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贷款了五千元,签了合同,但是他说需要我先交五百块钱,进行阳光保险小额贷款开户投保。请问是骗子
【百度反诈骗联盟团队】特别提醒:\x0d\x0a\x0d\x0a请警惕网络上发布的各种虚假贷款和办理大额信用卡信息的骗局!网上各种异地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类公司发布的所有只凭身份证就可以贷款或者办理信用卡的信息都是低级骗子假冒贷款公司诈骗的骗局。无论公司是否注册备案,都不要相信,骗子先骗你签订传真合同,并按捺手印,然后会一步步骗取你交纳保险费、支付首月利息、缴纳履约费、保证金、担保费、放款费、公证费、征信费、抵押金、开卡费等等,还会以你银行流水不足、查验你的还款能力或者是验资为名,要求你将自己账户上所有的资金打至骗子的账户,甚至要求你到指定银行办理银行卡并存入一定的现金,然后绑定骗子的手机号码等低级诈骗手段,殊不知这种手段会骗光你账户上所有的钱,如果你不按骗子的要求交纳费用,骗子会以你已经和他们签了合同为名,威胁要把你拉入黑名单、并威胁起诉你违约、赔偿巨额违约金等等,这实为低级的诈骗手段和典型诈骗!\x0d\x0a\x0d\x0a请永远记住,凡是对方以任何理由要求你先支付任何费用的,都是绝对的诈骗,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先给其他人汇款、转账以及缴纳任何费用,以免被骗!更不要相信骗子的任何威胁,由于对方涉嫌诈骗,所以,和骗子签的合约没有任何法律效力,更不存在违约之说,骗子威胁到法院起诉赔偿违约金的低级诈骗手段更是纯属无稽之谈,无需任何担心。 \x0d\x0a\x0d\x0a所以,特此提醒广大网友,小额贷款公司是不能跨区放贷的,办理信用卡请到正规银行或官网,不要相信网上各种投资、融资担保公司以及各类小额贷公司发布的此类贷款或者办卡信息,特别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城市的这类公司基本都是骗子公司!如果被骗,无论金额大小,都请选择报警!近几年网上贷款诈骗案例肆虐,被骗案例暴增,还请各地公安机关大力打击和整顿!\x0d\x0a\x0d\x0a———————————————————————————————————————— \x0d\x0a有志于反诈骗的知识豪杰,快来加入【反诈骗联盟团队】吧,请点击下方的【反诈骗联盟】申请加入,一起答疑助人,让天下无骗,没你不行!
阳光保险以贷款为由骗保合法吗?
答:犯法的哟,不管因为什么理由,只要骗保就是犯法的,若有什么需求,去找专业律师寻求帮助哦!
1.有关阳光保险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保险、资产管理等业务的保险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总部位于北京市。公司业务主要包括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
2.有关骗保法律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以上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如果是单位犯了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因此,只要是骗保,不管是什么理由,都是犯法的哦!
阳光保险贷款逾期了,有没有被阳光起诉的案例呢?
有的。7月5日,借款人郑先生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签订贷款合同,贷款150000元,每期偿还本息数额7457.6元(每月保费2850元及贷款本息4607.6元),期数为36期。
同日,郑先生作为投保人与阳光保险公司签署《阳光个人贷款保证保险保险单》一份,载明被保险人为信托公司,保险期间为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约定的清偿全部贷款本息之日止,每月保费率1.9%,每月保费金额为2850元。
有的
2017年7月4日,郑先生向原告阳光保险公司出具《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贷款保证保险投保单》,郑先生在投保单下方投保人栏签名并捺印,见证人栏阳光保险公司客户经理洪某签名。
7月5日,借款人郑先生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签订贷款合同,贷款150000元,每期偿还本息数额7457.6元(每月保费2850元及贷款本息4607.6元),期数为36期。
同日,郑先生作为投保人与阳光保险公司签署《阳光个人贷款保证保险保险单》一份,载明被保险人为信托公司,保险期间为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约定的清偿全部贷款本息之日止,每月保费率1.9%,每月保费金额为2850元。
此处仅是借款人与信托签订的贷款合同,为何还款数额包括了保费?对此,阳光保险公司声称因工作人员错误操作所致。
法院显然不认同阳光保险公司的解释。法院认为,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保费本应由借款人郑先生向阳光保险公司交纳且投保事宜也应当由阳光保险公司和郑先生协商确定,现郑先生签订的贷款合同中约定的还款本息数额却包含了保费,债务数额垒高。
在保险单上特别提示栏,注明:我公司不允许收取保险合同以外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征信费等),该字样进行了加粗加黑。
贷款还需购买1350元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
7月5日,郑先生向阳光保险客户经理微信转账1350元(以15万元为本金按0.9%点计算),7月6日14:44,另外向昵称为“azq平安贷款小朱”的微信用户转账4500元(以15万元为本金按3%计算),7月6日16:06,郑先生收到贷款150000元。
郑先生称上述两笔微信转账是服务费,否则无法收到贷款。阳光保险公司对此不认可,称1350元是郑先生向其公司投保的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的保费,对4500元的转账情况并不清楚。
何为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阳光保险公司称,该保险是为了保障投保人的权益,如投保人因意外死亡,投保人的继承人无需再承担该贷款合同项下的相关债权债务,其债务由保险公司代偿。
郑先生否认与阳光保险公司签订了该保险,称办理贷款手续时并未告知要购买保险,认为阳光保险公司的行为涉嫌“套路贷”,要求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法院要求阳光保险公司提交其与郑先生签订的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及合同,阳光保险公司只能提交电子保单且无郑先生签名。
法院认为,信托公司虽然将150000元款项银行转账给郑先生,但阳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签订贷款合同和保证保险保险单时却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收取郑先生部分款项,虽阳光保险公司解释为收取投保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用,但郑先生否认投保该险种,阳光保险公司也无证据证明其与郑先生就投保该意外伤害保险达成一致意见,故阳光保险公司以收取意外伤害保费为由向郑先生收取款项的行为涉嫌制造资金虚假给付事实。
逾期后被软暴力催收
郑先生逾期后,其住处被张贴催收函,催收函内容为告知郑**截止2018年7月21日欠款7550元,其未按约还款,涉嫌贷款诈骗刑事犯罪,并限令郑**于本函送达之日起1日内清偿逾期欠款金额,同时催收函上附贷款诈骗罪的条文及郑先生手持身份证的影印件。
法院认为,阳光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在其住所地张贴催收函的行为,涉嫌以暴力或软暴力的方式向其讨债。
法院裁定:涉嫌经济犯罪,驳回起诉
综上分析,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认为本案可能涉嫌经济犯罪,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裁定驳回起诉,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目前,暂未获知该案的后续进展。
对于阳光保险贷款诈骗和阳光信用保证保险诈骗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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