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为一年一贷,材料和第一次申请无区别。
申请材料:
1、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扩展资料: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第四条 高等学校的在读学生申请助学贷款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同时要有同班同学或老师共两名对其身份提供证明。
第五条 高等学校在读学生申请助学贷款要按规定填写借款合同,承诺离开学校后向贷款人提供工作单位和通讯方式,承诺贷款逾期一年不还,又未提出展期,可由贷款人在就学的高等学校或相关媒体上公布其姓名、身份证号码,予以查询。
第六条 助学贷款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学生在读期间所在学校的学费与生活费。
第七条 助学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八年,是否展期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商定。
第八条 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利率执行,不上浮。
第九条 助学贷款采取灵活的还本付息方式,可提前还贷,或利随本清,或分次偿还(按年、按季或按月),具体方式由贷款人和借款人商定并载入合同。贷款本息提前归还的,提前归还的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时间计收利息;贷款本息不能按期归还的,贷款人按规定计收罚息。
第十条 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或利息补贴的,其贴息比例、贴息时间由贷款人或借款人所在学校与贴息提供者共同商定。
第十一条 借款人要恪守信用,如因各种原因离开学校后,应主动告知贷款人其最新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二条 高等学校应对在读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和贷款人发放、收回助学贷款的管理工作予以协助。如借款人在校期间发生转学、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伤亡等情况,借款人所在学校有义务及时通知贷款人。
第十三条 贷款人要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改进服务,加强对助学贷款发放和收回的管理,提高助学贷款的使用效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第二年续贷怎么办理
生源地助学贷款第二年续贷形式主要分为两种,具体流程如下:
(1)现场办理
1)登录国家助学贷款官方网站平台,输入账户信息(身份证号码+密码),点击“资料修改”,按照相关提示进行“申请贷款”,打印。
2)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中的一方,携带身份证原件、纸质版申请表、《助学贷款学生信息登记表》,以及第三方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当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资助中心进行信息确认,完成相关资料审核,最后签订合同。
3)开学后,将开办出的《受理证明》交付老师,并提醒老师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网上录入电子回执。
(2)网上远程受理
相比较现场办理续贷流程而言,网上远程受理形式就显得更为便捷,只需三五分钟即可完成续贷办理,没有地点限制,办理时间相对而言也更为自由。如果你不是大一新生,首推远程受理模式进行续贷生源地助学贷款。值得注意的是,网上远程受理只适用于续贷,并且必须是学生本人进行相关操作,不能由共同借款人进行代办。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预先在手机中安装好“支付宝”软件,自备电脑一台,保证周围光源环境较好,网速通畅。
2)登录系统进行个人信息的资料完善,之后提交续贷申请,选择“线上签订合同”,按照相关提示完成操作,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
3)打开支付宝扫描系统弹出的身份证认证二维码,认证成功即完成办理。
4)返回系统进行办理结果检查,提示受理成功后,将信息提交到生源地办理资助中心。资助中心将会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将回执验证信息通过短信的形式发送给学生本人。收到短信后,学生自行登录系统下载打印《贷款合同》和《受理证明》。
4)开学后,将《受理证明》交付老师,并提醒老师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网上录入电子回执。
生源地贷款续贷需要什么证明或证件
生源地贷款不存在续贷的问题,其本身就是一年一贷,手续及其流程都是一致的!还是学生证、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申请表、回执单啥的! 提醒三点: 1、材料变化:你去年使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今年更换为 学生证复印件;你贷款申请表中的审查单位不需要再回村委会或镇民政办盖章; 2、复印格式:A4纸一式两份分别正反两面复印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件,复印学生证(再次申贷学生不需要再复印户口本信息),也就是6张复印件; 3、若去年签合同时签了委托书,那么今年可有被委托人持委托书及贷款材料一人前去办理!
生源地贷款流程
1.到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填写《生源地贷款申请表》,开具贵州省生源地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
2.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持申请表前往当地居委会或乡镇民政部门审核盖章
3.学生凭“申请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县教育局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4.学生到校注册后将《生源地贷款学校执回单》寄回你所在的相关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注:
1.次贷款只能用于交纳学费及住宿费
2.贷款证明及申请表每人仅有一份,请认真填写
3.申请贷款所需的材料:
1)生源地贷款申请表
2)学生身份证文件(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共同借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学生证及复印件、高校出具学生未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证明。
贷款学生和信用社联社签定贷款协议后,如是外省高校学生,由县联社打印高校回执表,学生到高校报到后交学校确认盖章,由学生将确认后的回执表寄回本县资助中心。县资助中心再将回执信息输入到该生在校状况表中,返给县联社。本省高校贷款学生和信用社签定贷款协议后,高校回执自动转到高校端口,高校在网上审核该学生的高校回执,审核完成后在系统中返回县信用社。
信用社在网上收到高校确认回执后,将贷款金额打到贷款学生所在高校的指定帐号。并填写贷款日期、还款日期、贷款利率等合同相关信息,合同确认生效。如贷款学生因某种原因不在高校学习,贷款合同将不能生效。
第二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手续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一年一贷,手续和第一年一样。
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扩展资料: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填表说明:
1、本表是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批表。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如实填写表内所列示的各类信息。
2、借款学生户籍所在地应为本县(市、区);借款人必须是已被国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学校正式录取。
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借款学生家庭确实为经济困难家庭,借款学生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共同借款人主要是指借款学生父母。如借款人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借款学生应根据录取院校、专业的学制选择申请贷款的期限。贷款期限上限为“在校年限+10年”,最长不超过14年,最短不低于6年。
5、资格审查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查意见需加盖公章。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助学贷款,其目的是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而贷款对象中的家庭经济困难生,是指高校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本专科学生。
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申请时无需抵押和担保,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国家出台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目前已经在全国多个省市积极试点,大部分城市已开始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需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
若高校学生需要了解更多有关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政策和信息,可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进行了解和助学贷款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对于生源地贷款续贷证和生源地贷款续贷续贷声明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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