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借款适用的法律条款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借款的种类
借款的种类决定借款的期限、利率和其他合同条款。因此,合同中必须规定好借款的种类。
借款的币种
借款合同的标的是作为特殊商品的货币,根据不同情况可以是人民币也可以是外币。因此,合同中必须约定借款的币种。
借款用途
这是借款合同的最主要内容,出借方可以据此监督借款方的资金使用方向。只有符合国家批准的信贷计划所规定的用途,并保证专款专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才能给予贷款。目前,我国的贷款范围还限于生产、经营、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社会服务等。至于弥补亏损、工资福利、垫支税款等支出,不能申请和发放贷款。
借款金额。
这是指根据借款方申请、经银行核准的借款数额。借款人可以按约一次性提取借款,也可以分期分批地使用,但不得超额。
借款利率。
在中国,银行的借款利率是由国家根据区别对待、择优扶植、有所鼓励、有所限制的原则,对不同行业规定不同利率。借款合同均须根据这种规定的利率签约。
借款的期限。
中国的银行贷款有短期和中、长期贷款之分。短期贷款一般不超过一年,中、长期贷款可达1一5年,甚至更长。无论是短期贷款还是中、长期货款,到期均需还本付息。
还款的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贷款实行“有借有还、谁借谁还”的原则。国有企业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可以是贷款项目投产后增加的产品利润,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和固定资产占用费等。乡镇企业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可以是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产品利润和固定资产的折旧基金等。在还款期间,企业的主管部门不得从所属企业贷款项目中提取利润和各项基金。基本建设“拨改贷”项目的利息,由建设银行按年计算,并在项目投产后,连同本金逐年偿还,且在新增加项目增加的利润中支付。超过规定的还款期限,则由企业的自有资金支付。至于如何归还,可以分期归还,也可以一次性归还。归还的方式不相同。应付的利率也相应不同。
保证条件。
借款合同必须规定保证条件,这是借款合同不同于其他经济合同的地方。借款合同的保证,以物资保证为主。在取得贷款方同意的情况下,借款人也可以采用保证人保证的方式。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我国的《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允许变更和解除借款合同:
①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规、政策、国家计划发生重大变化,原概算或预算发生重大变化甚至取消的;
②原批准机关决定缓建或停建该借款项目的;
③借款方经国家决定关闭、停产、合并、分立或转产,以致确实无法履行借款合的;
④由于不可抗力确实无法履行借款合同的。
此外,如借款方出现下列行为,经制止无效的,也可以导致出借方解除借款合同:违反财经纪律;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或任意扩大项目规模;或管理不善,浪费严重,或进度缓慢,迟迟不能竣工的;或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超过规定期限尚未用款的,都可以变更或解除原借款合同。
违约责任
出借方的责任是:未能按期限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违约天数,并按银行规定的罚息计息方法,付给借款方违约金。借款方的违约责任是:
①如果不按合同的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出借方有权部分收回或全部收回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②借款方如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规定加收罚息。
③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出借方有权收回本息。再由有关部门追究借款方的行政责任或经济责任。
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借款合同的主要形式
借款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协议书等有关材料均为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形式由借贷双方当事人约定,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借款人支付利息,或者虽然有约定,但是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认为借款人无须支付利息。
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如果约定了借款人要向借款人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要遵守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不得违反。
农商银行,提前还贷有违约金吗???
农商银行提前还贷存不存在违约金问题要看具体合同,有些贷款合同上不允许提前还款。借款人去银行申请提前还款的话,除非之前合同有规定允许提前还款,否则的话,银行会收取部分违约金。
农商银行一般要求提前还款申请人提前15个工作日左右提交书面或电话申请,农商银行接到申请人提前还贷申请后要审批,申请人如果要提前还贷,一般要在电话或书面申请后,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借款合同到当地农商银行办理审批手续。
银行允许的提前还贷时间不同。大部分银行要求还贷满一年之后可以申请提前还款,部分银行能随时提前还贷,在提前还款时要注意贷款行的还贷时间。不管是提前还款还是按合同还完贷款的,还完贷款后一定要办理撤销抵押登记。
扩展资料:
银行贷款提前还贷违约金计算方法:
1、提前还款需要收取违约金。提前还款的违约金是在借贷款双方的合同中共同认可的条款,一旦借款方在指定的时间内提前还清全部贷款,或大部分本金,借款人将支付一笔违约金。违约金一般是按照提前还款时的未结余额的百分比计算(一般是2%到5%);或规定若干个月份的利息。但违约金受到合同或法律的约束。
2、违约金的有效期通常不会超过3年(也有的为5年)。有效期过后,违约金的比率会取消、或逐渐减少、或者只有余额的1%。每年只要部分提前还款不超过贷款余额的20%,就不用缴纳违约金。
3、违约金是借贷双方可以协商的。一般贷款方会提供几种违约金的方案供借款人选择。如果借款人选择有违约金的合同时,贷款方会提供较低的贷款费用,或较低的贷款利率,一般带有违约金的合同的利率要比没有违约金合同的利率低0.25%到1.00%。
对公贷款和对私贷款的利率差距有多大?
