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避合伙开公司的债务风险
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一般情况下,企业主要有三种,包括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根据现行中国公司法,公司制企业主要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独资企业即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是最古老、最简单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主要盛行于零售业、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服务业和家庭作坊等。
独资企业资产所有权、控制权、经营权、收益权高度统一,企业业主自负盈亏和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企业经营好坏同业主个人的经济利益乃至身家性命紧密相连。而且一个人的资金终归有限,以个人名义借贷款难度也较大。因此,独资企业限制了企业的扩展和大规模经营。
同时,企业业主对企业负无限责任,业主承担风险过大,从而限制了业主向风险较大的部门或领域进行投资。业主也不太敢发展新兴产业,对创新不利。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虽然使企业拥有充分的自主权,但这也意味着企业是自然人的企业,业主的病、死,他个人及家属知识和能力的缺乏,都可能导致企业破产。
一个人的资源和经济能力毕竟有限,个人独资企业也有其相应的弊端,因此很多人选择跟亲戚、朋友一起合伙开公司。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享有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共负盈亏,也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经营。
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有限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都至少有1人。当有限合伙企业只剩下普通合伙人时,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如果只剩下有限合伙人时,应当解散。
值得注意的是,普通合伙人跟有限合伙人是有很大区别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比如,合伙企业欠了100万债务,而企业破产清算只有60万元,那么剩下的40万元债务,对于普通合伙人来说,是需要承担无限责任的,也就是这40万元普通合伙人需要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偿还,而有限合伙人在企业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不需要承担额外债务。
另外,除非有协议约定,否则普通合伙人是不能够同本企业进行交易的,而有限合伙人如果没有特殊约定,是可以与本企业进行交易的。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伙开公司,面临很多问题。其中一个比较常见的是,团队中“老大”不清晰,合伙人的概念缺乏,很多初创的企业,最开始几个人合伙,没有一个人是明确的老大,几个人商量来进行决策,对于刚开始创业时问题不大,等到日后涉及到股权分配时,就会出现大问题。
因此,初创企业在一开始就应该有清晰明确的老大,或者在日后磨合出一个老大。同时,合伙人之间要并肩作战共进退,在产品、技术、运营等方面都有各自擅长的领域,合伙人之间不能只讲交情不讲利益,也不能只谈利益不讲交情,应该摆正各自在合伙企业中的位置。
许多企业创始人之间的战争,都来源于股权分配问题,因为大多数的创业企业,在初期阶段都只顾着埋头苦干把企业做起来,并没有太多考虑股份的问题,等到公司日益壮大时,创始成员才开始关注自己的股份比例,这时对于如何分配股权的讨论,就很容易让团队出现分歧。
因此,在创业早期应该制定清晰的股权分配方案,签署相关的协议。在制定股权分配方案时,也应该注意分配原则。现在,很多投资人都是只出钱的甩手掌柜,因此也不能完全按照“出多少钱”来进行股权分配,导致有钱但缺乏创业能力的合伙人变成了公司大股东,而有创业能力但缺乏资金的人变成了小股东。
有建议称,可以让全职核心合伙人团队的股权分为资金股和人力股,资金股占小头,人力股占大头。
合伙人的退出机制不完善,也容易让合伙企业内部产生纠纷。比如早期出资的人员,在离职后应分得多少利益,很多公司都约定不明最后导致纠纷。因此,合伙协议当中,除了要写明合伙企业名称和主要经营地点、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利润分配等重要事项以外,还要写明入伙和退伙的相关规定。
按照公司法,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值得注意的是,合伙企业并不是退伙了就跟自己毫无关系了。对于普通合伙人,退伙之后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有限公司合伙人贷款个人需要注意什么
贷款过程中,主贷人与银行发生借贷关系其他共有人均要在同一套个人抵押合同上签字(有配偶的一方,其配偶也要到场签字),表示同意将所购的共有房产抵押给银行。
一旦共有人之间发生纠纷,主贷款人要承担其他共有人不按约定还款的风险。也有一些银行在个人抵押借款合同外,与所有共有人签订多方协议。
多方协议明确了所有共有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当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房贷时,银行可以向其他共有人催收贷款。
如果以一方名义向银行借款,并独自归还,应当在书面协议中写清银行借款是否算一方出资,以及将来的分割方式。
如果以一方名义向银行借款而由双方共同偿还,就需有更详细的约定,约定款项的进出账户,每月还款也要通过银行转账。这么做可以尽量规避,一方将现金交给借款的一方来还贷,而没有出入账记录,以致产生纠纷后难以自证的风险。
3个人开公司办一个营业执照,一个法人办贷款,其他两人受影响吗
3个人开公司办一个营业执照,一个法人办贷款,其他两人受影响吗
你们三人只是股东之一而已,不可能都是法人,公司法人只能一个。如果拿营业执照去贷款,那么是以公司的名义贷款,公司以有限的资产对该债务承担责任,与其他两个股东没有关系。
合伙开公司应注意那些潜在的风险?如题 谢谢了
合作伙伴之间一定要有完善的合同,先小人后君子,亲兄弟还明算帐呢.要注意账目清楚,各股东之间各施其责.不过一个公司有2个或2个以上的老板管事的话个人认为并不太好,很多时候下面的人不知道该听谁的,时间久了就会在公司形成小团体,一个老板一个"派系",这样反而会阻碍公司的发展.可以推举一个相关专业能力强的主事,其他股东只在如"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模式,贷款"等一些比较重要的事情上表决,其他日常事务全由主事的人作主.其余股东均不干涉.当然,前提是一定要有完善的财务制度,就算没有,至少也要做到账目清楚,现金的收入支出有据可查,账目指定另一人管理.象一楼说的钱权分离.挂靠双方一定要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还有你挂靠的公司具不具备可供挂靠的条件,证照是否齐全等都要了解(这些不知对你有没帮助)
合伙开公司贷款有风险吗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有限合伙企业能贷款吗、合伙开公司贷款有风险吗的信息您可以在本站进行搜索查找阅读喔。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