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故意婚前贷款买房还能嫁吗 新婚姻法男方婚前首付女方有份吗
结婚很多女方都会要求买房,所以很多男性都会在婚前买房,下面来看看男生故意婚前贷款买房还能嫁吗?
一、男生故意婚前贷款买房还能嫁吗
视情况而定。
1、男生婚前就取得房产证的情况
这种情况的话,要是女方没有参与还贷的资金证明,那么肯定婚后也只能是男方的私人财产,若是女方有参与还贷,并且拿出证据房屋有部分属于共有财产。
2、男生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情况
若是男方婚前购房,但是房产证是在两人婚后才取得的,这种情况的话,需要将财产来源细分,需要婚前婚后为两部分分割。但要注意并不是婚后取得房产证就属于共同财产了,需要切割。
3、男生婚前买房婚后也没拿到房产证
若是在婚前男方就支付了一部分的房款,或男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是房屋升值,这种情况下离婚的话,需要等房产证下来了,才能由法院切割。
二、新婚姻法男方婚前首付女方有份吗
没有。
1、在婚前男方购买了房子,并且是个人财产作为首付,婚后仍然是由男方个人还贷,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这种情况,一般是属于男方个人财产,除非婚前有协议。
2、婚前男方以个人资产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有约定,不然还是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另外房贷属于男方个人债务,婚后女方付的贷款需要给与赔偿。
三、2020婚后加女方名字有用吗
有用。
1、婚后加女方的名字,属于一种赠与,就是将房产的一般送给对方,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2、加名字的流程
(1)有房无贷
a带上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
b去房屋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在窗口提交资料审核。
c之后给你们一个号码,就去相关窗口办理加名字,需要一定的费用,大概110元。
d大概20个工作日就能拿到新的房产证了。
(2)有房有贷款
a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银行)。
b加名字需要支付110元费用,除此之外还需要只需100元或200的元,主要看是公积金贷还是商贷款。
c其他步骤就和第一个有房无贷一样了。
3、两人还没有结婚的情况下加名字,会更加复杂,那就是房屋买卖了。
总结:
以上就是关于男生故意婚前贷款买房,新婚姻法男方婚前首付的全部内容了,相信大家看完本文后也对男生故意婚前买房有了更多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到你。
婚房首付是男方出的,婚后一起还贷,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房首付是男方出的,婚后一起还贷,只有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以男方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的,除非夫妻双方另有协议约定,否则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男方的个人债务。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上海买房夫妻双方🈶️一人有过贷款记录怎么支付首付?
上海买房,如果夫妻双方中有一人有过房贷记录,那么现在买房的话就要按二套房的首付要求支付首付款。
婚房是男方首付贷款买的,没加女方名字但装修费是女方出的分手
一、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但如果是婚前一方交付首付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6、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7、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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