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银行贷款还不上,父母有义务还款吗
您好!儿子已经是成年人,成年人属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儿子欠银行贷款,应该由儿子自己偿还。父母没有替儿子归还银行贷款的义务。当然,如果父母自愿为儿子归还银行贷款,法律也是允许的。谢谢阅读!
房贷共同还款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房贷共同还款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需要共同还款,承担连带责任。
债权人可要求其中任何一个债务人承担责任。
1、贷款人的权利。
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如发现借款方使用贷款不当,造成损失、浪费或者利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贷款方有权收回本息。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如发现借款方使用贷款不当,造成损失、浪费或者利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贷款方有权收回本息。
贷款人发现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对贷款期限没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借款人可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2、贷款人的义务 。
贷款人应按贷款合同约定的日期、数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或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赠偿损失。
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上下限确定。
3、违反借款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
借款合同一经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并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一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规定,都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方应承担的责任
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应承担违约部分加收的罚息,贷款方有权在一定期限内停止发放新贷款,并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使用借款造成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有权追回贷款的本息,并根据情节轻重,由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构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本付息,贷款方有许可权期收回贷款,并按规定加收罚息。
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停产而确定无法履行合同的,对于处理财产的收入,除了按照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外,应优先偿付贷款。
由于国家决定关闭、停产、转让和撤销工程建设措施,借款所依据的计划有变更或者由于可抗力的影响及其他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向贷款方申请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2)贷款方应承担的责任
贷款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除补发贷款外,还应偿付违约金。
由于国家信贷计划的变更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等外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通知借款方后,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1.房产证上写你一个名字,他为担保方...如果写你们俩名字,房子的所有权就是你们共同所有的了.
2房产证上写他的名字.以后他买房当然是二套房....对他买房要是按揭有点影响(银行贷款利息)
3.共同还款人解除,当然要贷款还清...如果你提前手上有20w..就提前去银行还调..后期的利息就没有了...如果把他名字加上,以后改成你一个的名字,还要他的同意..要到当地房管局做权属变更...(这样情况算一半过户了){
建议有关问题到想要按揭的银行去咨询....你所购买的小区开发商应该给你代办手续的.....去开发商和银行 ...
共同还款人是指在借款人无力偿还银行本息时的第二还款人,只有债务没有权利,是主债务人之一。
共同还款人一般是借款人同户口下的直属亲戚,如父母、子女和兄弟姐妹或有经济来往公司和公司法人的股东们等……与担保人相似但又不同于担保人。它可以在不经过法律诉讼在借款人无力偿还银行债务时直接要求共同还款人履行还偿借款人银行债务的义务。一般共同还款人是在银行认为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不足、存在无法按时足量还款的可能性,因此要求借款人找共同还款人。
房贷共同还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即急!
购房合同上写了谁的名字,贷款就必须有她的名字,因为她是权利人,必须做债务人。 也就是说,购房人写某人,贷款是另外的人,是不可能的。购房人必须是贷款人。
银行会向你发催款函或者是简讯,仍拒不缴纳的,银行会根据贷款合同的约定向房产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你要求你归还贷款,你仍拒不归还的,银行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房产。
共同购房另外补充
从法律角度来说,房产共有人与共同还款人是不同的,房产共有人是指与购房者有共同拥有房屋产权的人,他有处置、使用、收益等权利,房产共有人是有房产证的,且一般情况下产权证上会注明房屋共有人的产权份额。
而共同还款人是针对银行而言的。银行在办理按揭贷款时要求借款人与购房人一致,但在实际操作中,购房人为多人的情况下,在同一借款合同中列多个借款人难以操作,银行往往要求最有还款能力的购房人中一个承贷,其他财产共有人(共同购房人)出具以所购房屋作抵押的承诺书,即将贷款人分为主价款人和共同还款人。在共同还款人帮主借款人缴纳贷款后对主借款人享有债权,对房屋却没有相应的权利,且共同还款人没有房产证。
共同买房是指房屋产权不是个人独有,而是共有。共同买房的产权认定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有者可以选择共有形式。
共同共有的主要型别有夫妻共有、家庭共有等,如果选择共同共有,则双方享有的权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则需要提前分割,并在房产证上注明,例如合伙而产生的共有、共同出资购房等
购房中的共同还款人的权利与义务
这是因为银行认为你的还款能力不足、存在无法按时足量还款的可能性,因此要求你找共同还款人。购房合同、贷款合同依旧只由你一个人签署,房产权也依旧仅属于你个人所有。
共同还款人实际上是为你的房贷还款提供担保,一旦你出现还款违约,银行可要求共同还款人替你还款。
共同还款人只有担保责任,不享有房屋产权。为你提供还款担保,不计入他本人的购房次数。
需要找自身收入较高、财产状况较好的人作为共同还款人。由于共同还款人只有义务、没有权利,因此一般只有近亲或好友才愿意担任。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一、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和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师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二、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上帝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上帝就是最大的,把顾客形容为上帝,是商家对顾客的一种尊重,因为在商家看来,顾客就是他们的上帝,没有顾客,商家就无法生存。至于你说的,顾客并不存在什么义务,要说是消费的话,也不能说是义务,只能说是权利。
