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山东|优化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松绑减负”
近日,在全省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会议上,省委书记刘家义指出,山东要强,民营经济必须强。民营企业是国民经济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是推动经济 社会 发展的重要引擎。要实现经济 社会 高质量发展,就要把发展民营经济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松绑减负”、注入活力。
减税降费为民营企业“提气增力”。“减税降费”减的是税费,增的是活力,民营企业要想发展,就不能“有气无力”。统计数据显示,山东前三季度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329亿元,直击当前市场主体的痛点和难点,不仅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经营困难问题,让企业能更从容地应对各种风险挑战,而且对稳定市场主体、保障就业和民生、稳住经济基本盘发挥了重要作用,实现了为民营企业“提气增力”。留得青山,赢得未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企业发展的高质量。因此,越是在今年经济出现下行压力的现实背景下,越要“放水养鱼”,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用更扎实举措、下更大气力落实纾困惠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以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助力市场主体实现更大发展,更好服务“六稳”“六保”大局。
拓宽融资为民营企业“铺路架桥”。长期以来,融资难、融资贵都是横亘在民营企业面前的“高山”。据官方报道称,今年前三季度,山东省 社会 融资规模增加1.8万亿元,同比多增6260.9亿元。新增融资更多流向实体经济,实现了为攀越这座“高山”铺路搭桥。尤其是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大民营企业遭遇发展“寒冬”,但没有一个冬天不可逾越,没有一个春天不会来临,拓宽融资是帮助民营企业走出困境、提升民营经济发展活力的重要途径。要优先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问题,明确建立融资增信支持体系,完善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并确定企业融资服务平台责任部门,逐步降低融资成本。要扩大金融市场准入,发挥民营银行、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投资、股权和债券等融资渠道作用,拓宽民营企业融资途径。
优化环境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民营经济发展的“沃土”。近年来,山东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对此,山东省制定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保护了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了市场活力,实现了为发展沃土“移土培肥”。因此,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应当把优化环境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破解民营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要聚焦打通“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和流程再造的“中梗阻”,构建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体系,提供“店小二”“保姆式”服务。要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一窗受理“集成办”、服务事项“码上办”、政务服务“引导办”,优化登记办事流程,让“最多跑一次”落到实处,让“坐等结果”变为现实。
优化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唯有真心实意为企业“松绑”、为市场“减负”,方能助推经济发展的航船行稳致远。(文/王誉钦)
民营企业贷款新政策
民营企业贷款新政策: (一)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要继续加强普惠金融事业部建设,严格落实“五专”经营机制,合理配置服务民营企业的内部资源。鼓励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结合各自特色和优势,探索创新更加灵活的普惠金融服务方式。 (二)地方法人银行要坚持回归本源,继续下沉经营管理和服务重心,充分发挥了解当地市场的优势,创新信贷产品,服务地方实体经济。 (三)银行要加快处置不良资产,将盘活资金重点投向民营企业。加强与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的合作,通过利益融合、激励相容实现增信分险,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服务。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大对民营企业债券投资力度。 (四)保险机构要不断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在风险可控情况下提供更灵活的民营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服务,为民营企业获得融资提供增信支持。 (五)支持银行保险机构通过资本市场补充资本,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加快商业银行资本补充债券工具创新,通过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转股型二级资本债券等创新工具补充资本,支持保险资金投资银行发行的二级资本债券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加快研究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 股权投资 行业范围限制,规范实施战略性股权投资。 (六)银保监会及派出机构将继续按照“成熟一家、设立一家”的原则,有序推进民营银行常态化发展,推动其明确市场定位,积极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加快建设与民营中小微企业需求相匹配的金融服务体系。 《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一、持续优化金融服务体系 (一)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要继续加强普惠金融事业部建设,严格落实“五专”经营机制,合理配置服务民营企业的内部资源。鼓励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结合各自特色和优势,探索创新更加灵活的普惠金融服务方式。 (二)地方法人银行要坚持回归本源,继续下沉经营管理和服务重心,充分发挥了解当地市场的优势,创新信贷产品,服务地方实体经济。 (三)银行要加快处置不良资产,将盘活资金重点投向民营企业。加强与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的合作,通过利益融合、激励相容实现增信分险,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服务。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大对民营企业债券投资力度。 (四)保险机构要不断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在风险可控情况下提供更灵活的民营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服务,为民营企业获得融资提供增信支持。 (五)支持银行保险机构通过资本市场补充资本,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加快商业银行资本补充债券工具创新,通过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转股型二级资本债券等创新工具补充资本,支持保险资金投资银行发行的二级资本债券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加快研究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范围限制,规范实施战略性股权投资。 (六)银保监会及派出机构将继续按照“成熟一家、设立一家”的原则,有序推进民营银行常态化发展,推动其明确市场定位,积极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加快建设与民营中小微企业需求相匹配的金融服务体系。
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几年
1. 专项资金贴息补贴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符合中央和省级统一标准,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2. 对于专项资金贴息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中央标准贷款限额不超过200万元,省级标准贷款限额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
3.为个人和小型和微型企业活跃在还款,有很强的能力来推动就业,和有良好的创业项目,他们可以继续提供创业贷款担保和还款折扣后,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每次贴息的最长期限是2年。
拓展资料
《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于2017年10月1日联合发布。
目前,我市加快实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在继续支持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群体、个人和创业者使用的基础上,个体工商户、私营非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城乡劳动者以形式创业或有实际创业项目的,都可以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1. 个人创业申请限额由原来的10万元最高限额提高到15万元;
2. 开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含教育培训机构)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各种合伙创业、合资创业组织,每个创业企业的借款人人数不得超过3人。贷款超过45万元。
3.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工商企业担保贷款,财政政策由原第一年全额贴息、第二年2/3贴息、第三年1/3贴息的政策调整为三年全额贴息。
4. 此外,对于还款积极、就业带动能力强、创业项目良好的个人和企业,可享受最高3倍的贷款担保和利息贴息支持。个人贷款利息优惠期限最长为3年。每家企业的优惠期限最长为2年。政策调整后,个人可享受至多9年的全额贴息,小微企业可享受至多6年的贴息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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