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手房买卖卖方的法律风险
卖方存在下列法律风险:1.银行贷款时限违约风险。针对对方办理贷款的时限给予约定,就是签订合同后多久内,必须提交银行的资料,办理贷款手续,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2.贷款额度违约风险。对于贷款额度,要明确,同时必须明确如果贷款不足申请额度或贷不了款,怎么办。3.合同签订法律风险。过户前,最好是要看到银行给的批贷承诺函,或者看到银行已经签字盖章的针对这套房屋的贷款合同。4.过户抵押风险。5.使用权风险。可以在合同里约定,收到全部款项后多久将房屋移交给对方,也就是没有收到全部的钱,就不交房。【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6条,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按揭买二手房 怎么交易? 卖方有什么风险吗?
买卖二手房,卖方的唯一风险就是过户后买方不付尾款,不过正常操作是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交易流程如下:
1、签订合同。
2、到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全款付没有这一步)。
3、审核通过后到房管局办理过户(全款购房的话办理过户的时候买方把尾款付清,然后办理单方取件)。
4、办理过户后取产权证交给银行(全款房买卖到这里就结束了)。
5、银行放款。
扩展资料:
财产分割:
1、男女婚后以一方或双方的名义购买并办理了按揭贷款的房地产,产权登记在个人或双方名下,婚后由双方偿还按揭贷款的情况。
只要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那么该房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偿还给银行的按揭款为共同债务。因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属夫妻共有财产,当事人有约定的除外。
2、如果男女双方婚后以双方名义购买的房地产,以一方名义办理了按揭,由一方偿还贷款,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是夫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无论是登记于双方名下还是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上述情形房产分割的处理,双方婚后取得房屋产权的,这种情况下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价值分割时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按揭买房
二手房买卖贷款风险有哪些?
二手房转按揭贷款风险有卖方变卦,买方面临“钱房两失”的局面以及可能无法过户;买方可能无法获贷以及银行拒绝提前还贷;提前还贷需要一定的时间,加大了卖方所承受的风险。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三十二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贷款人在短期贷款到期1个星期之前、中长期贷款到期1个月之前,应当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借款人应当及时筹备资金,按期还本付息。贷款人对逾期的贷款要及时发出催收通知单,做好逾期贷款本息的催收工作。贷款人对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的贷款,应当按规定加罚利息;对不能归还或者不能落实还本付息事宜的,应当督促归还或者依法起诉。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贷款人协商。
二手房过桥贷款风险有哪些?主要在这几个方面!
; 买房是一个需要有足够耐心来做的事情,新房还好说,但是买二手房就比较麻烦了,有的人因为在买二手房的时候,等不及银行放款,往往会选择找中介过桥垫资。那么二手房过桥贷款风险有哪些呢?下面就来给大家简单地说一下。
二手房过桥贷款风险有哪些呢?
1、产权不明晰:有些个人中介在过桥之前,就在买家那里获取到了卖家的信息,于是双方私下协定假的借款合同,表示卖家因为欠中介的钱,已经将房子抵押给了中介,于是造成买方付钱了却迟迟不能过户的局面。这种“骗房”把戏,并不是偶然的情况,大家可以去网上看一下相关实例。
2、过桥利息高:国家规定,年化超过36%就是高利贷,但是依旧还是有很多民间机构“暗箱操作”,比如房产中介在办理的时候,过桥垫资费收一笔,利息另外再计算,这样不仅让买方增加成本,后续还可能造成纠纷。
3、卖方拖房:上文已经说过,找个人或者中介过桥利息是非常高的,一旦遇上卖方不讲道理,故意拖着过户时间,那么买方不得不承担每天多出来的过桥利息。
以上就是关于“二手房过桥贷款风险有哪些?”的回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国家对于房产中介的“过桥贷”是严厉禁止的,建议还是走正规渠道,去银行贷款,虽然等待的时间长一点,毕竟会有保障。
对于二手房贷款卖方有何风险和二手房贷款卖方有何风险和风险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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