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贷我该怎么办?请高手指点!!!谢谢
直接和贷款行联系就可以了,不过要考虑清楚哦
加息预期愈演愈烈 提前偿还房贷是否划算
尽管央行一次次出面否认,但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连创新高,还是让人们对加息的预期充满猜测。日前,记者从北京市银行业信息灵通人士得到消息,目前该行针对行业内的存款利率已经上调,存贷款利率上调已经可以说势在必行。不过,即便加息,也必然是小额度的。
据分析,银行如果加息25个基点(0.25%),购房者月还款将增加2.9%。虽然看起来影响不会很大,但近期山东、南京等地提前还贷势头汹涌,北京的情况又如何呢?根据工行北京分行的统计数据,该行发放的房贷提前还款率竟高达49.1%。在加息预期下,素来就喜欢提前还款,并且还不用像上海、广州人那样交纳提前还贷违约金的北京人是否会更趋向于提前还款呢?究竟提前还款划算吗?该注意哪些问题和细节呢?记者就此采访了北京市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的相关人士。
细数提前还贷利弊
提前还贷自然是源于利益,北京市农业银行的杨先生为我们分析了提前还贷的利弊问题。不过在分析前,他强调了一点,个人消费贷款属于长期贷款,其利率是一年一调,也就是说,即便近期利率调整,个人房贷新利率也要从明年1月1日开始实行,因此不必着急。况且,既然贷款也是因为资金不足,小额度加息对个人影响并不会很大,提前还贷不必盲目。
先说有利的,一是肯定少还利息。当初贷款是由于资金不足,如果现在的经济条件允许,大多数人都愿意提前把“债”还了,提前还贷最直接的利益就是可以少还利息。二是拿房产证,贷款买房后房产证会被当作抵押,但如果提前还了款,房产证就会拿到自己手里,房主在房屋买卖、转让时会自由得多。
但问题也存在,一是因为贷款人的贷款利息是按照签订的合同年限执行的,贷款年限越短利率越低,提前还贷实际上是多交了利息。二是如果选择的是公积金贷款,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1年后提出,并且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三是公积金的利息损失,因为提前还贷后,公积金将停止使用,并按活期利率存起来,到退休时才能提取,这一块的利息损失不小;四是利率风险,因为贷款的利率是浮动利率,若人民银行调整了利率,借款人还款的利率就会改变。因此,若提前还款之后,利率下调了,那借款人可能会吃些亏,但在加息预期下,提前还款是划算的。
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人们提前还款呢?他认为,这一方面是因为人们的收入水平提高了,另一方面则是投资渠道狭窄,让贷款人仍首选去银行还款。近几年股市低迷,基金、信托等投资产品刚刚推出,如果其他投资产品的收益超不过商业房贷利率,会算账的居民都会觉得先还房贷最划算;三是许多居民还不习惯“负债生活”,老觉得借钱过日子不踏实。
面对目前这种情况,杨先生认为提前还贷并非适合任何人,要提前还款,应该是目前经济条件比较好,且手头的钱暂时没有其他的用途。买房人若月收入不高,但收入稳定,就比较适合较长年限的贷款,并按部就班地还款,不会影响日常生活。
举个简单的例子,市民张先生向银行贷款10万元执行的是商业贷款的利率。经测算,在贷款后第5年末他累计向银行归还本金43085.75元,支付利息22268.11元,还剩贷款余额(本金)56914.25元。若维持原贷款合同不变,至第10年还款期满,累计将向银行支付利息30707.60元。若在第5年末就申请提前还清贷款,那么只要归还剩余本金56914.25元即可。在前5年,由于张先生占用的贷款数额较后期大,所以实际发生和支付的利息相应就多,占总利息额的72.52%;后5年因已经归还了大部分的本金,实际发生、支付的利息也就少了,占总利息额的27.48%。通过计算可以看出,前5年的贷款平均利率要远比后5年的高;后5年贷款的平均年利率划下来只有2.97%,要比目前任何银行贷款的利率都低。因此,如果没有比较好的投资方向,他应该一次性还清所有贷款,可少支出8000多元的利息;若他比较擅长投资,则不必提前还款,可将这56000多元投资股市、邮市、基金等,相当于是以极为优惠的利率向银行贷了资金去投资,只要投资的年回报率高于2.97%,就是划算的。
还贷之后 别忘拿回自己的钱
如果您权衡了利弊,还是决定提前还贷,那么以下程序您需要注意。
提前还款的方式有两种情况:一是部分提前还款。即借款人提前偿还一部分贷款,但还有一部分剩余房款仍需申请银行贷款。
这种情况,银行一般会要求借款人提前一定的时间通知银行,同时银行还会要求借款人对提前偿还的那一部分,按照10000元的整数倍偿还。借款人要到贷款行领取借款合同变更协议,然后去开发商处盖章签字,借款人自己也要在变更协议上签字或盖章,然后交回贷款行。贷款行会要求修改原借款合同,在原借款合同上有提前还款一项。