理论上利率相差不大,但还款方式不同。个人贷款每个月都需要按照时间表还本付息,而企业贷款通常每个月只需要还利息。到期一次性还本的民间贷款,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贷款。只要双方意见属实,该笔贷款产生的抵押即视为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公司借钱给个人,都属于民间借贷,利率是6%。
点击规定选择你认为最合法的利率,与对方商量确认。贷款产生的利息会因产品明细、综合授信情况、还款方式、时间等产生不同的费用。每个人的情况不同,产生的费用也不同。在申请贷款时,我们不仅要对比利息,还要全面检查贷款平台的可靠性,以确保我们的信息和财产安全。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关于限制贷款利率的规定”。
同时,根据相关规定的一些意见,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贷款案:“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应超过银行利率的四倍”适用于同类贷款。按揭贷款分为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组合贷款是公积金和商业贷款不足的组合贷款。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有什么区别?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25‰的,商业贷款利率为4.9%。
两者有很大的区别。商业贷款比公积金贷款利息高很多。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额利率协议无效。借款人请求贷款人按年利率36%以上返还已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十一条除借款人自愿支付约定利息外,借款人不得因违约自愿支付超过规定利率的利息或违约金,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利益。不得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借款人、贷款人返还,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的,年利率超过36%的除外。
为什么未使用的银行贷款限额反映的偿债能力
未使用的银行贷款限额会使企业实际,一般情况下我行贷款额度不能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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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目录:
未使用的银行贷款限额会使企业实际,一般情况下我行贷款额度不能超过
短期负债的筹资形式
怎么查询企业去银行贷款的最高限
浅析偿债能力分析指标的缺陷和改进
如何查询企业去银行贷款的最高限
短期负债的筹资形式
短期负债筹资的两种形式:
短期负债主要包括商业信用筹资和短期借款筹资两种基本形式。
(一)商业信用筹资
商业信用是指在企业间的商品交易中,以延期付款或预收货款进行资金结算而形成的资金借贷关系,它是企业间的直接信用行为。由于商业信用产生于企业经常发生的商品购销活动之中,因而应用广泛,在短期负债筹资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商业信用筹资的具体形式有应付账款筹资、应付票据筹资和预收账款筹资等。
1.应付账款筹资
应付账款是企业购买商品暂未付款而对卖方的欠账。如果卖方允许买方在购进商品后的一定时期内支付货款,就构成了卖方与买方的商业信用所形成的资金结算关系,这种资金结算关系的实质是资金借贷关系。对于卖方来说,可以利用这种方式促销;而对于买方来说,延期付款则等于向卖方借用资金购进商品,可以满足短期资金的需要。
对于持续正常经营的企业而言,应付账款筹资是一种持续性的商业信用筹资形式。其主要优点在于:一是容易取得,公司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即可取得商业信用;二是公司享有很大的自主权,在信用期内,是享受现金折扣,还是放弃现金折扣,或者是超过信用期,请求延期支付等都有很大的灵活性;三是应付账款筹资的规模可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变化而自动地调节。
当然,应付账款筹资也有风险,特别是当企业过度延期支付其应付账款时,可能带来信用损失、利息罚金支出,有时还会导致供货方停止送货,甚至还会利用某些法律手段迫使公司不得不寻求破产保护等。
2.应付票据筹资
应付票据是企业按照延期付款的结算要求,所开具的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票据。根据承兑人的不同,应付票据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种。支付期限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9个月。应付票据可以带息,也可以不带息。应付票据的利率一般比银行借款的利率低,所以应付票据筹资的成本低于银行借款成本。但是应付票据到期必须归还,如若延期便要交付罚金,因而风险较大。
