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 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除开一般的稳定收入和信用良好外,还有注意三点,一是要正常缴纳6个月的公积金,二是无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三是能提供相关担保。满足条件的武汉人事才可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1、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真实购房行为,且除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外,该购房行为一般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
5、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6、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贷款抵押,或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有价证券等管理中心认可的方式提供担保。
7、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开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满180天,缴存账户状态正常,按月连续缴存时间满6个月,不含补缴)及以上的职工。
武汉公积金贷款条件
在武汉住房公积连续正常足额缴存 住房公积金 达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 公积金贷款 或组合贷款。 基本条件 (1) 借款人持有合法 身份证 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 (3)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4) 具有真实 购房 行为,且除住房 商业贷款 转 住房公积金贷款 外,该购房行为一般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 (5) 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6) 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贷款 抵押 ,或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有价证券等管理中心认可的方式提供担保。
武汉异地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武汉异地公积金贷款条件如下,
1、借款人及配偶持有合法身份证,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配偶有稳定的收入,具备一定偿还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及配偶信用良好;
4、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在一年内,首付款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
5、在缴存城市和武汉市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
6、同意所购的住房进行抵押担保。
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办理方法,
向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
1、按银行要求提供相应贷款资料。
2、贷款审批通过后,由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填写《委托调查通知单》。
4、贷款人填写《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
5、签订组合贷款合同。
6、发放住房贷款。
7、偿还政策性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担保贷款本息。
公积金是我国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解决职工住房困难。住房公积金是 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按照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有享受此种贷款的权利,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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