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里的现金价值有什么用处?
所谓保单现金价值是指这张保单退保时能退的钱数。\x0d\x0a 如果中途退保相当于违约,保险公司是不可能全额退还以收取的保费的。任何保单都有“初始费用”,即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诸如业务员工资,各级领导薪酬,工本费用,房租费用等等), 这些只要保单一过犹豫期就会收取,退保的时候这部分钱当然是不可能退的了,\x0d\x0a 现金价值还可以用来作为申请保单贷款的依据。一般保险公司规定可以申请80%的保单现金价值贷款。\x0d\x0a 现金价值还可以用来自垫,也就是说,在应交期交保费时,如果一时交不上,而保单现金价值大于应交保费,可以申请用现金价值来垫交,但需要支付利息,类似保单贷款,只是把钱直接交保费了。\x0d\x0a 如果是分红险,现金价值也是分红的依据。\x0d\x0a 在购买保险时,业务员大多不解释现金价值的含义,所以很多人在退保时才会觉得上当受骗。和万能险不同,保险公司也没有强制要求业务人员必须向客户解释现金价值的含义。
保单现金价值怎么计算
保单的现金价值 = 投保人已缴纳的保费-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用开支在该保单上分摊的金额-保险公司因为该保单向推销人员支付的佣金-保险公司已经承担该保单保险责任所需要的纯保费+剩余保费所生利息。
对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现金价值有以下三种功能:
1、投保人退保。退保金按照现金价值领取。如果有保单贷款、自动垫缴等,退保时保险公司将从现金价值中先行扣除欠款和利息。
2、保单贷款。一般具备保单贷款功能的保险单,允许投保人贷款的最高额度是以现金价值为分母的,大多数保单规定,投保人最高借款额度不超过该份保险合同的70%。
3、分红。在分红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每年享有的分红是以现金价值为分母的。保险公司分红不是按照的投保人全部所交保险费按比例分红的,而是现金价值。如果业务人员没有跟投保人讲解清楚,往往在次年分红时引起纠纷。
扩展资料:
保险公司在以下情况出现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投保人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
1、保险公司根据规定解除保险合同,且投保人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
2、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死亡,且投保人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
4、投保人解除合同,且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
此外,《保险法》还规定,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单现金价值
保单的现金价值是什么意思
现金价值是人寿保险单的退保金数额。在保险期限较长的人寿保险中,由于采用趸交保费或均衡纯保费制度,保单项下积累有一定的责任准备金,被保险人要求退保时,保险人从责任准备金中扣除一定的退保手续费,余额即作为退保金 (亦称“解约金”) 退还给被保险人或投保人。
趸交保费的人寿保险单可随时提出退保,领取退保金;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人寿保险单,交费满一年或二年后,可随时提出退保领取保险金,这类保险单在退保时能够领取的退保金数额,就是该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单,经背书后 (依合同的规定,有时须经受益人同意) 可转让,这种转让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并非更换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年轻时,死亡概率低,投保人交纳的保费比实际需要的多,多交的保费将由保险公司逐年积累。被保险人年老时,死亡概率高,投保人当期交纳的保费不足以支付当期赔款,不足部分将正好由被保险人年轻时多交的保费予以弥补。
这部分多交的保费连同其产生的利息,每年滚存累积起来,就是保单的现金价值,相当于投保人在保险公司的一种储蓄。
扩展资料:
价值:
1、解除保险合同
不管是我们在犹豫期后,主动去保险公司退保解除保险合同,还是保险公司发现我们没有如实告知,或者因为责任免除事项,解除保险合同,这个时候,我们能拿到的都只能是保险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也就是本来属于我们的那部分钱。
2、保单贷款
根据监管机构规定,保险公司提供保单贷款服务的,保单贷款比例不得高于保单当时现金价值或账户价值的80%。
目前大部分能提供【保单贷款】功能的寿险保单基本都能提供80%现价的贷款额度。
当然,既然是贷款,肯定得还的,每次贷款时效不得超过六个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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