男朋友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如果你分不清权利和义务就别诱导别人。 恋爱的时候 男朋友不可能背负任何义务。所有行为的原始冲动都来自你的喜欢。只有法律 也就是结婚之后才会有义务一说
业主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业主的权利有:
(1)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
(2)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3)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4)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业主的义务有:
(1)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
(2)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3)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具体分析如下:
1、借款人的权利:
(1)有权要求贷款方按照合同规定,取得约定数额的货币;
(2)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3)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日期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当事人双方可以重新确定期后的利率;
2、借款人的义务
(1)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不得随意改变用途;
(2)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3)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4)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贷款人返还贷款并支付利息(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5)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违约的应当按约定支付违约金。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时间支付利息(或滞纳金)。
扩展资料
权利
1、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
2、根据借款人的条件,决定贷与不贷、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等;
3、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
4、依合同约定从借款人账户上划收贷款本金和利息;
5、借款人未能履行借款合同规定义务的,有权依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
6、在贷款将受到或已受到损失时,可依据合同规定,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
义务
贷款人有提供贷款的义务;贷款人未按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贷款人有对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权利。如借款人未按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贷款人有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义务。
信息权
贷款人信息权是指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信息。它的主体是贷款人,通常为银行,对象是借款人(有时还包括担保人),标的是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信息的行为,其内容是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信息的权利。它是一种对人权、相对权、请求权,属于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本身也是保障债权得以实现的重要权利。贷款人有权知悉借款人信息的内容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贷款合同签订前有关借款人以往的资信情况、负债情况、经营能力及发展前景等信息;另一类是贷款发放后有关贷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资产负债情况、偿还能力等方面的信息。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虽未明确使用贷款人信息权的概念,但是相关内容均对此有所体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贷款人
贷款人的权利义务分别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在 借款合同 中就会对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相关约定,但这个约定有时候会不太具体,为了弥补这样的问题,法律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那么,在法律上,贷款人的权利义务究竟是什么呢?而借款人的权利义务又是什么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明。 一、贷款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借款合同又称 借贷合同 。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为定期借贷合同、不定期借贷合同、短期借贷合同、中期借贷合同、长期借贷合同。按合同的行业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工业借贷合同、商业借贷合同、农业借贷合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贷款人的权利主要有: 1、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 2、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3、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 解除合同 权。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二、借款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1、提供真实情况。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2、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合同对借款有约定用途的,借款人须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3、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当借款为无偿时,借款人须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当借款为有偿时,借款人除须归还借款本金外,还必须按约定支付利息。 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您应已经对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因此,当您遇到对方侵犯您的权利或者是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时,您完全可以依据法律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如果具体您不知道该怎么做,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 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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