3.预收账款筹资
预收账款是卖方企业在交付货物之前向买方预先收取部分或全部货款的信用形式。对于卖方来讲,预收账款相当于向买方借用资金后用货物抵偿。预收账款一般用于生产周期长、资金需要量大的专用设备订购和市场紧俏商品销售。
需要指出的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往往还存在一些自发性筹资的应付费用,如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等。应付费用使企业受益在前、费用支付在后,相当于享用了无息借款,构成了企业无代价筹资。应付费用的期限通常具有强制性,不能由企业自主斟酌使用。
(二)短期借款筹资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借款。短期借款按照有无担保,可分为信用借款和抵押借款。
1.信用借款
信用借款,又称无担保借款,是指企业凭借自身的信誉而从银行取得的借款。
信用借款分为有附加条件的借款和没有附加条件的借款两种。如果银行发放短期信用借款带有不同的信用条件,则构成了不同信用条件的信用借款,主要包括:
(1)信用额度
信用额度是指借款企业与银行之间协议规定的企业向银行借款的最高限额。信用额度的有效期限通常为一年。企业在信用额度有效期内,可随时申请使用银行借款。但是,银行并不承担必须提供全部信用额度保证的义务。如果企业信誉恶化,或者银行信贷资金吃紧,即使银行曾同意按信用额度提供贷款,企业也可能得不到借款,银行并不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2)周转信贷协议
周转信贷协议是指银行具有法律义务,对协议签订企业提供不超过某一最高限额的贷款协议。因此,协议签订企业在周转信贷协议的有效期限内,只要其借款累计总额未超过最高限额,银行必须满足企业任何时候提出的借款要求。企业之所以可享用周转信贷协议所规定的权利,是因为企业承诺要按照贷款限额未使用部分付给银行一笔承诺费。例如,周转信贷限额为100万元,承诺费率为0.5%,借款企业年度内借用了60万元,尚有40万元未借用,则借款企业除了必须按照60万元实际贷款数额支付借款利息之外,还应向银行支付承诺费2 000元(40万元×0.5%)。
(3)补偿性余额
补偿性余额是银行要求借款企业在银行中保持按贷款限额或实际借用额一定百分比(一般为10%~20%)的最低存款余额。从银行的角度讲,补偿性余额可降低贷款风险;对于借款企业而言,补偿性余额则提高了借款的实际利率。
例如,某公司按10%的短期借款年利率向银行借款100万元并使用一年,银行要求维持贷款限额20%的补偿性余额,则该公司实际可用的借款只有80万元;补偿性余额按照2%的存款利率计算企业利息收入,该公司的实际借款利率计算为:
(10%-2%×20%)/(1-20%)=9.6%/80%=12%
由此可见,该公司所获得的补偿性余额借款的实际利率是12%.
虽然补偿性余额借款提高了借款企业的实际利率,但是,当借款企业因资金短缺而无法按期支付利息时,由于补偿性余额的存在,银行可以自动划转补偿性余额存款以支付到期利息,从而避免了借款企业逾期罚息的发生。因此,补偿性余额对企业规避逾期罚息风险也起到了保险作用。
2.抵押借款
抵押借款是指借款企业以本企业的某些资产作为偿债抵押品而取得的借款。银行贷款的安全程度取决于抵押品的价值大小和变现速度,价值越大,变现能力越强,银行贷款的风险越小。通常,借款企业可提供的抵押品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存货等。
(1)应收账款抵押借款
应收账款抵押借款是指以应收账款作为抵押品而获得的短期借款。如果借款单位没能按期履行还款责任,而作为抵押品的应收账款又不能按期收回,贷款银行可以对借款单位行使追偿权。因此,借款单位仍要承担应收账款违约的风险。
(2)应收票据贴现借款
票据贴现是指单位将持有的未到期的应收票据交付银行贴现而兑收现金。单位在办理票据贴现时,银行要收取一定的贴现息,并以票据到期值扣除贴现息的金额向贴现单位支付现金,而这种现金支付的本质属于提供贷款。因为,贴现单位仍要承担应收票据到期不能变现的违约风险,即当应收票据到期,而付款人不能付款时,贴现银行对贴现单位仍有追索权。
(3)存货抵押借款
存货抵押借款就是借款企业以存货作为担保品而向银行申请取得的借款。在存货抵押借款方式下,贷款银行相当慎重,不仅要对抵押存货的变现能力进行保守的估计,还要适当提高借款利息率。
流动负债的确认
1.符合流动负债的定义。
2.有负债的一般特征:
(1)是过去或现在已经完成的经济活动所形成的现时债务责任。
(2)必须是能够用货币确切地计量或合理地估计的债务责任。
(3)是必须在未来用资产或劳务来偿付的确实存在的债务。
3.具有流动负债的主要特征。
流动负债的计价
1.我国现行制度规定各项流动负债应按实际发生额入账。
流动负债的核算
流动负债的核算主要包括:
对短期借款的核算
对应付票据的核算
对应付及预收账款的核算
对应付工资及应付福利费的核算
对其他流动负债的核算
(四)短期筹资内部的组合策略
