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安置房可以在银行抵押贷款么
法律分析:1、农村安置房是不能做银行抵押贷款的,房产证是房屋产权登记的合法凭据,农村拆迁安置房只有拆迁安置房合同,没有办理产权登记是不能在银行抵押贷款的。
2、农村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建设的房屋。
3、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所以想要抵押农村安置房,就要等到办理房产证之后。
4、农村安置房共分为两种,一种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
5、还有一种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这一类的安装房是不能够进行抵押的。
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个人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 个人贷款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安置房可以用来抵押贷款吗
安置房是可以进行抵押来贷款的。
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拆迁的安置房已经取得了房权,并且没有特殊规定不能对外出售的,或者是不能转让的期限已到期的,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住宅没有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是可以买卖的。也就是说,如果遇到资金问题时,就可以用安置房抵押来申请贷款。
拓展资料:
抵押贷款,又称“抵押放款”。是指某些国家银行采用的一种贷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为贷款的担保,以保证贷款的到期偿还。抵押品一般为易于保存,不易损耗,容易变卖的物品,如有价证券、票据、股票、房地产等。
贷款期满后,如果借款方不按期偿还贷款,银行有权将抵押品拍卖,用拍卖所得款偿还贷款。拍卖款清偿贷款的余额归还借款人。如果拍卖款不足以清偿贷款,由借款人继续清偿。
抵押贷款又分最高限额抵押与传统抵押形式两种,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是有别于传统抵押制度的新抵押制度,它与传统抵押制度相比,区别在于:
(1)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为不确定债权;
(2)最高限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通常为将来的债权;
(3)最高限额抵押必须预定最高限额外负担;
(4)最高限额抵押权不随主债权的转移而转移。最高限额抵押权虽然比传统抵押权的更具有独立性,但最高额抵押权仍属担保物,其设立方式,效力与传统抵押权并无本质区别。
不能办理抵押贷款的房产类型
类型一:未结清贷款的房产;这样的房产一般是有抵押的房产或者此房产正处于按揭状态当中,银行已经拥有此房产的他项权利,正在抵押中所以不能再次申请抵押贷款。
类型二:部分已购公房;这一种是无法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已购公房;另一种是不能提供央产房上市证明的央产房。
类型三: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是指回迁房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或者是纯经济适用房,未满5年的话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所以不能做抵押贷款。
类型四:未取得产权证的小产权房。这类房产不能上市交易,无法到建委做抵押,更不可能办理抵押消费贷款。
安置房可以银行抵押贷款吗
安置房不可以银行抵押贷款。
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这一类的安置房只有在拿到房产证之后才可以进行抵押。
2、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这一类的安置房是不可以进行抵押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安置房可以在银行抵押贷款吗?
安置房可以申请抵押贷款。
拆迁安置房已经取得了房屋产权证,并且没有对其限制对外出售或者是限制对外转让期限已过,是可以申请抵押贷款的。
因此,如果你的安置房已经拥有了房屋产权证,那么在你遇到资金问题时是可以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建议在递交贷款申请前还是要明确自己的安置房是否符合抵押资格,千万不要白忙一场。
办理银行贷款的资料有:
(1)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人证件、户口簿、暂住证等);
(2)配偶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人证件、户口簿、暂住证等);
(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及收入流水;
(4)婚姻证明(结婚证、单身证明、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
(5)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学历证明(大专以上提供)
(7)房屋产权证
(8)贷款用途证明
拓展资料
安置房贷款流程:
1.咨询申请,业务受理(需填申请表);
2.银行调查审理批准,签受理相关合同;
3.银行员工带以上要求资料,到房管局办理预告登记,10个工作日;
4.银行签贷款合同;
5.预告登记完成后,在房管局办理抵押预告;
6.银行人员去房管局拿取抵押预告;
7.放款时必须向银行预缴20%的利息(以合同签订周期为准),开始放款;
8.客户到银行付代办费和担保费(全年一次性收取);
9.定期还息,到期还款,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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