另外一种是全部提前还款。即借款人在偿还了一部分贷款后,将剩余的贷款一次性还清。银行处理这类一次付清提前还贷的手续较为简便。一般要求客户提前通知银行�通常提前10个工作日到1个月�;银行计算好客户的总欠款数, 指定客户到银行付清款项,支付当月利息;银行将房契送到合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办理取消按揭贷款的契约并到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律师办好一切手续之后,会通知业主领回所有的房产契约。有的银行不经过律师,只要办齐手续,就可以直接把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还给客户。作为北京市民,各大银行基本都不对提前还房贷收取违约金,不过收取违约金应该是国际惯例。
在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后,您可别忘从保险公司、税务部门拿回属于自己的钱。按照现行规定,办理住房贷款时必须买保险。在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后,原个人住房贷款房屋保险合同此时也提前终止。按有关规定,借款人可携带保险单正本和提前还清贷款证明,到保险公司按月退还提前交的保费。提前还清贷款退还保险费,须根据原购房屋是现房还是期房、期房的投保费实际期限�半年以上期房的投保期限一般是将借款期限再减去1年计算�、原一次性交付保费的贴现利率与速算系数等因素,其计算公式为:提前还清贷款退还保险费=已交保险费在提前归还时的现值-提前归还前占用保险费在提前归还时的现值。
再就是要到税务部门办理退税手续。当您购买商品房时,应将可退税的家庭成员全部作为房地产权利人写入买房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支付房款后即办理“购房者已缴个人所得税税基抵扣”申请,取得本人的“税收通用缴款书”。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后,即可取得房地产证,应在办妥房地产权利证明后的6个月内,前往税务部门办理退税手续。
专家提示 为提前还贷绸缪
北京市建设银行的于先生提示,如果您在贷款时就有提前还款的预期,那么在选择贷款方式上一定要注意。
目前北京市个人住房贷款的还款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另一种是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目前一般都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按照这种方式还款,借款人每月需还给银行等额的钱,两种方式其实是各有利弊的。但如果您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就考虑到今后可能会提前还贷,不妨选择新推出的等额本金还款方式,而且贷款时应尽量选择较短的贷款期限,因为期限越长先期支付的利息越多。如果采用了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优点是本金不变,利息逐步递减,贷款期间若提前还贷,由于归还本金多,利息支出相对就少。但如果采用的是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每月偿还金额相等,偿还初期利息支出最大,本金最少,以后利息支付逐步减少,本金逐步增加。因此,在同样贷款期限下,后者所支付的利息将高于前者。
举例来说,贾先生贷款时选择了最高年限30年,总额68万元的贷款。其开始一年每月等额还款金额为3906.62元,其中,3160.99元为利息,745.63元为本金,一年来这位客户共还本金为745.63×12月=8947.56元,偿还利息为3160.99×12=37931.88元。可见等额本息法下,大部分资金偿还的只是利息,而本金仅占19.1%,提前还款显得不值。
此外,如果是为了转让房屋而提前还款,不妨选择转按揭的方式�可以减少自己的利息损失。不过,目前在北京办理转按揭的手续还很繁杂,办理转按揭的房产必须在城八区区域内,此外,原按揭人应该拥有房产证。在办理时要注意,一些商品房项目的开发商将土地做了抵押,这类房屋是无法取得房地局颁发的房产证的。在办理转按揭的过程中,银行、律师、负责担保的中介机构应该到房地局核实该项目的土地是否做过抵押。如果土地做了抵押,开发商同意更换预售登记,并出面去房地局对房产做更名,转按揭也可进行。
如果买房已经付了首付,但银行不批贷款怎么办?