由于短期筹资包括自发性筹资的应付费用,商业信用筹资的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银行信用的短期银行借款等,而不同筹资项目所表现的风险与成本也各不相同,因此,建立起合理的短期筹资内部组合也是财务管理的一项细致工作。企业应当在合法利用自发性筹资的基础上,尽量利用商品采购结算所形成的商业信用筹资,并将短期银行借款纳入事前计划之中。短期筹资的内部组合应当首先保证企业的正常资金需求,在保证需求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短期筹资的综合成本。
怎么查询企业去银行贷款的最高限
答:根据资质来判断~!企业成立至少三年;近半年开票额150万;有固定经营的场所;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这里说的企业信用贷款中的企业,一般是指中小企业)。
浅析偿债能力分析指标的缺陷和改进
一、短期偿债能力分析指标的缺陷及改进
(一)短期偿债能力分析指标存在的缺陷。
(1)分子和分母的计价基础不一致。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两项指标中的分母(流动负债)一般是按到期终值计算,而分子(流动资产、速动资产)则采用多种计价方法计价,削弱了分析结果的可靠性。
(2)不能从动态上反映未来现金流量。短期偿债能力分析指标的计算均来自资产负债表的时点值,只能表示企业在某一特定时刻一切可用资源及需偿还债务的状态或存量,与未来资金流量并无因果关系。
(3)对速动资产的概念界定不统一。速动比率的计算口径不统一,有的将速动资产界定为“流动资产–存货”,有的将速动资产界定为“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0�2待摊费用–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有的将速动资产界定为“流动资产–存货–预付款项–待摊费用”,这势必影响指标的可比性。
(4)未充分考虑流动资产的质量。如果将长期积压物资、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作为偿债的保证,就会高估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但如果在计算速动比率时将存货全部扣除,也是也不合理的。
(5)未考虑预收账款的特殊性。预收账款是企业预先向客户收取的销货款,属于流动负债,但企业并不需要以现金形式偿还,只需在未来某一时点用存货偿付。因此,预收账款对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与其他负债不同。
(6)有可能被认为操纵。企业管理当局有可能为了完成业绩指标,或者处于对外融资的需要,通过瞬时增加流动资产或减少流动负债,人为粉饰流动比率,误导信息使用者。
(7)不能充分反映企业的表外融资能力和或有负债。企业未使用的银行贷款额度、可立即变现的长期资产、良好的长期筹资环境、金额较大的或有负债和担保等表外事项都没有通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反映出来。
(二)短期偿债能力指标的改进。为使短期偿债能力指标更加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使计算结果更具可比性,笔者认为应对短期偿债能力指标进行修正、补充和改进:
(1)对流动比率中的存货分别按历史成本、重置成本或现行成本计价,对计算出来的流动比率进行比较。若在重置成本或现行成本下计算出来的流动比率比存货按历史成本计价计算出的流动比率数值大,表明企业短期偿债能力增强,反之则说明短期偿债能力削弱了。
(2)规范速动资产的概念。速动资产应指确有把握能随时变现的资产,不应笼统地界定为流动资产扣减某些项目。笔者认为其构成应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有价证券、剔除应收关联企业的应收票据、账龄小于1年且剔除应收关联企业的应收账款净额、和变现能力很强的存货净值。
(3)计算流动比率时,对应收账款应按账龄逐一分级折算变现能力。
(4)计算流动比率时,将预收账款作为分子中存货的减项,而不是作为分母的一部分;计算速动比率时,预收账款也应从流动负债中扣除。
(5)将表外项目作为短期偿债能力指标的必要补充。由于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固有的缺陷,会计信息使用者在对企业短期偿债能力进行分析时,还应结合有关表外因素进行分析,使评价结果更为准确。
(6)运用现金流动负债比率时,还应结合现金流量结构比率进行分析。
如何查询企业去银行贷款的最高限
答:银行主要从四个方面决定给企业的贷款额度:贷款条件、资金实力、融资时差与授信额度,具体一点就是:借款本金不超过所有者权益、一年内短期贷款不超过流动资产的60%...等等很多,但最重要是你有熟人在银行,这样可以超额贷款,低保贷款。
以上信息是关于《未使用的银行贷款限额会使企业实际,一般情况下我行贷款额度不能超过》的内容,更多知识敬请关注:查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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