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被法院保全了,我还欠着房贷呢,房贷还要不要交
房子被法院保全了,还欠着房贷,房贷是需要继续交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房产是被执行方的财产,法院有权进行查封。而房贷属于房屋所有人与银行的贷款,和房产被查封没有关系,因此需要继续还房贷。
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的财产、而由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都有义务按通知的规定执行。凡是无故推诿、拒绝或者妨碍执行,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负法律责任。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应以法律文书为根据。法律文书必须发生法律效力,没有生效的不能作为执行的根据。法律文书还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如果只是确认或者变更法律关系的,则无需执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法院会冻结扣押被执行人的房产,维护被执行人的正当权益,但房贷需要被执行人继续还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拍卖财产上原有的担保物权及其他优先受偿权,因拍卖而消灭,拍卖所得价款,应当优先清偿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受偿权人的债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将其除去后进行拍卖。
有贷款的房子可以申请保全吗?
和法官沟通,看看法院接受不接受。有的法院只接受全款无贷款的房产做担保。
实际上可以找当地的有诉讼财产保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担保,收费低,手续方便。
财产保全,也叫诉讼保全。它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
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原告)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当事人(原告)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法院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扩展资料:
申请保全裁定执行:
(一)保全执行是指在取得终局的、确定的法律文书以前,为防止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致使判决、裁定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而采取的旨在维持标的物现状,确定和保护证据的强制措施。
(二)保全执行包括财产保全、证据保全两方面内容,以财产保全为主。
(三)保全执行应坚持强制措施与法制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主动争取案件当事人或者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注重社会效果,维护社会稳定。对涉及区直企业、油田三大中直企业和有偿还能力的公用事业(学校、教育、医疗卫生)等企事业单位,必须慎用保全措施,保全执行情况应当及时向主管院长汇报。
(四)保全执行工作由立案庭或者审判业务庭组织实施。法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两人以上,着装整齐,举止文明,并按规定向有关人员出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
(五)保全执行必须依据保全裁定,按法定程序组织实施。在仲裁程序中申请财产保全的,未经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不予保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诉讼保全
我想保全欠债人的房子,但他的房子在银行抵押贷款,我还能保全吗?保全了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吗?
可以申请保全,可以申请执行,有权在财产执行完毕前,申请参与分配。
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5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_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晌_押人、质押人、留置人的优先受偿权。”
第五百零八条规定,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最高院在有关执行问题若干规定第40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扩展资料:
案例:财产保全申请人能否优先执行受偿
张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周某、杨某、刘某分别借款30万元。借款到期后,张某生意失败,无钱归还三人借款及利息。周某、杨某、刘某先后到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偿还借款。在起诉前,周某了解到李某有价值约50万元房产一处,于是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也将李某的房产查封。
判决生效后,周某、杨某、刘某均向法院申请执行。周某以其申请了财产保全为由,主张对查封房产优先受偿。法院认为本案中,周某不能优先受偿。
享有优先受偿权须有法律明确规定,而与是否财产保全无直接关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该条文规定财产保全与抵押权等竞合时的处理原则,也进一步说明申请财产保全并不会在执行程序中取得优先受偿的效果。反向可推出,如果财产保全对申请人创设了优先受偿权,那么在执行程序中将会存在多个优先受偿权,必然造成权利冲突无法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房屋先抵押后被查封,对_押人有影响吗?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财产保全申请人能否优先执行受偿
房子被债主保全 不还房贷行吗?
一般房子被债务保全了,房贷还是要还的,除非债务人准备把这个房子进行拍卖,获得的收益还给债主,这样就不需要再还房贷了。债主保全你的房子,就是为了防止你赖账,相当于你这间房子抵押给了对方。要注意的是房子获得的所得仍然无法偿还贷款,剩余房贷可能会通过其他方法让债务人还。
一、房屋保全是什么意思?
1、房屋保全其实就是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其房屋进行保全的一种行为,其实就是禁止其作出出售或者是抵押的相关行为,能够更好的对房子进行保护。
2、这样也能够便于整个案件更好的执行,不会造成当事人其他的损害。而且一旦采取了保全措施之后,是需要立即开始执行的。并且在申请之后采取了保全措施,30天的时间,如果没有依法提起诉讼、申请仲裁,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3、不过在房屋被保全的期间是能够接着居住的,只不过不能够对房子进行买卖,或者是办理过户。
二、房子被保全还能贷款吗?
1、已经被法院查封,就不能再抵押,银行不会给贷款。
2、被法院查封的房屋,是绝对不允许处置的,包括买卖、抵押、出租等行为。况且,房屋抵押必须办理登记手续。没有办理登记抵押手续的,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担保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因此,房屋被保全之后,就不可以进行抵押,也就无法获得银行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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