按揭贷款办理不下来时可退房,但要根据原因追究买卖双方不同的责任。情况如下:
一、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按揭办不下来,例如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导致银行不批贷款的情况,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及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利息损失。
二、购房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者信用记录不好,造成银行不批准贷款,也可以退房,但购房者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开发商相应的违约金。
三。政策或者银行的规定发生变化导致不能贷款,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协商退房,协商不成合同上又没有约定的,购房者可以起诉并举证自己没有过错,确实无力购房,要求开发商返还首付及定金。
扩展资料: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现房屋担保贷款无法办理这一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客观障碍,导致合同难以继续履行,此时若继续维持合同的原有效力,则是将贷款未获审批的责任加诸于买方,有违公平原则,可能对买方产生显失公平的结果。
依据《商品房司法解释》第二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交19万元首付按揭没办下来 开发商不退款怎么办
2021房贷政策
2020年12月31日,央行和银保监会联手颁布了一条关于房贷的重磅政策。而且,自2021年1月1日起直接实行。这是自房地产领域“三条红线”融资新规后的最重磅规定,且没有给任何过渡期。
1、这个规定的全称是《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主要目的是对银行业房地产贷款进行集中管理。按这条新规,以后银行房地产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均有上限,不得突破。文件的附件中,给出了极其明确的比例限制。
根据《通知》,两部门根据不同银行的资产规模及机构类型,分成5档对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进行管理,具体来看:
第一档也就是中资大型银行,包括工农中建交邮储6家国有大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40%,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32.5%。
第二档也就是中资中型银行,包括12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以及资产规模较大的几家城商行如上海银行、北京银行等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27.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20%。
第三档为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包括除了第二档以外的城商行、民营银行以及大中城市和城区农合机构,房地产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的占比上限分别为22.5%和17.5%。
第四档为县域农合机构,房地产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的占比上限分别为17.5%和12.5%;
第五档为村镇银行,两项贷款的占比上限为12.5%和7.5%。
另外,两部门表示: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会同所在地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可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结合所在地经济金融发展水平、辖区内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具体情况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特点,以《通知》的第三档、第四档、第五档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为基准,在增减2.5个百分点的范围内,合理确定辖区内适用于相应档次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有两种情况暂不纳入房地产贷款占比计算:一是住房租赁有关贷款,目的是为支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二是为配合资管新规的实施,资管新规过渡期内(至2021年底)回表的房地产贷款不纳入统计范围。
2、除此之外,根据央行两次规定,自2021年开始,贷款购房者将会面临两方面的新变化:一是用商业贷款按揭购房者,如果其重定价日定在1月1日,在本年度其月供将自1月起有所减少;二是本年度新贷款购房者,其贷款将会受到“住房贷款占比”的影响。
第一个变化:商业贷款,月供将有所减少2019年12月28日,央行网站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进一步推动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
第二个变化:个人贷款购房受到“住房贷款占比”影响2020年12月31日下午 ,央行在官网发布了“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
扩展资料:
1、银行系统中的贷款比例作出限制的原因
央行公告中提出“为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抵御房地产市场波动的能力,防范金融体系对房地产贷款过度集中带来的潜在系统性金融风险”。2020年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的讲话,也曾提到了中国金融体系对房地产贷款的依赖和集中度。
按郭主席的说法:中国房地产相关贷款,占银行业贷款的39%。而且这些仅仅只是银行体系内的贷款,那些房企自行发行的债券,融资的股权,已经信托等影子银行的资金,均不在这39%里面。
还有很多人,直接用经营性贷款去全款买房,这其实也算房价,只不过在表内看起来像发给工厂企业的经营性贷款而已。加上这些七七八八的表外贷款,房地产贷款会占到我国金融体系的40~50%左右。这是一个非常恐怖的比例,真正的半壁江山。过去世界上总共产生了130多次金融危机,其中100多次和房地产有关。
