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怎么贷额度是多少?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出来
使用公积金贷款时,很多人都会关注贷款额度的问题。大家都知道,公积金可贷款额度是有限制额度,并且有比较确定的计算方式,并不能随意申请。公积金贷款怎么贷额度是多少?
公积金贷款怎么贷额度是多少?
1、按照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月计缴住房公积金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为0.45)×12(月)×实际可贷年限。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且共同借款的,贷款额度为夫妻双方分别计算的贷款额度之和。
2、个人贷款最高限额。目前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
3、购买商品房最高贷款额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购买二手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
4、按照账户余额计算,一般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公积金余额的10倍到20倍之间,具体的倍数与额度还要看具体地区的相关规则。
总的来说,公积金贷款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其中四个条件计算出的最小值就是贷款人最高可贷金额。此外,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还与贷款人的还款能力、贷款年限、月缴额、个人征信等多方面因素有关。
公积金贷款怎么计算?
公积金贷款有两种方式:
1、园区公积金贷款额=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12个月*贷款年限*35%,(贷款年限不得长于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龄时间,且最长年限是30年,贷款额度不超过70万)
2、公积金贷款额=公积金余额*10,(但个人名义贷款不超过45万,家庭名义不超过70万)
注:苏州园区:新房90平以下、110万以内,首付二成,贷款八成。
现在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25%。
公积金余额不足一万元按一万元算。
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按以下公式来算对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的: 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个人还贷能力系数为0.3)×12(月)×实际可贷年限(男法定退休年龄为60岁,女为55岁,可贷年限商品房不超过30年,二手房不超过20年)。 举例: 每月和单位分别缴200元公积金,请问我能贷多少公积金 可贷额度为:200÷8%×0.3×12×(60-33)=243000元。但由于目前个人最多只能贷20万元公积金,所以他最多只能贷20万。 一、按以下两种方式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以其中的较小值为上限,并不得超过相应档次的最高贷款额度 (一)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前一日晚12点的数据为准)的10倍。借款人配偶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其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合并计算。 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其配偶为现役军人的,贷款额度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20倍。 借款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所缴存的新职工住房补贴可与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区分新职工住房补贴是否正常缴存的标准,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的规定执行。 (二)房屋总价×(1-规定的贷款首付款比例) 1、职工家庭办理首次公积金贷款,套型建筑面积(以下简称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20%;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30%。 2、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50%, 注1:二手住房以成交价和评估价两价中的较低价作为房屋总价; 注2:商品房以合同房价为房屋总价(不包括装修价),借款人所购住房的房屋总价中包含装修价款的,其房屋总价按扣去15%计算。
公积金贷款月供怎么计算
公积金贷款计算月供得看客户选择的还款方式是哪一种。而房贷还款方式主要有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
若是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那在整个还款期间,月还款额都将保持一致(首月月供一般按实际天数计收利息,可能会有所不同)。计算公式是:月还款额(本金+利息)=[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而若是选择等额本金还款法,则是将贷款总额等分,然后每月偿还相同的贷款本金和剩余贷款在该月产生的利息(月供会随着客户不断还款而越来越少)。计算公式是:月还款额(本金+利息)=(贷款本金÷还款月数)+(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其实商业贷款也是如此计算月供的,组合贷款同样也是。不过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执行利率不同,所以哪怕选择同样的还款方式,贷款总额、贷款期限也都相同,计算出来的月供也会不一样。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初审与评估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五、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
六、按月还款
借款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
在“国五条”北京细则公布一周后,北京公积金贷款和北京市商业银行房贷政策的新政也落地了。
2013年4月8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央行营业管理部分别下发通知,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或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申请贷款二套房时,首付款比例都由原来的6成提高至7成。
从2013年4月8日起通过网签的购房,都将按照新政策执行。
贷款用途
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职工购买使用权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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