开学在即,依然没有人告知到底哪家银行才是他们的助学贷款发放行。8月30日,上海交通大学的一位老师在迎接新生的时候告诉记者,“以前我们是和建设银行合作,但现在不知道变成哪家银行了。”
上海招投标
谁是助学贷款发放行?静候回音的不仅是国家直属院校,还有上海本地所属的高等院校。
今年8月份,上海用了一个月的时间,由市教委牵头组织了一场浩大的助学贷款招投标。
以招标方式选择助学贷款的发放行还是第一次。这种实施机制的转变缘于今年6月12日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一纸公文。根据转发教育部、财政部、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助学贷款业务一改往日由国家指定商业银行办理的做法,实行由政府按隶属关系委托全国和各省级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
据参与竞标的商业银行透露,上海此次共组成了4个大小依次递减的包,每个包内搭配了不同的院校和学生人数。但是各包内具体有哪些院校组成,则未向竞标的商业银行披露。
与普通的竞标不同,它的标价以风险补偿资金为参照。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由财政部和高校各出资50%设立,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最高补偿资金为贷款额的15%。
8月30日,上海市教委学生处负责招标工作的人员称,目前招标工作还在进行,而结果还没到公布的时候。
上海市教委的说法与商业银行方面有些不同。据参与竞标的某国有银行人士透露,此次参与竞标的主要是国有商业银行,而结果在上周已经出来,前两个最大的包已经“名花有主”,胜出者之一是中国银行。这两个包的中标价均按照贷款标的的15%给予风险补偿资金。
一位业内人士分析,两个相同中标价的出笼并非巧合。“商业银行对这项业务的风险有着清醒的认识,目前助学贷款的违约率明显高于15%,15%的补偿金应该是最低的保障。”
不过,本次招投标工作尚未顺利完成。另据参与竞标的银行透露,还有两个学生人数较少的包遭到了流标的命运,原因可能在于商业银行提出的风险补偿资金比率超出了最高的限额标准。
风险问题,成为让商业银行对助学贷款望而却步的一个巨大障碍,也成为高校急盼的发放行迟迟未有定夺的主要原因。
四部委助推
商业银行对助学贷款风险的谨慎态度,在上海银监局的统计数据中有着清晰的表现。
这项于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推行的业务,在上海连续两年缩水。截止到2004年7月末,上海市助学贷款余额为6.8亿元,新增贷款比年初减少0.29亿元,比2003年初减少0.55亿元。
与上海的景况雷同,从2003年开始,助学贷款在全国范围内开始遭遇寒流。多位商业银行个贷业务部人士表示,在高达30%~40%的违约率面前,大面积的贷款停、缓执行成为商业银行的避险通径。
但另一方面,助学贷款的市场需求却继续旺盛。
上海交通大学负责助学贷款业务的老师介绍,助学贷款的申请比例很高,“提出申请的学生大约占学生总数的1/4到1/3”。这位老师说,目前交大的本科生人数约为3900多人,依此计算,需要助学贷款的学生约为1000~1300人,但实际上,每年本科生和研究生加起来才有约1000人获得贷款。在无法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学校会优先选择特困生给予支持。
“不让一个贫困学生失学。”这句教育部在1999年国家助学贷款出台时提出的口号,曾经圆了不少贫困生的大学梦。截止到今年6月底,商业银行实际发放贷款52亿元,惠及83万贫困生。
但如今的情形却变得冷峻。如何保障贫困学生的就学机会,成为每年开学在即之际的一个迫切问题。
“最关键的是要建立起一套风险防范体系。助学贷款是在客观环境与风险防范体系不成熟的情况下仓促推出的,导致现在的后遗症很多。”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信贷部一位负责人认为,助学贷款作为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不仅高风险而且投入产出不成正比。该分行的助学贷款业务占了上海市场的半壁江山。从去年大面积进入还款期以来,不良率开始逐渐显现。“目前的不良率维持在30%左右。到2005、2006年,达到40%~50%的不良率完全有可能。”这位负责人坦言。
在如此严峻的形势下,教育部、财政部、银监会和央行等四部委开始联合发力,使助学贷款工作有了新进展。
8月29日,周日。银监会的官方网站于头版头条登出消息———《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认真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保证高校贫困新生顺利入学的通知〉》。这是继6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四部委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后,监管层对于助学贷款的落实再次发出的严厉督导。
在这份通知中,银监会要求“各商业银行对发放国家助学贷款不得设置任何规模和资金限制”。并且,要求各银监局要联合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加强对辖区内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监督检查,“对于未按国家政策规定及时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商业银行,要依法严格查处”。
在四部委的推动下,全国直属高等院校的助学贷款招投标工作在8月底得以顺利完成。
据银监会政策法规处人士介绍,这次主要根据北方和南方的地理界限,将全国160余所直属高校分成了南方院校和北方院校两个包,全国共有9家商业银行参与了竞标。竞标的结果是:中国银行大获全胜,取得了两个包的助学贷款发放权,中标的风险补偿资金分别为6%和8.2%。
如何保证还款?