最近的一次,2008年的美国金融危机,起因是房地产。日本金融崩溃,起因也是房地产。所以郭主席将房地产定义为我国金融风险最大的“灰犀牛”。先搞了一个房企融资的“三条红线”,如今又开始限制整个银行体系的贷款上限。半壁江山实在太高了,哪怕是39%也很高。
所以现在规矩改了,直接通过放贷上限来压制全体金融系统。和现状比,压的不多,因为房地产贷款占中国金融体系的比例实在是太大了,大到不能动,不敢动。但这是首次以行政令的形式颁布贷款占比红线,给各银行都戴了一个紧箍咒。防范银行过多的贷款投向房地产领域,或出现一些不符合贷款要求的做法,比如近两年很火热的首付贷。
2、LPR影响
LPR是由我国18家报价银行综合考虑资金成本、贷款市场供求、信用溢价所报出来的结果。18家银行报价去掉最高和最低,其他数据平均构成LPR数据。
按照新规定:“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利率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这意味着从2021年1月开始,住房贷款利率更多地将由市场机制决定,和2020年、2019年的利率形成机制有了不同。
自2021年开始,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如果转为固定利率,未来贷款利率就固定不变了;如果转换为LPR,贷款利率会随着市场利率变化。根据新通告,今后贷款浮动利率将参照LPR,其定价模式为:房贷利率=LPR+固定点差(固定点差可能为负数)。
12月21日,最新数据显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维持3.85;五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维持4.65%。由于2020年12月的LPR相比2019年12月的LPR下降15个基点,若购房者的房贷利率转换日定在每年的1月1日,则从2021年1月月开始,房贷利率将降息15个基点,个人住房贷款者月供还款将减少。根据“房贷利率=LPR+固定点差”的计价模式。
举例来说:假设一个人在2019年10月8日之前,向银行按揭了30年期的100万房贷,利率为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1倍,那么实际利率为5.39%(4.9%×1.1)。
但如果转换为浮动利率,其固定点差(0.59%)=原合同当前的执行利率水平(5.39%)-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4.8%)。
换言之,在往后的日子里,他的的房贷利率定价公式为:房贷利率=LPR+0.59%;在2020年,利率保持5.39%不变;但从2021年开始,即可享受利率下行的优势。现在,2020年12月五年期以上LPR降低至4.65%。那么2021年的利率就为5.24%,相比转为固定利率下降0.15个百分点。
在利率下降的情况下,如果这个人选择等额本息还款,他每月会比之前少还多少钱呢?如果实际利率为5.39%(4.9%×1.1),他过去每月需要还银行贷款5609.07元。2021年的利率变为5.24%,相比固定利率下降0.15个百分点之后,他每月需要还款5515.84元。每月减少还款93.23元。
当然,个人如果选择转换为固定利率,那么2019年1月1日-2049年12月21日间利率均为5.39%,每月还款就是固定不变的。和世界许多国家相比,我国当前利率较高,回旋余地较大。从长期来看,LPR进一步下降的可能性较大,如果这样,那么房贷利率还有望再降低,贷款购房者未来还有希望再减少利率支出。
通知给银行设定了关于房贷规模的“两道红杠”:第一道红杠,是“房地产贷款占比”,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余额占该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第二道红杠,是“个人住房贷款占比”,是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
央行通知给出了“房地产贷款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的计算公式:值得一提的是,这两道红杠以后,对普通购房者而言:意味着以往“小银行”通过更“灵活”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拓展该部分业务的空间将受到限制,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资格等方面的管理将更加严格。
我们个人住房贷款,一般每月还贷额度最好不超过家庭收入的30%,这被视为一个家庭财产的“安全线”,如此能保证个人月还款后的正常家庭生活开支;7大国有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占比”最高,达到总贷款的32.5%。说明央行也把国有银行“总贷款的30%”附近,视为一个国家“住房金融”的安全线。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
利率转换,贷款发放日对应日和维持原合同不变,是什么意思嘛?
利率转换、贷款发放日对应日是什么意思?
利率转换、贷款发放日对应日是什么意思,意思你如果你贷款是某年某月某日发放的,那么遇到银行调整利率,你执行新利率的时间就是某月某日开始,如果是选择转换为固定利率,转换后的利率水平等于原合同当前的执行利率水平,利率水平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如果选择转为LPR,转换后实际贷款利率=离重定价日最近的LPR报价+加点数值了。
对于利率转换来说,在整个贷款协议有效期间选择在任何一利息支付期的利息支付日那天将原浮息贷款余额转换成固定利率贷款余额。但是必须在要求转换那天的前几天通知贷款人,当从浮息转换成定息以后就不能再转换回浮息。一般情况下,浮动利率水平应低于定息利率了。
对于贷款发放日来说,是指重定价日为贷款发放日对应的月份和日期,例如贷款发放日为6月10日,那么重定价日即为每年的6月10日,LPR按5月20日相应期限LPR执行。维持原合同不变即是转换后按照原合同约定的重定价日执行,例如原合同约定每年的1月1日为重定价日,那么转换后的重定价日仍为1月1日,LPR按12月20日相应期限LPR执行的。
很多人无法判断选择哪个,lpr转换按1月1日来进行。用户选择LPR加点为房贷利率后,每年的1月1日会将去年12月公布的LPR加点形成新的房贷利率,然后从1月1日起执行新的房贷利率。至于LPR是升高还是降低,这个是无法预计的,因此选择LPR也是有一定风险的,看自己。
总结:利率转换、贷款发放日对应日是什么意思,意思就是如果你贷款是某年某月某日发放的,那么遇到银行调整利率,你执行新利率的时间就是某月某日开始,如果是选择转换为固定利率,转换后的利率水平等于原合同当前的执行利率水平,利率水平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如果选择转为LPR,转换后实际贷款利率=离重定价日最近的LPR报价+加点数值。
关于商业贷款维持原合同和商业贷款没有贷款合同的介绍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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