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东莞市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新政
今天起,东莞市公积金贷款新政正式实施。上周五,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异地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二套房房贷首付降至两成,异地贷款买房最低首付比例降至四成。
《通知》指出,在东莞职工家庭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东莞中原地产方面表示,此次东莞公积金政策调整,利好东莞楼市的发展。首先,东莞户籍以公积金购房首付比例由3成降至2成,入市门槛再次降低,加上贷款利率处于低位,将有利加快刚需和改善购房者入市。
此外,备受关注的是新政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通知》显示,取消异地缴存职工到我市申请贷款的户籍限制,职工无需提供本人或配偶为东莞市户籍的证明。早前,东莞曾试行“珠三角8城公积金互贷”政策,深圳不在8城范围内。此次,新政的调整,深圳客、广州客等购房者可以在东莞利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另外,新政指出,异地贷款购买首套、第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40%。东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方面表示:“新政策从12月8日起正式执行,调整后的异地贷款政策试行半年,中心将视试行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执行或再作调整。”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建金〔2015〕128号)及《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进一步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异地贷款相关政策,具体如下:
一、职工家庭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二、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
(一)取消异地缴存职工到我市申请贷款的户籍限制,职工无需提供本人或配偶为东莞市户籍的证明。
(二)异地贷款购买首套、第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40%。
(三)调整后的异地贷款政策试行半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视试行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执行或再作调整。
本通知自12月8日起执行,凡以前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东莞上调公积金贷款流动调节系数,公积金可贷额度有所增加
2月25日,广东省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执行新区间流动性调节系数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显示,2022年1月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84.50%,下降至75%<个贷率<85%新区间,且近三个月资金净流量连续为正数,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解除。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和《关于调整流动性调节系数工作机制的通知》,从2022年3月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系数调整为1。
这也是继2021年6月1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系数从0.6调整至0.8之后的再次变动。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系数的变动和购房贷款额度紧密挂钩。
按照东莞市政府此前公布的公式,职工个人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Y=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B×(缴存时间系数T 收入调节系数I)×流动性调节系数L。
举例来说,某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是10万元,缴存时间40个月(对应时间系数为1),公积金月缴存额3000元(对应收入调节系数为10),那么,调整前,其可贷额度=10万元×(1 10)×0.8=88万元,调整后,其可贷额度=10万元×(1 10)×1=110万元。
不过,按照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规定的通知》,目前东莞市执行的政策为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这也意味着,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系数上调后,虽有上限额度,但对部分缴存职工来说相较此前可贷额度有所增加。
若将缴存余额等数据变化下,差异更加明显。比如,某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是5万元,缴存时间25个月(对应时间系数为0.4),公积金月缴存额2000元(对应收入调节系数为11),那么,调整前,其可贷额度=5万元×(0.4 11)×0.8=45.6万元,调整后,其可贷额度=5万元×(0.4 11)×1=57万元。
也就是说,该职工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增加了25%。
东莞推公积金新政:最高贷款额度下调30万、异地提取门槛提高
新京报快讯(记者 赵昱)9月23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简称“东莞公积金管委会”)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规定。根据调整后的新政,首套房和二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均下调30万元,调整后分别为90万元和50万元。
东莞公积金管委会指出,在中美贸易摩擦及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可以预见今年至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公积金供给侧压力较大,为缓解流动性紧张压力等,需要及时收缩放贷规模,从而调整最高贷款额度。
从最高贷款额度具体上限的调整来看,此次新政明确,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由120万元调整为90万元,略高于该市平均贷款金额(85.69万元);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对职工购买二套改善型住房继续提供一定支持。
此外,此次新政还增加了购买外市二手房申请提取的条件,购买外市二手房应办出不动产权证满6个月方可申请提取。
对此,东莞公积金管委会解读称,利用政策漏洞以买卖异地房屋特别是二手房的方式套取公积金成为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主要手段,非法中介伙同或帮助提取申请人通过买卖异地二手房等短期购房行为,违规套取公积金并从中牟利。与此同时,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证的违规套取行为来看,均具有购房地缺少限购限售政策、所购房屋面积小、提取间隔时间短、提取金额极其接近房价等情况。新规的出台也是为坚决打击违规提取乱象,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公积金良好运行秩序。
根据通知,以上政策的执行以向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系统递交业务申请登记的日期为准。若10月19日前只是提交了资料,未向业务系统递交业务申请登记的,10月19日(含)起按新政执行。
新京报记者 赵昱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贾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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