控制助学贷款的风险仿佛一场没有胜负的战斗。在政策性支持与商业化经营面前,无论是中标的银行还是有承诺贷款协议的银行,摆在面前的压力依然不轻。
个中关键就在于,四部委颁布的助学贷款新管理办法所提出的五大解决办法(参见相关链接)能否有效控制信贷风险。
“这五项办法对商业银行来说,最关键的就是建立个人信贷征信系统和建立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的个贷部人士说。
但以上两条在具体执行中颇有难度。目前,全国联网的个人征信系统还没有建立起来,而由于毕业生就业的流动性很强,更增加了这个系统建立和更新的困难。正是由于这套体系的缺失,致使对失信的惩罚措施执行不力,违约风险当然高居不下。
“对于商业银行来说,这个业务依然是个高风险的业务。而银行此前之所以承揽这个业务,部分原因在于由其可能带来的其他业务。”某国有银行信贷部人士说,这些业务包括学校的项目融资、代发工资、对公存款等。
为了控制风险,有专家建言,助学贷款的发放必须从两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改变从学府所在地发放贷款的方式,而改由生源地银行来发放贷款,并由家庭提供担保或者抵押;二是设立专门的政策性金融机构,由其来完成。
对于前者,浙江省已经采取了这样的措施并收效甚好。而对于后者,持不同观点的学者提出,政策性银行的分支机构有限,推进这项贷款业务会有障碍。
目前,新的助学贷款办法所形成的由财政部和高校分担风险补偿资金、由银行承担剩余损失的利益捆绑方式,对降低信贷风险仍然不够有说服力。谁将是力挺助学贷款的赢家,还很难说
天津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有关补充措施的安排意见是什么?
为实现2016年滨海新区中小微企业贷款再增加30%的目标奠定基础,强调要用好全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有关补充措施》(以下简称“新十条”),滨海新区以2015年新区中小微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工作的政策体系为依托,结合各功能区、街镇区域和产业发展实际,引导金融机构更加精准发力,服务重点领域和产业,特拟定滨海新区落实“新十条”的初步意见,简称“新区十条”,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利用融资租赁资源。发挥新区融资租赁行业政策高地优势,利用新区单独设立的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金,与市租赁协会及相关融资租赁公司合作,探索开展固定资产售后回租、厂商租赁、PPP项目融资等业务,帮助小微企业融资。
二是精准扶持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公司。进一步优化《天津市滨海新区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试行)》(津滨政办发〔2015〕38号)文件,建立扶持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等现代服务业的政策体系和扶持办法,对为区内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采购区内中小微企业生产的设备产品作为租赁物等,根据业务规模给予相应补贴。
三是发挥融资担保作用。将符合条件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业务纳入到天津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补偿范围;推动新区及各功能区国有担保机构增加注册资本,增强代偿能力;与国内大型融资担保公司合作,支持新区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
四是提升融资担保能力。推动新区范围内担保能力较强、资质较好的担保公司,申请获得再担保公司资质,对新区融资性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增强为新区中小微企业的信用担保能力。
五是鼓励产品服务创新。针对新区产业结构及融资需求特点,会同人民银行滨海新区中心支行和滨海银监分局,推动辖区内金融机构创新融资产品,改进融资流程,提供便捷服务,更好地满足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
六是运用信用保险平台。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合作,支持出口型企业扩大出口,探索建立滨海新区小微企业融资暨风险保障平台,同时做好加强风险保障和提供融资便利。
七是建立区域倒贷资金池。新区本级和开发区、保税区等七个功能区共设一个资金池,金额不低于5亿元,委托专业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市场化运作,用于新区企业偿债过桥、风险缓释和提前补偿。
八是建立奖励激励机制。每半年对新增信贷投放新区前10位的金融机构和对中小微企业累计信贷投放相对较多的10家金融机构(按大、中、小型机构分类择优选取)给予通报表扬和定额奖励;对贷款累计投放金额及有融资需求企业占注册企业比重最高的前3位的功能区和前6位的街镇,给予通报表扬。
九是建立“互联网+政企信息桥”微型服务平台。为拓宽服务企业渠道,以滨海新区金融服务网为依托,建立APP手机客户端,解决新区中小企业和各金融机构在融资过程中遇到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一定程度上为信贷配给提供便利条件。
十是加强信用环境建设。建立维护金融债权打击逃废债工作制度,由区公安局牵头,区金融局、区法院、区市场监管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人民银行滨海新区中心支行、滨海银监分局等部门实施。对恶意逃废金融债务、通过关联企业挪用信贷资金、财务数据造假等的不良贷款主体加大打击力度,加快司法受理和审理时效,营造良好金融生态,切实维护新区金融安全稳定。
如何降低农户小额信贷不良率
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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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完善风险补偿机制。扩大财政支持方式与力度,降低涉农贷款奖励门槛,对涉农超增余额实行全额奖励;出台、落实贷款贴息及税收减免政策;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如设立专门的国家财政小额农贷风险补偿基金,对自然灾害造成的小额信用贷款损失进行补偿。同时还应扩大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核销自主权,及时处置不良资产,减轻负担。积极发展涉农保险,在大力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同时,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突出商业保险、担保机构对农业的保驾护航作用。
二是规范信贷管理。严格执行现有贷款规章制度,如农户户主实名制制度、主任签批和借款人双签制度、信贷主管审查把关制度、贷后检查和责任移交制度等,同时还应依托农信社现有信贷管理系统,和联社委派会计强化监督,对手续不全、资料不真实的贷款坚决抵制。
三是加快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设步伐。加快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设步伐,促进农村金融有序竞争、持续发展,加强小额农贷服务。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补偿机制主要有哪些措施
2005年,银监会还实施分类考核,进行监管的差异。具体思路如下:不良贷款
国有商业银行和其他商业条件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更好地监测和评估的股权分置改革后,应特别注意的新的不良率贷款,看它是否能够达到国际较好银行水平,也应对新成立的具体分析和研究不良贷款。同时,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中心,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严格信贷管理,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规模相对较小,应特别关注集团客户,以及相关的贷款和风险管理情况。对于商业银行和信用社的差,历史包袱沉重等工作条件,应加强信贷资产管理,堵塞管理漏洞,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同时,切实按照相关的标准和准确的贷款分类,基地搞准不良贷款在不良贷款“双降”的标准,而固利,增加经费的要求,采取各种措施处置不良资产,多渠道筹集资金的,充实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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