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贷款银行是一起放款还是分开放款的呢
1. 组合贷款一般是分开放款的,要公积金贷款放款后商业贷款才会放款,通常是在公积金贷款初审通过后,再按照银行要求填写商业贷款部分的借款申请表并办理手续。
2. 如果商业银行贷款的房贷额度不紧缺,那么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是可以一起同时放款的。但如果遇到特殊情况的话,一般是公积金贷款先放款,特殊情况是指银行房贷额度收紧特别厉害,在这种情况下,商业银行贷款的耗时就会比较长,而公积金的委贷资金则比较充足,这时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会协调联名的商业银行先将公积金贷款下放给贷款申请人。
拓展资料
一、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二、分类
1.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符合某银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同时,还可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作为抵押物,银行向同一借款申请人同时发放的,用于购买同一套自住普通商品住宅的个人住房贷款,是政策性和商业性贷款组合的总称。
2. 就是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同时使用,一般是在个人贷款超过当地规定的公积金贷款的最高上限才使用的,如购买高档住宅,须贷款50万元,而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公积金最多贷款40万元。这样的话,剩余的10万元将使用商业贷款,同时利息也不能享受公积金贷款的利息。
3. 组合贷款,是住房资金管理部门运用政策性住房资金、商业银行利用信贷资金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贷款,是政策性贷款和商业性贷款组合的总称。当个人通过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可以向受委托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经办银行申请组合贷款。
三、流程
1.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是指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所需费用时,其不足部分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商业性贷款。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必须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和有关住房商业性贷款的规定。
2. 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借款人应先向商业银行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商业银行凭借款人相关证明材料代借款人向公积金受托银行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公积金受托银行经审核,书面向借款人承诺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期限等,同时通知商业银行;商业银行经审核,书面向借款人承诺商业性贷款额度、期限等。
3. 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合同,贷款银行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将贷款金额用转帐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组合贷怎么还款
组合贷款是指同时使用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抵押贷款。归还时,公积金贷款可通过公积金账户转账直接归还:商业贷款按月自动从绑定还款账户中扣除。也就是说,组合贷款需要设置两个独立的账户,这两部分要分开贷款。公积金贷款采用自由还款方式,商业贷款还款方式包括平均资本和等额本息。
1.组合贷款一般是指同时满足商业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要求的一种贷款。当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时,会选择组合贷款,这样不仅可以有更低的贷款利率,还可以享受当地组合贷款的优惠政策。
2.借款人提取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的,不能使用委托扣款方式偿还贷款,仍按原规定每年申请提取还款一次。商业贷款还清后,他会申请公积金的委托扣款来偿还贷款。
3.组合贷款一般需要设置两个独立的账户,因为这两部分是分开贷款的。
4.公积金的免费还款意味着我们每个月可以设定一个较低的还款金额,但是每月的还款金额必须大于这个金额。其实这个数额等于等额本息的数额。
5.但是这个金额不需要死,每个月还款金额可以临时调整。如果你有更多的钱,如果你没有钱,你必须达到一个低还款额。商业贷款部分为平均资本,等额本息还款。同时,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条件必须一致。
拓展资料:
1.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也可以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可以以所购城镇自住住房(或银行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为抵押,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
2.贷款组合是银行在贷款总额有限的约束下,将资金借给两个以上债务人以分散信用风险的一种方法。由于行业特征和商业周期等宏观因素,以及企业间经营活动相关性等微观因素,贷款组合中的违约依赖表现为周期相关性和风险分散性。对违约的依赖程度越高,贷款组合的潜在风险损失越大。
3.申请材料
①一般信贷业务所需的基本材料;
②抵押物权利证书复印件;
③抵押人为信贷企业以外的第三方企业的,应提供第三方企业: 营业执照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公司章程或合资、合伙协议复印件;
⑤抵押人为自然人的,应向抵押人提供: 身份证复印件; 抵押人第二居所的产权证或第二居所的描述。
组合贷款一起放款,还是分开放款?
分开。
组合贷款不是一起放款的,组合贷款的放款时间都是分开的,只有当公积金贷款放款后,商业贷款才会发放贷款。组合贷款的办理银行可以不在同一家,但是办理程序需要一起。
通常是在公积金贷款初审通过后,再按照银行要求填写商业贷款部分的借款申请表并办理手续。
拓展资料:
组合贷款流程: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的程序可分五步:
第一步: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第二步:银行审核
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第三步: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第四步: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1、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已取得产权证)并以所购建房屋办理抵押的,持借款人身份证、预交款收据原件、名章、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填写《天津市房屋他项权申请登记表》并加盖借款人(抵押人)和贷款银行(抵押权人)印章后,到房屋座落地的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借款人用期房抵押的(没有取得产权证),持上述材料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管理部门办理《天津市房地产抵押权证明书》。
2、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第五步: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
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第六步: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第七步:银行划款
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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