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农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农村贷款需要的条件:
(1) 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且申请借款时年龄和借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65(含65);在农村区域有固定住所,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2) 根据《中国银行“三农”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客户的信用等级评级结果为一般级及以上。
(3) 应具有稳定的收入及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 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5) 品行良好,申请贷款时无逾期未还贷款。
(6) 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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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贷款的特点信用社经营的主要业务是农村信贷,其业务手续和技术操作与国家专业银行基本一致,因此,国家专业银行关于农村信贷管理方面的制度、办法在信用社同样适用,也同样具有约束力。但是,由于信用社的性质、地位、作用等与国家专业银行不同,因而在贷款的具体操作上有其自身的特点:
(一)贷款对象的广泛性信用社的贷款对象涉及农村各种所有制、各个领域,它包括:
1.从事农、林、牧、副、渔等各业的承包户、专业户和农村合作经营单位。
2.经有关部门批准实行独立核算的乡(镇)办、村办、组办、户办和各种形式的联办企业或新的经济联合体。
3.有经营收入和还款有保证的农村文教卫生、科研等事业单位。
4.绎有关部门批准从事手工业、商业,运输、建筑、服务业等农村个体经济户和经济联合体。除此以外,资金实力雄厚的信用社还可以对国家专业银行的信贷范围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与之交叉发放贷款。当然,由于信用社的性质决定其贷款支持的重点是农业生产,其它只能在满足农业生产资金有余的前提下量力而行地支持。
(二)贷款经营的灵活性信用社贷款经营的灵活性,是指信用社在党和国家政策、法令和计划指导下,按照比例管理的原则独立自主地经营信贷业务,充分发挥民间借贷作用,诱导农村资金合理流动。
1.贷款范围和用途上的灵活性。
信用社发放贷款的用途和范围是在保证农业生产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依据国家产业政策,根据自己的资金力量确定“资金使用序例”。
即:先种养业,其他农业,后乡镇企业、个体工商业、社员生活和其他工商业。在自身资金实力可能的情况下,只要国家政策、法令允许生产和经营的项目,确能实现预期经济效益归还贷款者。
2.自有资金比例和贷款期限,可以适当灵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农村信用社贷款
农业贷款需要什么手续和条件
条件:
1、18-65周岁,身体健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效身份证明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本地有固定住所。
3、具有稳定职业、稳定合法收入或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个人合法资产。
4、信用记录较好,无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5、在农业银行开立个人账户,愿意接受农业银行信贷、结算监督。
手续:
1、客户提出个人综合授信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2、银行进行调查,审查和审批。
3、银行与借款人签订授信合同和借款合同。
4、抵质押方式授信办理抵质押手续。
5、借款人按约定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6、办理结清贷款手续。
扩展资料:
农业银行贷款优点:
1、一次授信,循环使用:可依据抵押、质押、保证、信用方式中的一种或组合,一次申请取得授信额度,重复循环使用。
2、用途齐全,方便灵活:贷款用途可作为住房、汽车、房屋装修、综合消费等消费类用途,也可为个体生产经营等经营类用途,灵活广泛。
3、手续简便,省心省息:借款人申请贷款后,如以房地产抵押,只需办理一次抵押手续;可随借随还,利息按照实际贷款额和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农业银行—个人综合授信贷款
农村贷款20万需要什么条件
农村信用社贷款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有效;
2、在信用社开立了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3、企业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
4、服从信用社管理,如实向信用社提供有关经营情况,按时报送报表和经营计划;
5、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设施;
6、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企业管理规范。
二、政策性
1、企业从事的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2、贷款对象必须符合人民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信贷支持对象要求;
3、在其它银行或信用社没有贷款关系。企业必须在一个信用社贷款,不存在多头贷款问题;
4、企业在发放贷款的信用社辖区内经营,不得跨地区贷款。
三、项目可行性
1、原材料有来源,原材料供应有意向性协议;
2、产品质量合格,有长期稳定的市场,产品销路有意向性协议;
3、有可观利润,经济效益好;
4、企业有生产技术保障;
5、企业对外负债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小于70%。对于流动资金借款,企业自有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必须大于30%;对 于固定资产贷款,企业自有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必须大于50%;
6、新建项目自筹资金必须在50%以上,要有注册资金证明;
7、新建项目必须要有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四、贷款的安全性
1、担保人必须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和代替偿贷的能力,必须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其它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抵押物必须是地上定着物,易变现,贷款额必须控制在抵押物的70%以内;
3、质押物、证、权真实清楚,票据合规合法有效。
五、贷款的效益性
有明确可靠的偿还贷款本息的渠道,企业每年结清利息后,能拿出一定的资金偿还贷款本金。
六、企业的诚信度
企业无逃债、废债行为,不存在恶意拖欠信用社及其它银行、其它单位和个人借款和货款的历史。
七、对农村信用社的要求
1、信用社自身组织的资金在满足支农的前提下,有充足的富余资金用于发放此笔贷款。每5000万元富余资金最多只能发放1000万元企业贷款。不得用拆借资金或人民银行再贷款发放企业贷款;
2、若发放此笔贷款,此企业贷款占信用社总贷款的比例不能超过10%;信用社最大十户贷款占总贷款的比例不能超过50%。
3、市州联社、信合办必须有贷款可行性论证报告,有充足的可贷理由,对存在的不足要有改进措施;
4、市州联社、信合办审贷委多数同意,其中:理事长、主任必须同时同意,分别鉴有“同意”字样;
5、市州联社、信合办主要负责人必须对上报的全部贷款资料签有“真实无误”字样。
6、贷款责任人(信用社、县联社、市联社信贷员、分管信贷的领导、主要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应承担的责任。
扩展资料
农村信用社贷款是指自然人或法人在需要资金时,从农村信用社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取得,并约定额度、期限和利率,到期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行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农村信用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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