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与余额有关系吗
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借款人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一般是有一定关联的。
通常公积金账户余额越多,客户可以办理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就越高。
用计算公式来表示就是: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40%)-借款人现有贷款月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还有,不少地区规定公积金贷款额度与账户余额成倍数关系,
比如重庆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是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5倍,西安是15倍,深圳是14倍(具体可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当然,各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都是有最高限额的,纵使公积金账户里余额再多,也无法冲破上限。
比如上海个人参与公积金贷款,首套房最高六十万,二套房最高五十万;两人及以上参与,首套房最高一百二十万,二套房最高一百万。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公积金贷款和余额有关系吗
有。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借款人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一般是有一定关联的,通常公积金账户余额越多,客户可以办理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就越高。不少地区规定公积金贷款额度与账户余额成倍数关系,各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都是有最高限额的,纵使公积金账户里余额再多,也无法冲破上限。
扩展资料:
公积金全称为: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于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并且即日起用。
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额度跟公积金账户余额有关系吗
公积金贷款与自己公积金账户里余额的关系如下:
1、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一般会跟卡里余额有关系,可贷公式为:贷款职工月计缴公积金额*贷款职工公积金缴存比例*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为0.45)*12*实际可贷年限。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帐户存储余额一般来说是挂钩的,目前的相关倍数高已经从15倍放宽到40倍,如果按贷20万元(不包括补充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住房公积金帐户中至少要有5000元的存储余额;
2、贷款金额不能超过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额度。具体贷款额度和年限,必须同时满足单笔高贷款额度、高可贷款额度和低首付款的要求。购买私产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造住房、公有现住房的,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价款(住房评估价值)或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
3、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2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借款人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小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积金贷款额度跟里面的余额有关系吗
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跟卡里余额有关系。
可贷公式为:贷款职工月计缴公积金额÷贷款职工公积金缴存比例×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为0.45)×12×实际可贷年限。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帐户存储余额是挂钩的,目前的倍数最高已经从15倍放宽到40倍,如果按贷20万元(不包括补充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住房公积金帐户中至少要有5000元的存储余额。另外,借款人申请贷款前还须连续6个月缴存住房公积金。
扩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指个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所能申请的最大贷款金额。只有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6个月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才可享受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积金贷款额度
关于公积金贷款是按余额来的吗和公积金贷款是按公积金余额算的吗的介绍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